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搅沫沫
搅沫沫,万千西宁人的网上家园!西宁新闻、吃喝玩乐、购物嗨皮、旅游攻略、买房装修、结婚生子,西宁生活信息360度全搜罗!还有各种免费福利送送送.关注搅沫沫,让你的西宁生活多姿多彩!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搅沫沫

1月8日西宁人不得不知道的6件事:1死3伤,贵德一辆轿车翻下大桥、西宁推广新能源汽车

搅沫沫  · 公众号  · 青海  · 2017-01-08 18:20

正文



一、1死3伤,贵德一辆轿车翻下大桥…


1

要点

1月8日,记者从贵德县交警大队了解到,1月5日晚间,一辆轿车坠入该县迎宾路2号桥下,导致车上1人死亡,3人受伤。目前,2名伤者在西宁接受治疗,1名伤者在贵德县接受救治。记者了解到,1月5日23时许,贵德县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该县县城迎宾大道二号桥上一辆车翻下去了,请求出警处置。接到报警后,贵德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立即赶赴现场,同时将情况汇报至大队领导。接到汇报后,大队领导立即协调当地医疗救护和消防前往现场协同处置。

2

要点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轿车坠落至大桥下,车轮朝天,车内有被困人员。交警、救护人员和消防官兵立即开始对车内被困人员进行救援,经过消防官兵用专业工具切割,最终将车内人员救出,但不幸的是1人死亡,3人有不同程度受伤。3名伤者中,1人在贵德接受治疗,另外2人被送往西宁接受治疗。

3

要点

据出警处置的贵德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英介绍,事故为一起单方事故,经民警现场勘察,以及车内司乘人员的人员描述,当时车辆自西向东行驶在迎宾大道,在迎宾大道上车辆撞上了路中央隔离护栏,而后将大桥护栏撞坏后坠入桥下。民警现场进行勘察时发现,大桥桥面距离轿车坠入的桥下有5.7米的距离。具体车辆的车况以及事故原因,贵德县交警大队正在进行调查。


二、 西宁市出台方案推广新能源汽车


1

要点一

为全面建设幸福西宁,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作为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的重要抓手,形成新能源汽车生产及应用服务体系,带动全产业链发展。近日,市政府出台《西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力争到2020年,西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方面走在全国省会城市前列,预计到2020年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不少于10000辆。

据了解,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方案》指出,以国家、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为指导,以西宁市现有锂电产业为基础,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产业三大优势,力争到2020年,西宁市将形成年产6万辆新能源汽车制造生产能力,形成年产15Gwh锂动力电池生产能力;2025年形成年产10万辆新能源汽车制造生产能力,形成年产25Gwh锂动力电池生产能力的目标。

2

要点二

加紧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关键词:服务体系、配套设施、充电需求、电网改造

【重点解读】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在哪儿?怎样建设?

加快充电设施服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市场的主体作用,组建股份制专业化公司,进行运营和管理。鼓励社会各方因地制宜,共同参与充电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政府机关、公交场站、学校、医院、酒店、场馆、景区、大型购物中心等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充换电设施建设。单位和个人自用充电设施按“一车一桩”的原则,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机构(4S店)全过程负责,并纳入售后服务体系。

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从2017年起,全市新建各类停车场和新建住宅小区,应设置不低于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新建城市交通枢纽站、客运站、公交站等交通场所必须设置不低于5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现有停车场根据实际需求,应改建、加装充电设施。在2017年12月底以前,初步完成停车场(位)充电设施和充电站布局规划,并在2020年前,进一步实现优化和完善。

已建成住宅小区也可提供服务:对已建成住宅小区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用户需求及业主大会授权,利用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并提供充电服务。

●做好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电力部门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对公共停车位,应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及电动车用户充电需求,开展配套供电设施改造,合理配置供电容量。


严格执行国家用电价格政策

关键词:严格执行国家用电政策

【重点解读】用电单位和用户享受怎样的电价标准?

严格执行用电政策:电力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用电价格政策。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合理确定充电服务费:按照“谁建设谁营运谁收费”的原则,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用户收取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3

要点三

全市推广应用万辆新能源汽车

关键词:公交车、出租车、专用车、公务用车、社会车辆不少于10000辆

【重点解读】到2020年五大领域推广计划

《方案》指出,根据新能源产业发展和实际需求,预计到2020年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不少于10000辆,其中,城市公交约1388辆,巡游出租汽车约2890辆;专用车领域约为1242辆,公务用车领域约为500辆,社会车辆领域约4000辆。

【公交汽车领域】从2017年开始,城市公交新增更新车辆按100%配置新能源车辆,力争到2020年,公交新能源车辆达到1400辆左右,占全市公交总车数的70%左右。


【出租汽车领域】从2017年开始,在城市巡游出租汽车新增更新车辆中全面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力争到2020年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达到全市巡游出租汽车量的50%,鼓励网约出租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

【公务用车领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从2017年开始,除特殊需求外,西宁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

【专用车辆领域】按照试点应用、按需推广的原则,在环卫作业、邮政快递用车、景区内旅游观光车、市政抢险车、通信维修车等专用车辆领域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从2017年开始,除特殊需要外,上述专用车辆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按100%比例配置新能源车辆。

【社会车辆领域】强化宣传、鼓励引导,增强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补贴政策的鼓励引导作用,保障社会新能源车辆的推广应用。


三、湟源县354户低保家庭摇号分配到公租房

1

要点一

近日,湟源县举行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仪式,全县354户低保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分配到了盼望已久的保障房。

2

要点二

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采取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的方式,向城镇中低收入居民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此次分配公租房首次采用了电脑摇号方式分配公租房。

3

要点三

为了体现电脑摇号活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主办方邀请了县民政、监察及部分特邀群众代表到场全程监督分配过程。分配对象主要为县城各社区的354户低保户困难家庭。在分配公租房中,湟源县公租房领导小组除了按照规则进行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外,还特别对部分因年老、大病、残疾等原因的家庭,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照顾其优先摇取1层房屋房号。


四、我市完成地下综合管廊27.77公里


1

要点一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关乎城市安全的“生命线”。2016年我市绿色管廊项目工程的持续推进,开工完成地下综合管廊27.77公里。位于师大新校区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工地,今年这里的雨污水舱已经完工投入使用。这些用来放置电缆的托架已经全部搭设完毕。管廊内的安全标识,消防设施一应俱全。灰色的墙面也经过特殊处理。

2

要点二

师范大学新校区的地下综合管廊全长5公里,主要分布在泉弯路,高教路和学院路的地下,呈F型。记者所在的学院路地下管廊预计明年就能全部完工。

3


要点三

据了解,2016年我市通过结合旧城更新,地下轨道交通,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地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努力把地下综合管廊建成精品工程,优质工程,样板工程。截至目前,我市开工完成地下管廊27.77公里。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不仅为城市景观加分,还提升了我市的市政水平。


五、《青海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实施意见》印发实施

1

要点一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要求,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近日,《青海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印发实施,前移审核关口,强化任前把关,进一步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各责任主体责任,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设置了“防火墙”。

2

要点二

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与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共同在拟提拔人选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上签字。组织人事部门担负直接责任,负责把好动议提名关、资格条件关、考察考核关、程序步骤关,防止用人失察失误。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监督责任,要及时、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反馈掌握的有关干部遵守党规党纪情况,对反映拟提拔人选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结论性意见。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追究,凡出现“带病提拔”问题的,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要对“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逐一检查干部动议到任职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甄别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因干部“带病提拔”造成恶劣影响的,连续出现或大面积出现干部“带病提拔”情况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