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8年10月,为了更好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我国建立了名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协调机制,由中央政府所属的28个部门或单位组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为牵头单位,全国各省区市也普遍建立起知识产权协调工作机制。
“在知识产权管理职能相对分散的情况下,知识产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起到了统合资源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的作用,各领域、各地区、各行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得到全面加强。然而,在我国知识产权大国地位日益巩固的同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有了新的要求,这就需要知识产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发挥作用,形成合力,提高整体效率。”业内专家表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背景下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对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保障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性意义。
相关报告显示,在世界范围内,实行知识产权集中统一管理模式,既有“三合一”模式,即集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为一体的集中统一管理模式;也有“二合一”模式,即专利权和商标权相对集中的管理模式。目前,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188个成员国中,有181个国家实行综合管理体制,其中采取“三合一”模式的国家近40%,采取“二合一”模式的国家占55%。在知识产权大国中,英国、美国、法国、日本、韩国等均实行集中统一或相对集中管理。
2014年下半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先后试水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实现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一个窗口服务、一支队伍执法”。2015年8月,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也设立“三合一”知识产权局,对区内专利、商标、版权进行统一行政管理与执法。可以说,这些地方的改革创新探索,实现了节约行政资源、提高执法效率的目标,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有序的市场环境,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于全国其他地区有重要借鉴意义。
借鉴上海、福建等地的改革经验,浙江首个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平台日前在未来科技城正式挂牌成立。据介绍,该平台设有综合服务大厅、专利工作指导站、品牌指导站以及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等,一方面积极探索“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四位一体的行政管理方式,全方位帮助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各环节,将要素进行重新架构,实施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目的是为招商引资奠定基础,为国内外高精尖企业吃下一粒定心丸,并帮助已落户企业坚定信心,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我们将通过平台的运行,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和工作联动,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机制,加强对人才企业的培训指导工作,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仲裁调解、社会监督’四轮驱动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快保护格局。”未来科技城有关负责人表示。
“我们可以看到,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为创新主体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增添了创新活力,插上了腾飞的羽翼。”业内专家表示,我国应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综合管理改革,筑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体制机制根基,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谱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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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群|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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