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二
加紧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关键词:服务体系、配套设施、充电需求、电网改造
【重点解读】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在哪儿?怎样建设?
加快充电设施服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市场的主体作用,组建股份制专业化公司,进行运营和管理。鼓励社会各方因地制宜,共同参与充电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政府机关、公交场站、学校、医院、酒店、场馆、景区、大型购物中心等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充换电设施建设。单位和个人自用充电设施按“一车一桩”的原则,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机构(4S店)全过程负责,并纳入售后服务体系。
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从2017年起,全市新建各类停车场和新建住宅小区,应设置不低于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新建城市交通枢纽站、客运站、公交站等交通场所必须设置不低于5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现有停车场根据实际需求,应改建、加装充电设施。在2017年12月底以前,初步完成停车场(位)充电设施和充电站布局规划,并在2020年前,进一步实现优化和完善。
已建成住宅小区也可提供服务:对已建成住宅小区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用户需求及业主大会授权,利用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并提供充电服务。
●做好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电力部门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对公共停车位,应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及电动车用户充电需求,开展配套供电设施改造,合理配置供电容量。
严格执行国家用电价格政策
关键词:严格执行国家用电政策
【重点解读】用电单位和用户享受怎样的电价标准?
严格执行用电政策:电力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用电价格政策。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合理确定充电服务费:按照“谁建设谁营运谁收费”的原则,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用户收取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