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玉米属于非法经营罪?!王力军在收到警方拘捕令后,反复强调一句话:“干这行的,有一千多人,都没有证啊。我这样做,除了赚点差价,还可以让农民省事,其实帮了农民,怎么就成了非法经营?”
这件事情要追溯到2015年2月15日,王力军收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的传唤,案由系无证从事粮食收购行为,涉嫌违反非法经营罪。尽管王力军向警方自首,并退缴了所谓非法所得6000元。2016年4月5日,临河区法院还是以王力军贩卖玉米犯非法经营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决结果下来后,王力军不打算上诉,因为是缓刑,王力军不用去坐牢房。他说,“这样我就满足了,上诉不知道还要花多少钱。所以,算了吧,认命吧!”
但是事情在2016年12月31日发生了转折。最高法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指令再审王力军案消息,王力军从粮农处收购玉米卖予粮库,不具有与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前三项行为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不具有刑事处罚的必要性。同时,刑法第225条第(四)项是在前三项规定明确列举的三类非法经营行为具体情形的基础上规定的一个兜底性条款,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该项规定应当特别慎重,相关行为需有法律、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且要具备与前三项规定行为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处罚必要性,严格避免将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当作刑事犯罪来处理。
近些年我国粮食连续多年增产增收,全国不少地方,尤其是农业相对发达的省份,存在着大量的粮食经纪人无证从事粮食收购现象,虽然这种行为具有一定行政违法性,但没有破坏粮食流通的主渠道,没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社会危害性不大。而且在客观上促进了国家对粮食的收购,减轻了粮农卖粮负累,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市场活力,在粮农与粮库之间起了桥梁纽带作用。
从2015年2月15日被临河警方传唤,到2016年12月最高法被指令再审,一年零十个月时间之后,王力军终于可以挺起胸膛说:“我贩卖玉米,不是犯罪!”如果再审判决自己无罪,王力军表示:我将重操旧业,毕竟这个行当,不仅可以养家糊口,还可以帮农民。
审编想说的是,和涉及生杀予夺的冤错案件更容易引起关注和纠正相比,经济犯罪领域的冤错案件却容易被忽视。长期以来,经济犯罪领域就存在将行政违法行为当作刑事犯罪进行处罚,以刑事手段插手民间借贷纠纷的情况,但要纠错却异常困难。而这一次,在当事人没有申诉上访,没有被长期羁押遭受身心重创的情况下,最高法主动纠查,决定指定再审,可以说让人耳目一新,深受鼓舞。经济安全关乎民生,产权保护意见虽然已经出台,但要落地生根,仍急需南门之木——一批具体的个案正义和冤错案件的纠正树威立信。我们相信这是最高法在向我们释放这样的信号,我们也期待更多涉及公民正常的经济活动和财产安全的冤错案件得以及时纠正。
【澎湃新闻】
以案说法
2016年5月23日,上海青浦区发生一起工厂爆炸事故导致华东理工一研究生以及两名工人死亡。近日,司法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建雨违反爆炸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张建雨有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青浦法院判决被告人张建雨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澎湃新闻】
男子王健权在京注册公司后,雇用多名亲戚,冒用多家期刊出版单位的名义出版杂志,以帮助发表论文为名,收取作者版面费高达1200余万元。日前,王健权等9人被顺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2年2个月不等。【八桂法苑】
据媒体报道,赵春华,获刑前两个月才辞职,在天津大悲院码头摆气球射击摊。去年10月12日,赵春华及其他类似13位商贩,被河北鸿顺里派出所带走。其中,赵春华摊位上9支枪行物中,有6支被鉴定为枪支。2016年12月27日,天津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赵春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1月3日,律师徐昕从北京赶往天津,会见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刑的赵春华。在看守所,赵春华正式签了上诉状。尽管尚未全面阅卷,不过,徐昕对赵春华案已提出鲜明观点,并给出了三点理由证其无罪。【新浪新闻】
反腐成果
1、日前,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副主席毕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株洲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株洲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
2、日前,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娄底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周建雄(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
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国民用航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夏兴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夏兴华开除党籍处分,按主任科员确定退休待遇。 【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