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琢磨先生高校演讲实录:《道德审判》

琢磨先生  · 公众号  · 热门自媒体  · 2018-02-21 20:00

正文




关于道德判断的哲学思考

琢磨先生高校演讲实录


大家好,很高兴收到邀请来给同学们来做这次关于道德伦理的演讲,这也是我一直想跟青年同学们分享的一个话题。我近十年一直对哲学问题比较感兴趣,你们知道苏格拉底为什么是一个伟大的哲学家吗?以为他太太叫冉佩蒂,是一个悍妇,所以苏格拉底就不怎么回家,每天在街上拉住别人问:什么是良知?


托尔斯泰也是如此,他的太太叫索尼娅,他临死都不愿意见他太太一面,所以他写出了《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这些伟大的作品。我经常也意识到我要么成为一个伟大的哲学家,要么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只需要我太太再配合我一下就好。


咱们言归正传,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快速而便捷,之前我们接触不到的信息,今天仿佛就发生在眼前。而每次我们接触到这些信息的时候,我们很可能也被裹挟着表现出各种情绪,并且做出各种道德判断,那么这时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 支撑我们做出判断的道德伦理,靠不靠谱呢?


我先给大家说个新闻,看看你们怎么判断。


瑞士政府1月10日下令,禁止采取把活蹦乱跳的龙虾直接丢进沸水的常见烹饪手法,要求在烹煮龙虾前必须先让它们失去意识。从今年3月1日起,“饭店里把活龙虾浸入沸水的普遍作法将被禁止”。 瑞士政府还说,在杀死龙虾前,“必须先让它们失去意识”。据当地媒体报道,在新法律生效后,只能通过电击或“机械式破坏”龙虾大脑这两种方式让龙虾失去意识。


我想问你们的是:你们觉得瑞士政府这样做是不是太矫情了?

  • 同学1:矫情啊,当然矫情,瑞士这么做让我们的小龙虾怎么想?

  • 同学2:不矫情,人类在力所能及的情况,应该考虑动物福利。

  • 同学3:都吃人家了还福利啥啊,那我们折根树枝还要考虑植物福利呢。


大家各抒己见很好,我们再说一个更难判断的故事。


说一个年轻的银行职员被控犯有贪污罪,所有证据看上去都指向他是有罪的,但是他自己知道自己是无辜的,他的妻子也相信他。很快有另一个银行职员告诉他妻子,他知道一些文件的下落,这些文件会揭示出真正的贪污犯,可以证明她丈夫是无辜的。但是这位银行职员说,只有在她愿意跟他过夜的情况下,他才会把证据交给她,这对夫妻是虔诚的天主教徒,但是为了洗去丈夫头上的罪名,她马上就做了决定。于是她跟那位银行职员上了床,最后文件被提取出来,她的丈夫被无罪释放,真正的贪污犯也被抓起来判了刑。


那么我想问同学们一个问题:她的行为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

  • 同学1:道德的,因为为了她丈夫的清白而献身,她不仅道德而且伟大。

  • 同学2:不道德,因为这违反了她自己的信仰,她完全可以通过别的方式来解决,比如告发这位银行职员,让警察去调查。


我再给大家讲第三件事。


在两国交战的一个小村庄,印度人正在对那里进行攻击,村里一些人躲在一个不被人发现的地方,一个女人怀里抱着一个刚出生没多久的婴儿。当一些印度人靠近的时候,孩子发出了声响,她为了不暴露藏身之所而害死其他人,她就把自己的宝宝活活给捂死了。在袭击过后,教会和社区宣布她犯下了谋杀罪而对其予以惩罚。


那么我想问大家的是:这个女人做的道德不道德?

  • 同学1:道德,很伟大,否则就会害死更多的人。

  • 同学2:这件事难道不该谴责印度人吗?在战争面前每个个体都是可怜的,这件事轮不到对这个女人进行道德审判。

  • 同学3:我不清楚道德不道德,因为宝宝也是一个生命,不管处于任何目的,杀死一个生命,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里面是两件事,一是她为了保护别人,是伟大的。另一件事,她杀死一个不能可怜的宝宝是有罪的,事后受惩罚也是正当的。不能混在一起说。



同学们你们看,我们刚才的这些新闻也好事件也罢,都激起了完全不同的声音和思考,如果这些事情发生在当下,在网上或朋友圈里肯定是一场腥风血雨的辩论。轻则伤了友谊,重则老死不相往来。更重要的是,不管结局如何,彼此都会觉得对方的道德原则出来很严重的问题。


如果一项道德判断,是完全个人的,则无伤大雅,比如你喜欢吃素食,觉得素食是一种信仰。当你把这项判断仅仅限定在自己的行为上的时候,对别人是没有危害的,那就无须更多讨论。这种事情哪怕上升到道德判断,它也只是影响着个人的生活,不需要过多延展讨论。


但如果一项道德判断会明显影响到别人的生活,比如你们要成立一个“素食教”,并且剥夺别人吃肉的权力,这就要小心了。我在总结了《大问题》、《人的宗教》和《像哲学家一样思考》这三本书后,我认为在这样的事情上,我们必须思考清楚三个关键性道德问题,才能做出判断,这三个问题是:

  1. 谁在做出道德决策?

  2. 我们的道德决策有什么标准和依据?

  3. 我们的道德适用的范围和广度是什么?



首先我们思考 第一个问题: 谁在做出道德决策?


在这点上有两种思想流派, 一种是权威决定的,我们称为叫权威道德。 在权威道德中,对与错是既定的,它们来源于客观,不以人的意志为改变。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往往是由神来决定的,比如耶和华制定的十诫,又或者是安拉做出的古兰经教义,又或者是沙马什做出的汉谟拉比法典。比如在十诫中,杀人、说谎、偷窃等行为都是错误的,任何进一步的讨论都没有必要。如果你做了以上事情,不管在任何情况下,你都是有罪的,都要被道德审判。


在这种思想体系里,个人是没有权力参与道德制订的,个人只有遵守。让你的行为遵从这些权威的道德标准,你就是道德的。如果你不遵守,你就是不道德,甚至是有罪的,甚至在一些极端的国家或地区,你会受到严惩。


在无神论的人眼中这貌似有些荒谬对吗?但如果权威并不一定是神呢,也可能是某些具有特别权力的机构,比如每年央视都会评选道德模范,那么很显然,央视就认为自己具备评判道德高下的权力。当然很多央视评选的道德模范后来都出事了,比如有个被评为中国好人的就被判刑了。


再比如这种权威如果来自于宪法呢? 比如美国的《独立宣言》,这些标准的思想当然主要来自于约翰洛克,美国的《独立宣言》说: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那么美国国民就在这套体系中生活着,如果你违反了,就是有罪的,这也是权威道德的一种宪法体现。


权威道德可能来自于神,也可能来自于国家,也可能来自于某个宗师或机构。大家觉得哪个更靠谱一些呢?(有人喊国家)如果这个国家是希特勒时期的德国呢?(有人喊神)好的,一会看看你的神会不会崩溃。


第二种思想流派认为应该是个人做出道德决策,只有个人才能决定什么是道德或者不道德的行为。


萨特认为:所有的道德决策都是自主的,归根到底并没有什么权威道德。萨特的观点是,虽然我们每个人做道德决策时,虽然可能会受到习俗或者规范的影响,比如原生家庭,社会环境,风俗习惯等等。 但是我们每个人依然可以决定,我们用什么样的规范来解决我们遇到的问题。比如我们选择用十诫而不是父母的价值观来做决定,我们决定用教堂里的教诲而不是同辈们的价值观,来看待我们周围的事件并且做出道德判断,这都是你自己的决定。


听上去不错对吧? 但这样就遇到了另一个问题,因为道德是自己决定的,所以也就没有了道德标准。因为不管你做任何一种判断,你都会找到支撑自己判断的立足点,不管是来自于宗教的还是来自于社会规范的,甚至最后你手一摊说:老子就是这么看,你怎么着吧?


所以卢梭就说:“ 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因为所有决定的全部责任都落在了自己肩上,因此在寻找各种道德立足点的过程中,很多人沦为丧家之犬。



两种流派你支持哪一种?别急着下决定,我们接着讨论 第二个问题:我们的道德决策有什么标准和依据? 也就是什么标准支撑着我们的道德标准?


在这个问题上有三派观点, 一派形式主义 ,或者我们成为伦理原则。形式主义者认为,道德标准是一种普遍法,适用于所有人。就如同一个人开车在路上,需要先了解交规。所以这一派的支持者认为首先要制订一系列标准,然后每个人去遵循。那么你是基于什么来制订这一系列标准的呢?


一种是基于宗教,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十诫。传说是来自上帝之手,写在西奈山上,这是绝对命令。但是因为这些绝对命令太过于简洁了,所以在操作上往往不具有可行性,比如不可杀人。这个人是谁?怎么定义?杀异教徒是不是就被允许?所以一些信徒就解释为异教徒不是同类,所以可以杀。这样一解释问题可就大了,因为简洁的指令,意味着外延的弹性也很大,如同一个小姑娘,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审美打扮一番。因此这种道德标准,是具有很大的争议性的。


第二种是康德定义的,叫做绝对命令。康德认为普遍的道德律是存在的,而且是一种先验的知识,只能在纯粹理性中才能去把握。他寻找普遍道德的公式是这样的:我们要只按照你同时能够愿意它成为一个普遍法则的那个准则去行动。什么意思呢?比如你看到一个孩子掉到井里,你要不要去救?你的决策依据应该是:我现在救这个孩子,是所有人看到这种情形都应该这么去做的,我当下救孩子的行为在任何类似的情形下都是适用的。因此这是道德的。


那么我问大家撒谎可以普遍化吗?显然不能,如果你认同撒谎可以普遍化,那么这社会就没有诚信可言,那么既然你认为撒谎是不能普遍化的,所以你也不能撒谎。但康德的道德绝对命令就面临了一种挑战,既然撒谎是不可以的,那么面对闯入家里的暴徒,要不要撒谎说家里没有其他人了,以保护躲在衣柜里的家人?


所以康德在他的论文《一项哲学中的永久和平条约临近缔结的宣告》中,他强调,所说的,都必须是真诚的,也就是说,我们不能欺骗。这个补充很重要,意思就是我可以选择沉默,但是如果要开口就应该说实话。哲学家真是够能自圆其说的啊。


第三种是美国哲学家埃德加布莱特曼提出的,他认为普遍的标准应该来自一些定律,比如自治律:所有人都应认识到自己按照他们承认的理念做出选择的责任。比如因果律:所有人都应承担所有做出选择后的后果。诸如此类。这类标准是从一些所谓的定律做出的,而这些定律或许来自于进化。那么在未来的进化中这些定律是否会被改写,肯定的,如果将来半人半机器人时代,这些定律都会被改写。


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是介绍了道德标准依据的第一种流派。 第二种流派叫相对主义者, 他们从下面这个经验事实出发:在不同的社会中可以找到许多不同的社会习俗和规范,人们只会按照自己的社会习俗和规范来做出道德判断。这种流派很好理解,比如对犹太人和穆斯林人来说,吃猪肉是错的。对耆那教来说,吃任何动物的肉都是错的。但这些标准并不适用于不信这些宗教的人。


所以如果按照相对主义者的观点,道德标准只要合乎你所在群体的规范即可。如果脱离了那一刻的规范,讨论是没有意义的。


第三个流派是语境主义 ,他们认为形式主义的道德律是不存在的,他们也认为相对主义的的依据存在问题,比如一些极端地区按照风俗用石头砸死人,虽然他们可以接受,并不代表这可以被理解。存在不一定合理,存在这样的现象,并不能说它就肯定是道德的。


语境主义者认为,每一种道德困境都有独特的语境,只有在独特情景中的所有因素被那些卷入问题中的人衡量过后,才能做出判断。所有语境主义者的观点认为,任何道德问题只有在出现后才能判断,而不是之前就有标准可以遵循。


语境主义者只有一个遵循的原则:一个人应该关心他人的福祉。再延伸一下这句话就是:要关心他人福祉就必须要爱他人,所以道德就是爱,爱就是道德。所以为什么说人要早点恋爱呢?恋爱就是有道德啊。这句是玩笑,爱,不仅是男女之爱。语境主义者认为只有在爱别人这个基础上去分析。这也是海洋法系陪审团制度的一种理论依据。



接下来我们讨论 第三个问题,我们的道德适用的范围和广度是什么? 意思如果我们有道德标准,那么适用的范围是不是仅仅是对自己的家庭?还是可以扩展到认识的所有人?还是整个国家?还是整个人类?还是像史怀哲认为的那样应该扩展到所有共享生存意志的有机物?


1981年伦理学家彼得辛格写了一本书叫《The Expanding Circle》,他的论点是人类的道德标准适用的范围是在逐渐扩大的,扩张的圈子根基不是在于同情或者怜悯,而是在于纯粹理性的考虑。这个理性思考就是,如果我们要依赖于其它生物才能生存,那么这种生物就应该被我们纳入进道德关怀的圈子。比如现在大家广泛争议的一个话题:狗肉能不能吃?


认为狗肉不能吃的人认为,狗是人类第一种驯化的动物,由野狼驯化而来。其它的动物基本都是在农业革命之后才开始驯化的,但是狗出现在农业革命之前的很多年,尽管最初被驯化的具体年月不明确,但大部分学者都认同,在1万5千年前,狗就成为人类社会的一部分了,所以很显然,狗是应该纳入进人类的道德圈的。


但是认为狗肉能吃的人认为,时间并不是决定道德关怀的依据,如果你们爱狗就不能吃够,那么我爱猪,是不是你们也不可以吃猪。


很显然都有道理,这时候就需要大家去思考刚才的问题,我们的道德关怀的圈子问题,我们要不要纳入其它动物。比如我们在演讲开始提到的,瑞士把龙虾纳入进了道德考量的圈子里。 我们很多人觉得是一个笑话对吧?但是对处于食物链顶端的人类,是不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可以照顾到其它生物的痛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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