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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创新法律援助惠民措施 激发区域法治建设新活力

巴渝法声  · 公众号  ·  · 2025-02-24 17:28

正文






法律援助工作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连着政府关爱,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近年来,大足区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着眼于新时期乡村基层治理,以农村群众法治需求为突破口,采取多项措施有效激发法律援助工作活力,探索形成“多元化、专业化、规范化”的乡村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2024年以来,大足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85件,其中刑事案件374件、民事案件711件,涉及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对象678件次,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534.8万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235人次。







全面提升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以来,大足区司法局大力推进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为契机,建成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27个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柱,309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为触角,驻工会、妇联、残联、看守所、法院、检察院、部队的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依托的符合区情、贴近群众、覆盖城乡法律援助的“三级联动、七部支撑”工作体系,推动法律援助机构(站)在本区实现全覆盖。

为保障法律援助在全区更好实施,大足区及时出台一系列法律援助配套制度规定,先后制定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群众规范》《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内部管理规范》3个管理文件,规范法律援助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首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群众满意度测评等11项直接面对基层社区群众的窗口服务规章制度,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工作机制。并同步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重庆市大足区党政机关聘用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大足区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和《大足区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援助配套管理办法,为依法规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同时,全面建立法律援助联动工作机制,制定法律援助律师告知、联动、评价工作机制,完善法律援助衔接、值班律师参与诉讼相关规定,建立法律援助流程指引,简化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流程,组织资深骨干律师办理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案件,整合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法律服务功能,健全法律援助和公证、司法鉴定的衔接机制,完善系统数据共享机制,有效延伸法律援助触角。目前,全区309个村居配置法律顾问123人,99个党政机关配备法律顾问66人,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实现100%“全覆盖”。


便

让更多群众感受法律援助温度


2024年,大足区全面优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流程,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转交等协作方式,简化法律援助申请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和手续,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政务服务,推动法律援助审查从“减证便民”向“无证便民”转变,减少法律援助审查频次50%以上,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更加快捷。

据了解,大足区全面落实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和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工作机制,将“提供法律援助”事项纳入“渝快办”一网通办的新网审平台,依法调整经济困难标准,从2025年1月1日起,根据《重庆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与核查办法》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认定标准调整为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依法放宽经济困难认定标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更多困难群众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同时,鼓励和引导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对受援人所产生的公证和司法鉴定事项实施减免政策,切实降低受援人维权成本和难度。

聚焦农民工、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需求,区司法局还联合区教委、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举办乡村振兴法治课堂、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法律服务活动2000余场次,让人民群众特别是经济困难群众在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绿

确保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更便捷


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镇(街道)公共服务大厅内,区司法局增设法律援助服务专用“绿色窗口”,摆放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和办事指引,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设施,让弱势群体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工作人员还提供更贴心更便利的法律援助服务,对农村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主动与法院、民政等相关部门对接,实现应援尽援,对涉及“三农”的法律援助案件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

同时,大足区法律援助中心还畅通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服务,依法将“确认劳动关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赔偿”“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见义勇为行为”“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维护”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包括新就业群体在内的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保险待遇、因提供劳务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务工人员、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等纳入法律援助重点群体,并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并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的遗属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此外,大足区司法局大力宣传“ 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开通“法治大足”微信公众服务号和“村居法律顾问”小程序等多种在线网上预约、网上受理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推行微信掌上服务、语音连线服务、在线申请服务、现场零距离服务,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实现法律援助服务信息“ 7*24 ”小时实时共享,服务时限“5+2”协同办理,群众足不出户即可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8%以上。


增强群众法律援助获得感


在大足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过程中,区司法局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品牌效应,运用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马上办“四个办”工作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门办”针对老、弱、病、残及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法律援助开展预约上门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网上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强化重庆市法律援助管理平台运用,推广法律援助服务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受理、网上审核,推动具备网上申办条件的法律援助事项由线下向线上转移。“就近办”以巡回办理、蹲点办理等形式,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援助咨询和办理服务,对于办理需求较为集中的农村、社区、厂区、校区,派出服务团队巡回办理,把高效、便捷、专业、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送到百姓身边。“马上办”对于法律关系比较简单、事实明确、无争议的援助事项,在材料齐全、真实的情况下,全部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据统计,2024年,大足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马上办“四个办”工作法共累计服务485人次,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赢得群众好评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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