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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
杭州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
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的通知
其中公积金贷款额度有所提高
那么目前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呢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政策来源: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gjj.hangzhou.gov.cn/art/2024/10/10/art_1229287759_1846257.html
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的通知》:
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13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65万元。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确定
图源:杭州公积金发布
温馨提示:本通知自2024年10月9日起施行。合同网签时间在2024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按本通知执行;2024年10月9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有信贷政策执行。《关于提高无房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杭房公委〔2022〕9号)同时废止。原有贷款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细则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
图源:摄图网ID:401756886
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一定比例计算,上浮优惠仅享受一次且不可叠加使用:
1.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经认定为绿色低碳建筑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数上浮20%确定;绿色低碳建筑认定以有权部门出具的项目评价报告(审查意见)为准,由开发商申报,无需客户提供
2.职工家庭近一年内出售存量住房,“以旧换新”购买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数上浮20%确定;“以旧换新”起止时间以存量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间与新购住房贷款申请时间计算
3.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数上浮20%确定,取消原“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条件
4.高层次人才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数上浮50%确定,取消原“首次购买自住住房、购房所在地无住房转移记录”认定条件
图源:杭州公积金发布
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提高?
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00万元,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职工个人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确定。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市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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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公积金发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容部分图片来源摄图网(已获平台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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