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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全面深化改革永远在路上

新疆高院  · 公众号  ·  · 2025-03-08 19:19

正文

全面深化改革永远在路上

最高法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年


●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 规范有序推进先行调解 持续深化诉讼服务


● 深化巡回法庭工作机制改革 做实老百姓 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


● 少年审判: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模式


● 坚持指标体系“体检表”定位 以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促进内部挖潜提质增效


● 从村里三兄弟137件申请再审案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 建立党委领导、法院主导、各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大T项目执破案的启示


● 记者手记: 改革只有进行时,永远在路上!


时序更替,华章日新。


2024年是极为不平凡的一年。


这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迎来75周年华诞,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进入关键一年,全面深化改革扬帆再启航,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走过关键一程。


这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砥砺奋斗,取得很不平凡的发展成绩,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持续增强,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这一年,内外环境发生复杂深刻变化,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我国经济社会正在深刻转型,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


这一年,面对更趋复杂的矛盾纠纷,最突出的挑战是案件总量大、定分止争难。全国法院收案4600多万件,是1984年收案194万件的20多倍;案件相比过去的矛盾简单、争议单一,更多呈现利益化、关联性矛盾纠纷;过去没有的知识产权、破产金融、海事海商、涉外涉网、环境资源等新类型纠纷不断涌现,审判执行工作也面临更多新情况新问题。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压力之大、责任之重前所未有。


这一年,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政法委直接领导下,忠诚履职尽责,严格公正司法,服务经济民生精准高效,司法体制改革巩固深化,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这一年,适逢环境资源审判10周年、国家赔偿法实施30周年、海事审判40周年、少年法庭40周年,人民法院以专业化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征程。


这一年,《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正式印发实施。围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人民法院压实院庭长阅核案件责任;围绕巩固立案登记制成果,对民事案件立案后先行调解作出规范,取消“预立案”,持续深化诉讼服务;围绕做实审判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深化巡回法庭工作机制改革。


“2024年,我们一起走过春夏秋冬,一道经历风雨彩虹,一个个瞬间定格在这不平凡的一年,令人感慨、难以忘怀。”习近平总书记2025年新年贺词温暖人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事国事天下事,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


重任在肩,唯有实干。今年1月13日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法党组要求全国法院必须深刻认识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中的问题、难题,把审判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考虑,必须担起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切实扛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责使命,直面挑战、迎难而上,吹响全面深化改革冲锋号。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


近年来,诉讼案件呈爆炸式增长。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24年司法审判工作主要数据显示:全国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600余万件,同比增长近1%,其中,诉前调解成功案件1200余万件。


“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更“水涨船高”。


2023年新一届最高法党组上任伊始,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指出,民生案件虽“小”,却关乎“守心”,必须用心用情办好,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要久久为功依法化解群众诉求,着力解决立案、诉讼、执行、信访等环节难点堵点问题,加快推进“有信必复”,持续推进涉诉信访源头治理。


“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程序合乎规范,同时能实质解决问题,案结事了,才是诉讼的目的、才能体现诉讼的价值。”最高法党组深刻认识到,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要求,化解纠纷只靠法院“单打独斗”是不行的,必须依靠地方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并且要与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扩大社会治理“朋友圈”。


记者获悉,截至2024年年底,最高法已经与人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等16个中央单位建立“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不仅请进来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更走出去促进在行业、专业领域内把调解工作做实,及时定分止争,避免进入审理程序后“一判了之”,案结事不了。


各部门对该机制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可以让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萌芽,充分发挥“拦水坝”“压舱石”作用。


2024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总对总”工作座谈会。


长期以来,老百姓反映立案难,有些案件立案后迟迟开不了庭,开庭后迟迟没有结果,冗长的程序、旷日持久的官司,饱受社会诟病。


2023年以来,最高法下大气力解决“立案难”,针对年底拖延立案,首次提出“创设审限内结案率取代年度结案率指标”,从而根治“年底不收案”现象。开通12368热线,建立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和满意度评价系统等,多措并举加大对“不立案”问题整治力度,确保立案公开透明。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新庆介绍,去年分三批对一些基层法院“有案不立”、抬高立案门槛、以调拖立等28个“不立案”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各种形式的“立案难”问题,久久为功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烦心事。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表示,立案庭就全国法院收案情况开展专门调研,对立案工作质效进行大数据分析,结合2024年司法巡查,剖析“立案难”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将立案满意度纳入人民法院司法审判数据会商,就立案满意率较低的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研。


记者采访时获知,一些基层法院存在诉前调解久调不立“蓄水池”现象,一些案件久调不决、久调难立,因而当事人不满意、律师也不满意。


立案登记制改革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是司法规律的体现,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为彻底根治“立案难”,2024年年底,最高法再次对全国法院提出明确要求:自2025年1月1日开始,对诉至法院的民事纠纷,符合起诉条件的,一律立“民初字”案号,再根据可调解案件、视当事人意愿委托第三方或者自行组织调解。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规范立案受理工作,这是一种使命更是一种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最高法将依法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作为落实受理法治化要求的基本方式,切实解决“立案难”。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认为,案件正式进入司法程序,有明确的案号和流程记录,这将从根源上解决一些地区存在的以诉前调解为由变相“不立案”、将诉前调解当作“蓄水池”拖延立案情况。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克山赞叹,“先立案后调解”的纠纷解决方式,大大加快了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与法官主持下调解的对接效力,有利于高效解纷、维护公平正义,当事人的感受更好。


南四环小红门乡红寺村,位于北京南城,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所在地。立案部门位于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前沿,处在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任务艰巨、繁重。如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立案工作始终,做实“如我在诉”,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诉权?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一行轻车简从专程来此调研。


这一天,60多岁的杨阿婆(化名)做梦也不会想到,会在诉服大厅遇到接访的首席大法官张军。


“我的案子一审、二审判决结果差很多,我想不通,到最高法讨个说法。”“我给你们寄了材料,也收到了回复,但心里还是着急,想再过来看看。”


“请放心,您的材料我们既然已经告知您收到了,就一定会严格依照法律、按照程序认真办理,也会主动联系答复您。天还很冷,早点回去陪陪家人吧。”这是当事人与首席大法官张军对话的一个场景。


信访工作不好做,特别是有些“骨头案”“陈年积案”处理起来很棘手。记者了解到,2024年,为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最高法常态化开展院领导包案工作,院领导带头包案化解21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已经化解或基本化解13件,累计向26家高院交办107件重点信访案件。


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部署、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一律敞开大门,有人担心,未来会有更多案件如“洪水”般涌入,当事人也会面临排期开庭、等待周期长等新的难题。


怎么办?决不允许“‘萝卜快了不洗泥’,必须确保案件质量”。最高法调研组此次到立案庭调研,再次明确:人民法院在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同时,要深入研究思考、落实、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积极参与党委牵头的综治中心运行工作,凝聚纠纷解决合力。


2月28日,两会召开在即,张军和最高法调研组来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综治中心,恰巧碰到并现场为一对要离婚的年轻夫妻进行调解,让他们微笑着拉上了手。调研组了解到,自“中心”2021年10月成立以来,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源头预防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仅2024年就受理各类纠纷11300件,调解成功8043件,成功率71.18%。同期,金水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量明显减少,2024年民事一审收案下降23%,其中金融纠纷下降58%,物业纠纷下降40%,道交纠纷下降17%。


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首席大法官张军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综治中心,现场为一对要离婚的年轻夫妻进行调解。


2024年,针对一些领域民事纠纷持续多发高发的情况,最高法分析背后存在的社会治理问题,以司法建议的形式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介绍,“针对信用卡纠纷大幅上升,最高法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授信审查、从治本着手防止逾期不还、强化银行的监管责任,得到积极响应和落实”。


据了解,2024年全国法院信用卡纠纷案件一审收案56万余件,同比下降26.48%,这项工作得到了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


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


2024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针对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11类常见多发的民事案件,制定表格化、要素式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


使用多年的诉讼文书格式步入现代化,就像拿到一部新式智能手机,最初一两周怎么都感觉不方便,但“勇立潮头者”却很快适应。一些律师认为,要素式起诉状通过结构化的方式,帮助当事人清晰、全面地陈述案件事实和诉讼请求,减少因遗漏重要信息而导致诉讼反复、过程冗长。同时也有不理解的声音,担心当事人因为不会填写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影响立案。


为什么要开展统一起诉状、答辩状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晓力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对于诉讼便利以及司法质效提出了更高需求。统一诉状2016版样式较为简单,服务当事人起诉、答辩指引性不足。


据统计,2024年,全国法院一审案件中,自然人未请律师代理自行提起诉讼的有888万件,占比达到78%,这也就意味着将近80%的人并不懂得如何打官司。


钱晓晨表示,大量当事人不了解起诉状、答辩状的基本要求,起草、提交起诉状、答辩状往往不得要领,不仅导致人民法院在立案、先行调解审判过程中,难以准确、及时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确定管辖法院或者争议焦点,更是常常导致被告方也不得要领,原被告间或自说自话、或在法庭引导下才弄明白双方争讼的实质是什么、法律早已有的明确规定是什么。统一起诉状、答辩状根本是方便、服务当事人双方!


“最高法将进一步优化示范文本内容,针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使用过程中提出的改进建议,持续优化示范文本内容,让原告、同时也让对方当事人都切实感受到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该用、好用、愿用。”钱晓晨如是强调。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评价:“示范文本通过结构化、格式化的方式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明确指引、提升整体效率。”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自此,改革按下了“快进键”。


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在深圳、沈阳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经过近两年的试点和实践,党中央同意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年底在南京、郑州、重庆、西安增设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会议审定关于设立和增设巡回法庭的方案,明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要实现“有利于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制度定位。


六个巡回法庭自设立以来,最高法将院本部的法官派往六个巡回法庭“驻点巡回”,充分发挥巡回法庭高效便民、就地解纷的制度优势。妥善审理一批重大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依法纠正“聂树斌案”“吴春红案”等重大冤错案件,有效化解跨山西、河南矿权纠纷案等历史遗留矛盾。


2017年最高法本部对顾雏军等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案启动再审,并交由一巡审理。2019年4月10日,顾雏军案的再审改判赢得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被誉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作为司法改革的“排头兵”,巡回法庭实实在在做到了破难题、探新路、做示范,充分发挥司法改革“试验田”作用。


实践充分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重大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巡回法庭的运行成效,也实现了党中央“高起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要求。


2018年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将巡回法庭改革实践转化为制度成果,明确“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案件。


进入新时代新征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法院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主要是六个巡回法庭和本部以及各巡回法庭之间出现裁判尺度不统一的问题。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


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和更高工作要求,巡回法庭工作机制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深化。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过程中,深入调研总结巡回法庭设立运行8年多来取得的重大经验、成效以及需要不断深化、完善的问题,于8月提出了深化改革方案。


经报党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在坚持“三个定位”不动摇的前提下,加大院本部的巡回审判工作力度,进一步做优做实老百姓 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深化改革方案,除普通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之外,此前未纳入巡回法庭办理范围的知识产权案件、环境资源案件、少年审判案件等,也都逐步纳入“当巡则巡”“能巡尽巡”范围。开庭、询问、调查、听证的地点,也不限于巡回法庭驻地,还包括当事人住所地、案件发生地、主要证据所在地、原审法院所在地等,让最高审判机关重心下移的力度更大、程度更深、范围更广。


改革后,各巡回法庭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完善收案立案、咨询答复、诉讼引导等工作程序,提升来信办理和来访接待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持续做深做实便民利民司法举措。


在做优诉讼便民的同时,最高法还抓实巡回区上诉、申诉、申请再审和再审案件“源头”治理,防止“法出多门”。


立案庭在“云南涉抚仙湖环保系列行政案”中,与云南两级法院协同配合,多措并举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经过努力,原本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100起行政案件中,已有56件撤回再审申请。


民一庭深入案件相对集中的陕西、甘肃高院,面对面逐案讨论申请再审案件中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和办案方法等方面应注意的问题。


民二庭在办理一起破产衍生案件期间,合理确定破产债权分配顺序,促使当事人撤回了13件案件的再审申请,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减少当事人讼累。


行政庭对巡回区757件系列行政案件,主动协调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全力做好群众工作,引导做好实质解纷,当事人撤诉518件,撤诉化解率达68.43%。这类巡回审判也给当地法院作出了指导、提供了示范。


民三庭已巡回审判10次,审理15起案件,涉及专利、商标侵权、技术合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等不同类型,结合相关案件办理,召开10次调研座谈会,实现巡回审判“一巡多效”。


民四庭巡回审判25次,审理72起案件。其中,针对30余起系列再审案件到当地开庭、深入开展调解工作,既确保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也为促成调解奠定坚实基础。同时,还利用巡回审判机会开展涉外审判调研、培训,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环资庭巡回审判13次,审理14起案件,并就矿业权司法解释、涉森林资源审判开展深入调研。


审监庭会同最高检民事检察部门对抗诉民商事案件开展联合巡回调解,在巡回法庭的配合保障下,成功化解多起矛盾积怨深的疑难复杂案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两高”联合实质解纷工作机制。


“最高法深化巡回法庭改革,在各巡回法庭审判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都能汇聚院本部集中研究,及时转化为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文件,防止类似问题在不同巡回法庭反复出现,大大提升了巡回工作的效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评价。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王殿学表示,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实现了案件审理与对下指导的统一。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曾担任第二巡回法庭庭长,对巡回法庭工作深有体会。他认为,巡回法庭的设立,是根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实际需要作出的,是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既然人民群众有更高期待和更新需求,深化巡回法庭改革势在必行。


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刘峥认为,深化巡回法庭工作机制改革意义非凡:有利于进一步做好巡回审判,真正将案件审理、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罗智勇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深入调研了解条线审判实际,系统总结多发易发案件成因,加强类案裁判指导,强化审级监督指导职责。


现任审监庭庭长杨永清,2023年曾从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调任千里之外的郑州,担任一个全新的职务——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这是他继2016年任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之后再度离京,说起巡回法庭的工作,自然再熟悉不过。


“各巡回法庭分别审理案件,对于类案无法像本部那样实行业务部门的归口管理,逐渐导致了裁判尺度不统一的情况。”杨永清坦陈。“2016年底至2018年底,我任六巡副庭长,当时正是司法责任制推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现在看来,当时对司法责任制的理解还存在一定的偏差。除‘四类案件’和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案件外,有很长一段时间几乎没有报请我监督的案件。”


“最高法深化巡回法庭机制改革,不仅能够保证裁判尺度统一,而且巡回审理的案件范围更广、巡回的力度更大,当事人更能感受到诉讼‘方便’,更能感受到司法‘公正’。”杨永清如是表示。



2024年适逢少年法庭成立40周年。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少年儿童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关爱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作出重要部署。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始终是党中央、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是媒体关注的焦点,是人民法院的重点工作。


一方面,要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广受关注的“人贩子”余华英案等,这些罪大恶极的被告人都已经被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


另一方面,如何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近年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面临的新问题。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不断增多,极端案件虽然在数量上保持稳定,但极个别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每每见诸报端,都引起广泛关注。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少年司法是人类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其关键是围绕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来开展工作。由于心智成熟程度、成长经历、在犯罪中所起作用、悔罪表现等情况差别很大,这就需要对不同案件以及同一案件中的不同犯罪未成年人精准适用法律。


“无论宽或者严,都要严格依法办理,决不能违法从严、从宽。”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特别强调。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方燕呼吁,要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和预防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我国少年法庭的发展,一直面临复杂的形势。第一阶段始于1984年10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设立了我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第二个阶段的标志性事件是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启动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统一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一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分别由相关专业审判庭办理,而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室,缺乏一个更符合未成年人犯罪治理重在预防的强有力的部门推动全国少年法庭的科学履职发展。


2023年,最高法新一届党组经过审慎考虑,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模式,并由民事审判一庭(婚姻家庭案件由其负责)负责管理、协调,可谓“历史性突破”,这也是党组深化改革下的一步先手棋。


最高法把负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力量集中整合到民一庭,突出强调民事保护、预防在先,而不是等到悲剧发生再严惩。 比如,在婚姻案件中增加“关爱未成年人工作提示”,法官向父母讲清离婚可能给子女带来的影响,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


在长期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宋英辉看来,这是近些年我国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一个重要改革进展,因为法院对于案件的审理,对整个法律领域会产生风向标的引领作用。


“这项改革,不仅是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部门整合,更是司法理念的更新。表达的不仅仅是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处、警示、教育的重视,更体现了进一步注重研究和关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背后的成因及规律,通过在民事、行政等案件中强化对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以及基本权益的保障,从源头上强化对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以及基本权益的关注和保护,把‘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与‘司法保护’融为一体。”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挺给予充分肯定。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少年审判改革已经被纳入最高法深改“一盘棋”整体布局中,尽管前方困难重重,但最高法党组锐意改革的决心很大。2024年年初从刑事法官被任命为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负责少年审判的蔡金芳,深觉少年审判使命非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国3500多家法院,一万多个人民法庭,近年来每年受理4000多万案件,法官年人均办案350多件。如何在基层减压、法官减负与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更实、更强之间,把着眼点、落脚点放在符合司法规律、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管理上,将是司法体系工作机制现代化进程中的长期课题。


案件数量高位运行渐成常态,最高法党组清醒认识到,如果离开了严格、科学、有效的审判管理,巨大压力下的审判质效将难以保证。只有通过科学管理“内部挖潜”,才能应对不断涌入的压力和挑战。


最高法经过深入调研,改进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2023年试点时共29项指标,2024年1月正式施行时减少为26项,同年9月底进一步优减至18项,聚焦人民群众感受,明确将考核定位为“体检表”,强调以科学管理推动审判质效提升,而非“成绩单”式排名。


“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而不是法官自己。”最高法党组在多个会议上强调。人民群众感受最直观的首先是案件办得好不好,其次是办得快不快。考核不是“数据竞赛”。指标体系是对各省级地区审判质效的全面检视,是客观反映审判工作的“体检表”,是发现问题的线索,就像去医院做检查,发现了问题,才能进一步深挖病因、找到病灶、药到病除。


此前,部分法院为追求“低改发率”(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率)刻意维持原判,或通过压降收案数量美化调解数据,导致法官疲于应付指标,甚至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


最高法聚焦重点领域,将指标异动作为发现问题的线索,推动“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判”。各级法院定期开展数据会商,紧紧抓住案件上诉率、申请执行率等体现裁判质量、效率、效果、反映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感受的指标,抓住“案-件比”“案-访比”等承载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指标,分析指标升降变化背后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


指标体系设计的初衷在于让全国法院、每个审判庭找到影响审判质效、群众司法感受的问题在哪、改进工作方向在哪,不断把提质增效的工作做实。这一改革被视为司法管理理念的重大转型,旨在为基层减负、为司法公正护航。


我们仅以“案-件比”为例,它蕴含着对司法审判规律的深刻理解与遵循。所谓“案”,就是老百姓来法院打的“官司”,“件”就是法院办案经历的一审、二审、再审等司法程序。“件”数越多,说明一个“官司”经历的审判执行程序越多、当事人感受越差。


据了解,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指标体系,倒逼法官在办案时更多考虑“案结事了”。从2024年“案-件比”同比下降0.04来看,相当于当年减少了近100万件衍生案件。


新的审判指标体系改为用于“健康体检”式的数据会商,将各地法院的“结案锦标赛”转场为“治理协同战”,要法院自己“数据好看”转变为要人民群众“体验更好”,以人民性重塑了指标“灵魂”。


案件的上诉率、申请再审率等直接反映人民群众对公正裁判满意度的指标持续向好;申请执行率下降,执行到位率上升,意味着更多“真金白银”装进了胜诉当事人的口袋。据了解,2024年全国法院民商事一审收案增加4.03%,而二审案减少5.45%,充分体现了以审判管理促进内部挖潜的成效。


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何帆介绍,2024年全国法院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同比下降超三分之一,这说明指标体系有效促进了审判效率的提高,让正义不再姗姗来迟。


受理案件量持续上升本身就是压力,考核是减压还是增压?这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一个话题。有的法官对记者表示,考评就是管理,必须有。一些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比如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比、审限内结案率等,有效减轻了基层法院管理和法官办案的压力,更利于引导法官正确履行职责,推动审判质效的提升。


也有法官表示,考核的负面效应也比较突出。比如为了提高平均结案时间,一些案件应该转普通程序而不敢转,明明可以延长审限却不得不报结,留下有待进一步查证的事实;有的案件还有调解空间,但是考虑到审理期限要求也不得不匆匆下判结案。


记者在某平台看到一个有趣的评论,“首席每天苦口婆心‘叭叭叭’地说,有考核就有数据造假,上级应该能够知道”。


对于基层的不同声音,最高法党组高度重视。今年1月6日,主题为“四级法院谈‘考核’——减负与增效”的2025年度“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讲坛”第一讲举行。四级法院一起谈如何为了减负增效而把考核做得更加符合司法规律、更加科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审判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1月6日,主题为“四级法院谈‘考核’——减负与增效”的2025年度“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讲坛”第一讲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


“评价考核工作的优劣要看是否科学、是否符合司法规律,是否有利于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实处,是否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张军如是强调,并针对性地指出,“提质增效”,质量是第一位的,没有质量就没有效率!


这次讲坛成了线上论坛,回答了为什么考、怎么考、怎么看减负等全国法院干警都关心的问题,统一认识、凝心聚力,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在科学管理下承担起优质高效审判执行的压力,才能换来人民群众对以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更好的感受。


最高法的考核改革不仅是管理工具的技术调整,更是司法价值观的重塑。在压力下才能有事业的发展,才能有能力的提升,才能有更强的尊荣感、更高的公信力,也才能有人民群众更实在的获得感——减轻人民群众打官司的压力、讼争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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