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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孤儿笔下的传奇文献

孤独的阅读者  · 公众号  ·  · 2021-06-03 21:00

正文



How does a bastard, orphan, son of a whore and a Scotsman, dropped in the middle of a forgotten spot in the Caribbean by providence, impoverished, in squalor grow up to be a hero and a scholar?


一个孤儿、野种,荡妇所生的苏格兰后裔;被遗弃在加勒比海中的荒芜之地;生来穷困潦倒,命运悲惨破败;为何他却成为一代英雄学者,立下不世之功?


——节选自音乐剧 《Hamilton》




汉密尔顿是美国国父中最特别的一位。在他生命的岁月里,这个有着非凡智慧,痴迷于荣誉的年轻人,一次又一次用令人瞠目结舌的操作带领着美国前行。
在制宪会议上,他拍案而起,发表了长达 6 小时的激情演讲,支持建立强大中央政府的新宪法;他召集两位盟友,以「联邦党人」之名,以每周 3 篇的惊人速度发表文章为新宪法辩护。6 个月,85 篇文章,他一人写了 51 篇。

华盛顿担任总统后,他成为了内阁手握大权的「二号人物」,他创建美国海关,建立中央银行,一手缔造了美国的财政金融体系,重振美国独立后萧条的经济。
而正是《联邦党人文集》,奠定了美国政治根基。





联邦党人文集的诞生背景




要谈《联邦党人文集》,得从当时美国的历史背景说起。
在独立战争结束之后,美国的 13 个殖民地成为 13 个邦,分别建立了各邦独立的政府机构。而将各邦联系在一起的只有 1781 年大陆会议制定的《邦联条例》。
邦联其实就是邦的联盟,类似于联合国,也就是说,13 个邦其实是 13 个国家,而邦联议会主席并非美国最高行政长官。邦联没有军权,也没有税权,只有一个聊胜于无的形式上的外交权。


这样松散的邦联显然存在很多的问题,如果当时外敌再次入侵,一盘散沙的邦联根本无力组织一支有抵抗力的军队;而且邦联各自为政,如果发生利益冲突,很可能会走向分裂。
你可能会问,既然如此,为什么当时美国不直接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在当时,美国刚刚脱离英国的殖民统治,几乎绝大多数美国人都对大政府有一种天然的反感和恐惧;如果真要建立统一的联邦,就必须拿出一个能够说服大多数人的方案,这个方案必须要处理好诸如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集权与自由的关系等问题,这显然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1787 年,在制宪会议上,麦迪逊提出了「主张强力中央政府的议案」,最后这个议案力排众议通过了,根据该方案制定的全新宪法出台。新宪法的出台无异于一场没有硝烟的革命,许多人依旧对它抱有怀疑和反感的态度。

于是,为新宪法保驾护航的《联邦党人文集》横空出世,它以清晰的逻辑捍卫新宪法。在《文集》中,美国的宪政思想、分权制衡、政府设计等都有详实的论述和独到的解读,为美国勾勒了理想的蓝图。
制宪会议



联邦党人文集之下的

美国政治架构





汉密尔顿在《文集》的开篇就提出:「对目前邦联政府的无能有了无可置疑的经验以后,要请你们为美利坚合众国慎重考虑一部新的宪法」。
他认为,联邦制构建的中央政府能够解决邦联制下的国家失能的问题。中央政府能够以国家力量推动工业和金融的发展,也就是所谓的「集中力量办大事」。

汉密尔顿对于美国发展的把握影响深远,在后世看来极有远见。如果不是汉密尔顿,可能美国就没有如今繁荣的华尔街,甚至不会有美利坚合众国。
就像之前提到的,很多人依旧对建立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充满质疑,他们担心,统一的中央政府会对个人的自由产生限制。那么美国国父们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呢?

《联邦党人文集》中提出了两种分权制衡:一种是横向的分权制衡,联邦政府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与制衡;另一种是纵向的分权制衡,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分权与制衡。
美国国父们对新宪法、新政府的设计都是基于一个简单的出发点,即人性本恶,或者人生来自私。出于对每个人人性中「恶」的不信任和防备,美国的国父们要设计一套至少在理论上能抵抗最坏情况发生的制度——以防止掌权者一旦到了某个位置,其内心膨胀的欲望给人民带来灾难。
被我们所熟知的美国的「三权分立」和「宪政」就是他们的结论。
「三权分立」中, 立法权,是制定规则的一方;

行政权,其实就是执法,执行和管理的角色即行政权;

司法权,其实就是解释规则和判定是否违规的角色。在美国,立法权属于国会两院;行政权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

为了避免上文所说的人性之恶的后果,这三种权力就必须相互斗争和相互制衡,即「以野心对抗野心」。

但如果真的出现了某个党派同时掌握了国会两院和总统席位,他们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此时还有一个法宝叫「宪政」:如果说各怀野心的势力仿佛一头头斗争的猛兽,那宪政就是能把猛兽关住的斗兽场。
尽管当某一方同时掌握了立法权和行政权时,他们的立法都可以很快通过,但法案一旦有违背宪法之嫌,则斗兽场的保安,也就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就会重审该法案。一旦被他们裁定违宪,该法案必定被废除。

所以无论猛兽们争斗与否,或是否一家独大,「宪政」都能让他们出不了斗兽场。

除了横向的联邦政府层面的分权制衡,国父们也设计了纵向的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分权与制衡。

简单来说,就是主权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两个层级来分享。美国宪法规定,凡是没有在宪法里明确说明属于联邦政府所有的权力,统统属于各州。
各州政府像联邦政府一样,也有立法、行政、司法三套班子,而且他们也是由各州人民自己选举的,与联邦政府并无严格的上下负责关系。所以在美国,如果总统去到某个州,州长并不一定得热情接待总统;在联邦制下,州长的权力直接来自于这个州民众的选举,和总统无关。
另外,美国政治制度的各种设计,也都考虑了民意与州意的平衡。美国国会两院制,不管州的大小,每州固定派两个议员的参议院,它代表州意;与按照人数划分选区派议员的众议院,它代表民意。
《文集》中政治思想独到的设计,以及对权力的处处制衡和处处为难的文化,让这样的体制下,滥用权力的成本变得很高。就像麦迪逊所言「如果人是天使,将无需政府;如果天使统治人,将无须对政府进行内外的限制。」,但现实是人不可能是天使,政府也必须被限制。
值得一提的是,汉密尔顿作为《文集》的最主要作者,他是所有美国开国元勋中最不信任「群众智慧」的一个,他希望选出精英领导者给予民众指引,对美国的乐观看法与实际上对人性的悲观看法共存。而这与大名鼎鼎的托马斯·杰斐逊刚好相反,杰斐逊对「天赋人权」和小政府的信仰,这也注定了他们之间会爆发激烈的争锋……
汉密尔顿 vs 杰斐逊(剧照)
没有人能打包票说某一种政治制度就是天底下最好的制度;但是《文集》中所反映的政治思想,对于美国来说可能是「最不坏的一种制度」。



政治生活中的「应然和实然」





在这里,有人可能会问,你把美国的政治思想说得那么好,为什么美国还是会出现种种乱象?
这就要涉及到「应然」和「实然」的概念。
应然是事情应该是什么样的,实然是现实是什么样的。打个比方,《联邦党人文集》就好比公司创始人写的「公司方略」,给公司指明了理想和方向,它告诉人们公司的理想形态是什么样的,以及我们应该如何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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