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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医疗不良风气,卫计委出大招了!

医学界  · 公众号  · 医学  · 2017-06-19 21:37

正文

十个部门每个都要推荐一个人去体验一把社会监督员,场面还是蛮大的。


作者 | Alice

来源 | 医学界智库


昨天,辽宁省卫计委在官网公开了《关于商请推荐医疗卫生系统社会监督员的函》,邀请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总工会、团省委各单位推荐社会监督员1名,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切实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十个部门每个都要推荐一个人去体验一把社会监督员,场面还是蛮大的。


那么,社会监督员工作内容有哪些?


根据辽宁省卫计委的文件,社会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分为4个方面:


收集意见建议;


反映问题,包括四风、红包、回扣等,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严禁利用社会监督员身份谋求不正当利益;

协助医院宣传工作。


社会监督员工作方式是什么?


社会监督员主要是通过明察暗访和角色体验两种方式。


据悉,社会监督员采取兼职、志愿两种方式开展工作,没有工作报酬,每半年深入门诊或病房明察暗访或角色体验1次后,对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及建议,同时,需要向省卫生计生委提交报告,反馈有关问题。


社会监督员的每届任期是2年,到期未续聘则默认为自然解聘。但如果被发现社会监督员在任期内有违法、渎职及其他情况,也会予以解聘。


也就是说,在不久的将来,辽宁省的各大医院里会出现一批监督员混在熙熙攘攘的患者中,他可能是以患者的角色出现,医生如果开出了过度检查的诊疗单,不合规的大处方等行为,则会撞在枪口上;他也可能会以普通人的身份出现,尤其是来自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的社会监督员,以职业的敏锐度,一眼看出在医院大厅中行为有异于普通患者的医药、医械代表们,应该不是难事···


当然了,也想体验一把社会监督员的小伙伴们不用眼红,因为根据辽宁卫计委在5月1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卫生系统行业作风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的通知》中,要求各市卫生计生委,省直各医疗机构推荐40名社会监督员,并注明“非医疗卫生行业优先”,也就是说,还有30个名额。


其实,医疗反腐运动并不是仅在辽宁一省开展,江苏、安徽、天津、上海等地也都纷纷展开了反腐倡廉活动,尤其是江苏省卫计委,联手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为期4个月的“远离回扣、廉洁从医”专项活动,江苏省内从大三甲医院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各级医院都召开了相关会议,部分会议有检察院负责人列席参加,甚至还有医院专门派人去检察院学习。


如何大力打击医疗贪腐、受贿行为,可以说各省卫计委都在卯足劲憋大招呢!


网友看法?


@ xiao涛涛1:我觉得他应该来体验当几天医务人员。


@ 毛毛兔2941912985:为啥不去管医闹?


@ 大臭和小臭的幸福生活:你们倒是给医务人员提高收入啊!医务人员也要养家糊口。


附文件全文


辽卫函〔2017〕166号


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总工会、团省委:


为深入推进“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优质服务杯”创建工作,规范医疗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切实改善群众就医体验,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作风社会监督工作,现商请你单位推荐社会监督员1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会监督员选聘条件


(一)热心医疗卫生事业。


(二)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有较强的观察分析问题能力。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廉洁自律,有一定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二、社会监督员主要职责


(一)收集意见和建议。积极收集他人对医疗卫生系统工作的意见及建议,认真做好调查研究。


(二)反映存在问题。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医疗卫生系统工作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包括四风、红包、回扣等,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遵守相关规定。遵守医疗卫生系统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医疗卫生系统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严禁利用社会监督员身份提出不合理要求,谋求不正当利益。


(四)协助宣传医疗卫生系统典型事迹。宣传医疗卫生系统、医院及医务人员医德高尚、精益求精的救死扶伤工作作风。


三、社会监督工作要求


(一)社会监督员采取兼职、志愿的方式开展工作,无工作报酬,每半年深入门诊或病房明察暗访或角色体验1次,对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及建议,同时向省卫生计生委提交报告,反馈有关问题。


(二)社会监督员每届任期两年,到期未续聘即自然解聘。监督员在聘任期内如发生违法、渎职或其他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予以解聘。


请于6月15日前将推荐的社会监督员相关信息(附件)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


联系人:杨硕硕

联系电话:024-23395613 23388057(传真)

邮箱:lnwsyz 126.com

附件:全省医疗卫生系统行风社会监督员推荐表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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