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至简从心
理性,冷漠,善独,忍耐,闷骚,完美主义,强迫症,爱穿格子衬衫的摩羯男。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丁香医生  ·  头皮上抠下来的小黄颗粒,到底是什么? ·  2 天前  
新京报书评周刊  ·  岩村和朗离世,享年85岁:即便人会离开,生命 ... ·  3 天前  
营养师顾中一  ·  热敷按摩仪送父母有用,但这个风险请务必提醒! ·  4 天前  
上海书评  ·  阿兰·米哈伊尔谈奥斯曼历史研究 ·  3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至简从心

诗经抄写85〔鄭風·缁衣〕

至简从心  · 简书  ·  · 2017-12-03 19:48

正文

好啦,衛風和王風抄写完了,开始鄭風了。

图片发自简书App


图片发自简书App


图片发自简书App


图片发自简书App


图片发自简书App

作品原文

缁衣之宜兮⑴,敝,予又改为兮⑵。适子之馆兮⑶,还,予授子之粲兮⑷。

缁衣之好兮⑸,敝,予又改造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缁衣之席兮⑹,敝,予又改作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⑴缁(zī)衣:黑色的衣服,当时卿大夫到官署所穿的衣服。宜:合适。指衣服合身。

⑵敝:坏。改为、改造、改作:这是随着衣服的破烂程度而说的,以见其关心。

⑶适:往。馆:官舍。

⑷粲(càn):形容新衣鲜明的样子。一说餐的假借。

⑸好:指缁衣美好。

⑹席(xí):宽大舒适。古以宽大为美。

白话译文

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得体,破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衣衫。我颠着一双小脚送到他执教的书馆,等他回家来我捧上精美丰盛的晚餐。

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美好,破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罩袍。我颠着一双小脚送到他执教的书馆,等他回家来我捧上精美丰盛的菜肴。

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舒展,破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罩衫。我颠着一双小脚送到他执教的书馆,等他回家来我端上一桌丰盛的好饭。

创作背景

《郑风·缁衣》这首诗,旧说多以为这是赞美郑武公好贤之德的诗篇。《毛诗序》谓:“美武公也。父子并为周司徒,善于其职,国人宜之,故美其德,以明有国善善之功焉”。郑笺云:“父谓武公父桓公也。司徒之职,掌十二敎。善善者,治之有功也。郑国之人皆谓桓公、武公居司徒之官正得其宜。”

这首诗虽然在近现代《诗经》选本中很少见到,可在古代典籍中却不时提到。《礼记》中就有“好贤如《缁衣》”和“于《缁衣》见好贤之至”的记载(转引自《诗集传》)。郑国开国之君郑桓公为周幽王时的司徒,他的儿子郑武公则为周平王时的司徒。因此,唐代司马贞在《史记索隐》的《郑世家》“述赞”中说:“厉王之子。得封于郑。代职司徒,《缁衣》在咏。”宋代的朱熹在《诗集传》中说:“旧说,郑桓公、武公,相继为周司徒,善于其职,周人爱之,故作是诗。”他似乎是赞成这一“旧说”的。而清代的姚际恒、方玉润则以为这是“美武公好贤之诗”(《诗经原始》)。当代学者高亨先生也同意此说。他说:“郑国某一统治贵族遇有贤士来归,则为他安排馆舍,供给衣食,并亲自去看他。这首诗就是叙写此事”(《诗经今注》)。至于郑国统治者是真“好贤”,还是政治手腕,论者也是有不同看法的。如王夫之就认为:“《缁衣》之诗,王子友(桓公)之工其术以歆天下者也。”(《诗广传》)意思是,所谓“好贤”,乃是巩固其统治地位的权术耳。

作品鉴赏

整体赏析

这首诗中洋溢着一种温馨的亲情,因此,与其说这是一首描写国君与臣下关系的诗,还不如说这是一首写家庭亲情的诗更为确切。当代不少学者认为,这是一首赠衣诗。诗中“予”的身份,看来像是穿缁衣的人之妻妾。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卿士旦朝于王,服皮弁,不服缁衣。退适治事之馆,释皮弁而服(缁衣),以听其所朝之政也。”说明古代卿大夫到官署理事(古称私朝),要穿上黑色朝服。诗中所咏的黑色朝服看来是抒情主人公亲手缝制的,所以她极口称赞丈夫穿上朝服是如何合体,如何称身,称颂之词无以复加。她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如果这件朝服破旧了,我将再为你做新的。还再三叮嘱:你去官署办完公事回来,我就给你试穿刚做好的新衣,真是一往而情深。表面上看来,诗中写的只是普普通通的赠衣,而骨子里却唱出了一位妻子深深挚爱自己丈夫的心声。

全诗共三章,直叙其事,属赋体,采用的是《诗经》中常见的复沓联章形式。诗中形容缁衣之合身,虽用了三个形容词:“宜”、“好”、“席”,实际上都是一个意思,无非是说,好得不能再好;准备为丈夫改制新的朝衣,也用了三个动词:“改为”、“改造”、“改作”,实际上也都是一个意思,只是变换语气而已。每章的最后两句都是相同的。全诗用的是夫妻之间日常所说的话语,一唱而三叹,把抒情主人公对丈夫无微不至的体贴之情刻画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