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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愿意买房,还是一辈子租房?

深圳淘房志  · 公众号  · 深圳 房地产  · 2017-06-19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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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1

@ 愿之所成


中国不是个适合财产公证的国家


中国不是个适合财产公证的国家,婚后确实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是婚前,财政独立。


如果恋爱双方的关系不够平等,职责不够清晰,角色不够分明,这个时候的结婚不成熟,买房写了对方的名字,就是对主付出方的不够尊重,导致婚后关系的不明朗化和恶化,导致容易离婚。


如果是包养关系的那种婚姻,财政不独立,也只适合婚前只写被包养方的名字。


因为对方的嫁妆,就是自己的青春和肉体,这个房子全额给她,货币和房子,就是报酬,是对方用青春作为赌注的安全靠山,我认为存在就是合理,应该这么办。


2

@Justin.Xu


“给她一份安全感”


写两个人名字,也当时给她一份安全感,首付及所有税我全付,以后房贷我们一起付!


3

@兴隆-Jay


“最好各买一套再结婚”


凤凰男经历了破产又眼看东山再起的王柏川终于在父母的帮助下买房,当然,这是王妈一辈子的积蓄,类似的家庭其母亲肯定是不同意在房产证上加樊胜美的名字(不是大富大贵的家庭,老一辈的思想是完全可以理解,别说樊胜美那哥嫂的无赖流氓后面可想的无限麻烦),于是房产证加名成了压垮他与樊胜美爱情的最后一根稻草。


而樊胜美则认为:房产证上那个樊胜美那三个字,是一种安全感。毫无归属感的樊胜美+,凤凰男王柏川,贫贱夫妻百事哀,分手,是这段爱情的必然结果……


其实,按最新的婚姻法,如果是单方父母的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不论写不写名字,离婚房子都是王柏川的,樊只能分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


说到底,安全感是只是因为对自己的不确定,这反而是任何人都给不了的...单论这个问题,我看只是在于双方的沟通出现了问题,王的一再犹豫懦弱,导致在最后毫无退路的时候,当场给了樊一记响亮的“耳光”。


中国家庭对房子是极其看重,从投资理财的角度来说肯定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好,最好各买一套再结婚,当然,对于现在的房价,这只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对于小白小两口,多沟通多包容,站在对方的角度想想,早一点实现1+1>2,在今天的社会早一点买房,早一点进入有房阶层,享受社会发展红利才是王道。


4

@木子Li


“一个人出资,则不写,两个人出资写”


现在好多家庭都是父母给首付,万一关系不稳定,父母一辈子的积蓄就打水漂了。


我朋友和她老公现在买房子都是她父母给了一半首付,她给了一半首付,她老公一分钱都没有。问题是就算她老公一分钱不给那都是共有财产了。我朋友郁闷惨了!



5

@Eric


双方婚前各买一套,一加一大于二


在北上广深,受制于限购政策,双方买房的时候如果买房首付是男女双方共同出的,名字一般要写的,当然以后换房的可能会不写,除非政策放松。


如果男方付首付的话,看情况了,究竟有多爱女方,还有是双方究竟有多大格局看到以后换房这些潜藏的问题。


我的建议,双方婚前各自买一套,这样一加一才能大于二。 如果男方出首付买房,领了结婚证,确定以后二者是要共同承担月供,一点都不考虑换房的问题,那就加上去吧,因为你们已经觉得名字比换房重要了。


如果父母出首付,父母指定只能写男方名字,那就男女双方以后赚钱把首付还给父母再加女方名字,这个操作也不难。


如果两个人在一起不是为了组成一个更强的家庭上升更高的阶层,总是纠结这些加不名字的事情,我想这种结婚也会把曾经的感情消耗完,实现阶层逆袭基本为零了。



6

@木子春昕


“劳有所得,不劳凭啥得”


凭啥,我辛苦买房,你一分未出。劳有所得,不劳凭啥得。我给儿子全款买的房,不可能加谁谁的名字!


7

@顾洪波


我的答案是:不应该,尽量不要浪费一张房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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