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张俊浩教授主编的《民法学原理》的重排校订版编辑说明。该书是一部深受赞誉的中国民法学教科书,曾获奖项并一直受到法学院师生和法律从业者的喜爱。由于多年未更新,为了满足读者需求,决定进行重排校订再版。本次重排校订的主要工作包括恢复某些章节、修正文字错讹、校订新旧法条对应关系等。文章还介绍了校订工作的分工情况。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背景介绍
介绍了《民法学原理》的历史背景、重要性和重排校订的原因。
关键观点2: 重排内容
重点介绍了重排工作的内容,包括恢复章节、修正文字错讹等。
关键观点3: 校订工作
详细介绍了校订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新旧法条的对应关系、参考文献的补全、其他错讹的核实改正等。
关键观点4: 校订分工
介绍了参与校订工作的人员及其分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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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浩教授主编的《民法学原理》是一部广受赞誉的中国民法学经典教科书,曾荣获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优秀教材一等奖、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该书取材广泛,资料详实,论证严密,思想深刻,风格独特,自出版以来一直深受法学院师生和法律从业者的推崇和喜爱。
《民法学原理》初版于1991年,并于1997年、2000年两次修订再版。惜2000年修订第三版推出后,再无新版问世,至2022年张俊浩教授仙逝,该书已绝版多年、一书难求。
为了继续传承这部实至名归的中国民法教学里程碑的经典作品,并满足众多钟爱读者的期待,由麦读文化总编辑发起提议,由朱庆育教授联络和支持,约请本书副主编姚新华教授、刘心稳教授以及原作者费安玲教授、刘智慧教授等对本书进行重排校订再版,并由作者方和出版方共同商讨确定了“修旧如旧、原貌重现”的再版原则和“新旧法条对应”的校订方向。
1.重排:本书以《民法学原理》修订第三版的内容为原本重排,将上下册合为一册,并恢复了初版中的第二章“法学方法与民法”(曾在第二版和第三版中删除内容只保留章名),除对个别文字错讹进行修正以外,文本内容均保持原貌未作修订。
作此安排的考虑有三:一是《民法学原理》作为一部以原理阐释为主要特色的教科书,所阐释的民法学原理和思想体系在今天阅读并不过时;二是张俊浩教授所撰写的部分难以更新和不可替代,即使由其他作者进行内容更新,也将导致全书不新不旧、无法统一;三是本次再版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让这部经典作品得以继续传承,因此保持历史原貌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
2.校订:本次校订主要围绕原版中涉及的旧法条文与现行新法条文之间的对应关系展开,尤其着重于《民法典》与原单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的法条对应。校订内容具体呈现如下:
(1)关于新旧法条的对应关系,主要以增补楷体脚注的方式进行说明。视新旧法条的内容有无变化作分别提示:内容有变化的,标注为“对应《民法典》第***条”,并引用新法条文本;内容无变化的,标注为“现为《民法典》第***条”。标注视内容需要具体到款、项,多款用Ⅰ.Ⅱ.Ⅲ.……区分。其他法律规范需要标注的处理同上。与新法相关的其他对应关系(如编章节等)、说明性文字、评价性内容等,也在脚注或正文中用楷体增补呈现。
(2)关于参考文献。原版脚注中有部分参考文献信息不全,目前能核实确定的,进行了补全;目前已无法核实确定的,均保持原貌。
(3)关于其他错讹。对于原版中存在的个别法条、字句等错讹,本版进行了核实改正。
(4)关于法律文件全简称。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均省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保留其原称谓,多处使用的在第一次出现时用括号标明其简称。
本次重排校订工作由姚新华、费安玲、刘智慧、刘心稳、张馨予、朱李圣、吴香香、朱庆育八人完成。具体校订分工为:
姚新华:第二十九—三十九章、第四十三章、第四十六章、第四十八—四十九章
刘智慧、刘心稳:第十二—第十四章、第十六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三章、第二十三章之一、第五十—五十四章
吴香香和朱庆育对张馨予和朱李圣校订部分再作二次校订。
特此说明,并向张俊浩教授致敬,向各位作者和校订者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