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2017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1976年4月12日以后出生)以下;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9:00-4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si.gov.cn)
初审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其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请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si.gov.cn)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si.gov.cn)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1日
招考岗位如下,点击可放大↓
2017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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