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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铁血军事
2016年年底,央视播出的《高回扣下的高药价》调查报道曝光了上海、湖南等地6家大型医院医生收取高比例回扣的情况,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一时间,医药代表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而医药代表背后的药品流通问题也引起国务院的重视。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文︱周程程
本文摘编自微信公众号“每日经济新闻”(ID:nbdnews)
此前有统计显示,中国医药代表人群总数大概有300万。意见的出台,则意味着,过去“看脸”、“看公关”的手段或将失效,这300万医药代表面临失业或转行。据媒体报道,在近年来职业高风险、名声不好听,外加赚钱变艰难的处境下,不少医药代表纷纷“离巢”,选择彻底告别医药行业。
医药代表究竟该不该去销售药物?中国医师协会副秘书长谢启麟向记者明确表示:“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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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关系、送回扣、抬高药价
上世纪80年代,医药代表制度首先经由跨国企业被引入到我国,最初行业内的从业人员仅仅是提供药品咨询,成为医院、医生、制药企业之间的桥梁。但在发展及实践过程中,医药代表却慢慢“变了味儿”。
一位不愿具名的医药行业人士对记者表示,医药代表制度引入我国后,国内药企纷纷学习了这种模式。由于当时中国特有的药品生产行业企业多、小、散、乱,尤其是同质化产品众多的情况下,药厂之间竞争异常激烈,为了能够将自己的产品销售出去,医药代表逐渐探索出“带金销售”的模式。
据上述人士介绍,以前医药代表需要有医学专业背景,但由于缺少行业规范,后来医药代表的自身素质也参差不齐,一些医药代表沦为拉关系、送回扣的“药托”,成为流通环节中抬高药价的“一环”。
不久前央视播出《高回扣下的高药价》调查报道中,曝光了一些医药代表用“信封”给医生送回扣的画面。报道称,调查发现医药代表拿到的提成是药品价格的10%,而医生收的回扣是药品价格的30%~40%。
意见指出,我国药品流通环节多,流通秩序混乱,挂靠经营、过票洗钱、商业贿赂屡禁不止,推高了药品价格,腐蚀了医生队伍,诱导了大处方、开贵药的出现。人民网10日刊文评论称:
从药品生产商到流通领域,从经销商到医院,从医生再到患者,几乎有多少环节就产生多少次“分利”。
而实际上,这些所谓的“利益”并没有更有利于医院的发展。药品采购价“奇高”增加了医院的成本,也意味着挤占了医疗条件改善和包括医生薪酬制度在内的改革资源,形成了“高采购价-高成本-低改革能力-医生以药增收-开高价药-高采购价”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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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缺乏管理及约束机制
实际上,为推动医药代表职业规范化,2015年医药代表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当中,标志着其职业身份在“国家确定职业分类”上首次得以确认。按照该分类大典,将其职业定义为代表药品生产企业,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的专业人员。
“尽管对医药代表已经有了职业定义,但是有些企业并没有按照要求去做,仍然是按照以往医药代表的惯例在管理。”谢启麟说。
记者查询一些招聘网站近期的医药代表招聘信息发现,“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及推广”等字眼仍然出现在职位描述或岗位职责中。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医药代表行业的变化,跟我国长期缺乏医药代表的管理和约束机制有关。我国对医药代表不仅没有准入门槛,也没有一部公认的行为规范。现实中,医药代表成为一群素质不齐、手段灰色的“营销公关人员”的竞技场。
▲数据来源:医蟹
据广州日报报道,一位行业观察人士称,实际上,不少资深医药代表早已看出新医改趋势,选择了彻底离开、转战其他领域。“有的是因为药价挤压导致利润受损,有的是害怕商业贿赂牵涉自己,还有的是厌倦了这样的环境。总之,过去几年,医药代表行业的稳定性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据了解,此前部分医药代表一方面控制上游生产企业,要求生产企业高价出票;一方面则试图左右医生的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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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谢启麟认为,医药代表这个职业本来就不应该去销售药物,而是应该在学术上帮助医生。新药新技术需要人来推广,医药代表还是有必要存在的。举例来说,一些药物在产生疗效的同时,也会带来某些不良反应,医生们不可能很快掌握药品的具体情况,而医药代表对药品不良反应、药理作用的衍生等情况了解得更多,这个时候的确需要医药代表和医生及时进行沟通。
“假如和销售挂钩,医药代表的问题就比较大了。”谢启麟表示,医药代表不应该是目前许多人眼中“不堪”的形象,而应该是对整个医学及医疗环境的发展能做出一定的贡献。
此次意见也将“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列入“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小节中,要求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备案信息及时公开。意见强调,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对此,谢启麟表示,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制度也是对行业的整顿与梳理。在政府监管的同时,更需要行业能够更好地进行自律,实现自我管理,最终实现行业与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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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销“两票制”明年有望全国推行
在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上,意见还要求,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价格、税务、工商管理、公安等部门要定期联合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租借证照、虚假交易、伪造记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商业贿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惩处违法违规企业和医疗机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意见强调,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入药品采购不良记录、企事业单位信用记录和个人信用记录并按规定公开,公立医院2年内不得购入相关企业药品;对累犯或情节较重的,依法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此外,意见还提出,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实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
所谓“两票制”,是指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以“两票”替代目前常见的多票,减少流通环节的层层盘剥。
意见还明确,药品流通企业、医疗机构购销药品要建立信息完备的购销记录,做到票据、账目、货物、货款相一致,随货同行单与药品同行。企业销售药品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和销售凭证。积极推行药品购销票据管理规范化、电子化。
延伸阅读:
气晕!你买药的钱近半成他们的回扣!
本文摘编自微信公众号“新华网”(ID:newsxi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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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回顾
上海某知名医院每年的门诊量超过400万人次,在国内享有很高的声誉。这家医院几乎每天都有上百个“特殊患者”前来就诊。这些所谓的“患者”手中都没有病历,出现的时间也有一定的规律,一般都是医生中午或下午下班前1个小时左右。
更为奇怪的是,这些所谓的“患者”在1个小时内,要进两三个诊室。很显然,这种现象极为不正常。记者注意到,这些所谓的“特殊患者”互相都比较熟悉,对不认识的人都保持高度警惕,只有在诊室没有患者情况下才进入,而且还要把门反锁上。
医院保洁人员:我在门诊见多了,药贩子,卖药的,推销药的,还有他们的私事啊。
原来,这群所谓的“患者”其实就是医药代表。这名医院保洁人员透露,这些医药代表除了向医生推销药品,还和医生有“私事”要做。但对于是什么“私事”,这名保洁人员不愿多说。
医药代表和医生有什么“私事”呢?
下班时间谈“用药量”
虽然已经是下班时间,诊室里也没有患者,但是医生并没有离开。除了医生,诊室里还聚集了十几个医药代表。这些医药代表无一例外都在和医生聊着用药量的话题。除了普通门诊,各专家门诊也有不少医药代表出入,谈论的同样是医生用药量的话题。
医生:对, 120盒,正好120盒吧。上个月高干(病房)怎么样?
统计医院各科室的实际用药情况在业内称为“统方”,也就是核算每名医生一个月的用药量。
医药代表和医生谈“私事”时一般都不允许其他人在场,显得很神秘,至于谈什么“私事”,都不愿多说,但很显然是一种交易。
医药代表:要努力一点啊,我4月1日把手机丢了,说出来还没人相信,很郁闷啊。
医药代表当时要购买的这款手机市场价在5000块钱左右,泌尿科专家门诊的这名医生,竟然声称一个月内通过开处方药,就能帮医药代表赚到买手机的钱。
医生开出处方后,只要患者购买了药品,医药代表就能获取近10%左右的提成。这也就是医药代表几乎天天往医院跑,希望医生多开药的重要原因。
医药代表:这是上个月的份子钱。
医生:好的。
医药代表送给医生的信封里装的就是药品回扣,业内也叫份子钱。
医药代表:150盒, 虽然写的是10块/盒,但我是给你的12块/盒的价格(回扣)。也就是说,医生开出一盒药,就能得到12块钱的药品回扣,这名医生一个月开了150盒,就收到了1800块钱的药品回扣。而这仅仅是一种药品的回扣金额。
这名医生一个月开了多少种药品?
有多少名医药代表送多少回扣?
我们无从得知。
记者历经8个多月,对上海市四家医院的近百名医药代表进行了跟踪调查,发现这些医药代表进入诊室后,几乎都做了同一件事,送信封给医生。其中,这名医药代表在不到1个小时的时间内,给三名医生送信封。
而一名医生,在3分钟内,就收到了四名医药代表送来的信封。
这名医药代表介绍,他代理的一种治疗过敏性鼻炎的药品标价是129元,给医生的回扣是45元。也就是说,药品回扣占到了药品价格的35%左右。
“自费的嘛,也是差不多自费的30%,最少是30%、40%、45%。——医药代表
其实,这么高比例的药品回扣返给医生,并不仅仅在上海发生。记者随后又来到湖南长沙进行调查,在长沙的一家知名医院,一名医药代表向记者透露,他们返给医生的药品回扣,比例高的也在40%左右。
“医生一般只开回扣比例高、金额大的药品。”——医药代表
据业内人士透露,药品的中标价越高,回扣的空间就越大,就越能激励医生多开处方,药品的销量也就越高。药品的回扣一般至少要在中标价的20%以上,才能保证有一定的销量。
据医药代表介绍介绍,医院药品采购目录里有两种药,这两种药都是用于治疗同一种疾病,一种零售价20多元每盒的药品回扣5元,比例为25%;另一种30多元每盒的药品回扣只有4元,比例为13%。相比较而言,医生一般只开回扣比例高、金额大的药品。
安徽省太和县是全国最大的药品集散地,在这里可以买到国内外4000多家药厂生产的25000多种药品。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里销售的药品价格远远低于一些大城市医院的中标价。
这名医药公司负责人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些药品价格目录。记者注意到,这些用于心脑血管、抗感染等疾病治疗的常用药品,上海市药品中标价一般是市场批发价的5倍左右,最高的超过了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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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回扣表现在“药”
根源在“医”
医药代表和医生之间的药品回扣现象令人触目惊心,部分药品的中标价与市场价相比高得离谱。药价虚高,不但加重了患者的药费负担,也让政府的医保资金不堪重负。专家认为,药品回扣这一顽疾,问题表现在流通领域的“药”,其根源却在“医”。
国家卫计委发布的《2015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医疗总费用中,门诊药费占48.3%,住院药费占36.9%,而英美等发达国家药费占比仅为10%左右,我国药品降价还有较大空间。
要遏止药价高回扣问题,固然对医药代表、收受回扣的医生等按行贿受贿罪等依法处理。但就央视曝光的情况看,根本上还是要拿虚高药价招标开刀。这或可从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建立招标药品价格的严格比对机制。时下很多地方的药品集中招标,屡屡成为虚高药价的“集散地”,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缺乏必要的市场价格比对机制:掩耳盗铃般地发布一个招标公告,吸引或邀请一些人参与招标,美其名曰竞价中标,却单看所谓的初始报价和最终的中标价,就认为这就是最低最优价,很难有效地与市场同类同种药价结合。因此遏止虚高药品招标,要建立明确的药品市场比对方式方法。
其次,健全药品招标尤其是中标药品信息透明机制。严格实施“互联网+药品招标价”模式,地方必须把药品招标中标药品的价格在互联网公布,不但让组织招标者切实履职履责,发挥药品价格的事前事中监督作用,也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和网络的事后监督作用,让药品招标黑幕无处藏身。
还有,建立虚高招标药价社会举报和奖励机制。对于网络公布的虚高中标药价或实际中发现的虚高中标药价,要明确丰厚的举报奖励制度,如按中标价与市场差价的一定比例,对举报且经调查属实的举报者给予及时有效的奖励。对因此带给患者的损失,由招标组织的责任者或单位等担负补偿,增加失职失责者的违规成本。
完善药品招标倒追严惩机制,也不可或缺。对于地方集中招标采购的虚高价格药品,相关的组织招标者必须及时有效和合理说明高价中标的原因;若不能够及时有效说明或不说明,就该倒查,有问题的,按失职渎职等追责。
医生药品收受高回扣,损害了患者利益,更让“药品零加成”对患者家庭负担减轻的医改政策效果大打折扣。本来破除“以药养医”是好事,可若虚高招标下的高回扣成为通行“潜规则”,那明面上的“零加成”还会通过暗地里的“高回扣”方式得以“找补”。
药价近半成回扣,不但是医德问题、腐败问题、涉嫌违法问题,更是对医疗领域改革顺利开展的掣肘,性质不可谓不严重。对有关方面而言,也该叫人痛下决心,拿虚高招标“开刀”,对药品招标采购机制多些约束,让其切实发挥降药价的作用,而不是削减医改效果。
针对央视报道有关医院工作人员收受回扣事件,国家卫生计生委立即要求上海、湖南两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报道中涉及的高价回扣事件展开调查。目前,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已经对查明的一名涉事医生做出停职处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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