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店赋权》(2)
单店赋权的目的是什么?这个问题昨天到现在收到了不少做购物中心盆友们的提问。这个问题提的非常好,因为我们一直都是在概念中游离门店在升级转型上的思考,而真正落实下来的仍然是千年不变的“行业管理与经营准则”(即:别人家怎么干我们就怎么干)。
单店赋权的本意很简单,就是让门店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与管理权。在经营权中,我们通过长期的数据跟进发现一个问题:即,总部集中的经营模式最终会让门店失去独立的经营创意与市场行销的最佳机会。
更多的公司其实并不懂得管理权与经营权的区分应用,特别是在门店里,日常管理与经营在很多业务流程上区分不开,这样造成即使想把经营权分开,也无法分开管理。
最糟糕的就是很多零售体公司的管理权大于经营权,以及对经营权结构、业务指向、服务特性、行政属性等等分不清楚,最终造成管理就是经营、经营就是管理,严重的拖累了门店的正常经营和管理,使有希望的门店也慢慢的凋零下去。
单店赋权就是赋经营权,然后是赋半个管理权。为什么要赋半个管理权?而不是整个移交给门店呢?所以这里要看清门店的管理权结构。我先不说门店非常细杂的管理权结构与其管理目的。
首先问大家:你认为门店管理层该保留那些管理权?该移交哪些管理权?还有,哪些管理权天生就是属于总部的?哪些天生就是属于门店的?这两个问题搞清楚,我们的问题就剩一个回答了:把总部原本需要的管理权交给总部;把属于门店的管理权还给门店!那么,这就可以了。
门店有了管理权还不可以,还需要重新进行设计与经营氛围(经营权)进行业务匹配才可以去更贴近现实的去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