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鼓励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创新型的内贸险产品
12月16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发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作用助力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的意见》提到,鼓励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创新型的内贸险产品。督促保险机构建立健全灵活的承保机制,简化投保操作,提高承保及理赔效率,提升被保险人为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承保力度,支持保险机构探索建立内贸险共保机制。鼓励再保险公司积极与开展内贸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对接,加强对内贸险的再保险支持。
监管:将原定2024年底结束的保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底
11月20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延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实施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将原定2024年底结束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底。对于因新旧规则切换对偿付能力充足率影响较大的保险公司,可于2025年1月15日前与金融监管总局及派出机构沟通过渡期政策,金融监管总局将于2025年2月底前一司一策确定过渡期政策。原已享受过渡期政策的单家保险公司,2025年过渡期政策原则上不得优于保险公司原过渡期最后一年享受的政策。
近期,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向各金融监管局、各人身保险公司、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下发《关于印发保险业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的通知》。据悉,《通知》明确2025年4月20日前,各人身保险公司应按照2024版规范的要求,报送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全量标准化监管数据。从2025年5月起,各人身保险公司应按照2024版规范的要求,于每月20日前(如20日为节假日则顺延)向监管部门报送前一月的全量、增量及变化量数据;自通知印发之日至2024版规范数据首次报送日期间,各公司仍继续按照2020版规范要求报送数据,2024版规范数据首次报送日后2020版规范数据停止报送。据了解,此《通知》主要是为进一步推动系统监管科技能力建设,发挥标准化监管数据在防范金融风险、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人身险行业合规发展等方面的有效作用。上海市首个科技保险基层服务机构“临港科技保险服务工作站”揭牌12月16日,在2024年上海科技保险成果展暨临港科技保险服务工作站揭牌仪式上,临港科技保险服务工作站正式揭牌,这是上海市首个科技保险基层服务机构,由临港科创服务中心、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上海市科技保险工作专班联合发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