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且代价非常大,不仅是对自身安全不负责任,还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构成威胁。近日,市交警支队经开区大队依法将镇江经开区人民法院判决的2名“酒司机”羁押至看守所执行拘役。
据了解,此次集中送押的2人均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且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其中被送押的朱某某在饮酒后驾驶车辆,当时车上还有家人,在明知其饮酒后还要开车时,并未对朱某某进行劝阻,最终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自己和家人不同程度受伤。
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朱某某因受伤严重坐在驾驶座位上,意识有些模糊且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味,随后民警立即将其和家人送至医院进行救治,并对其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经检测,朱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
另外一人也是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撞坏公共设施,面临着巨额的经济赔偿。两人在被立案后,经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均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和罚金不等的处罚。在看守所门前,两人面对自己的家人,对自己醉驾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不仅对家人带来了伤害,自己也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交警提醒:坐牢、财产损失、前途尽毁……在如此严重的后果面前,驾驶人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应当被及时唤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远离酒驾,珍爱生命,酒后驾驶“驶”不得,后果严重代价大!(王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