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饭店吃饭,只要菜单上有的,想吃啥点啥,这个要求听起来再正常不过了。但实际上,许多饭店并不同意这个看起来很普通的要求,餐饮业的经营者们另搞了一套所谓的规定。
餐饮业设“最低消费”
近五成商家有此“霸王条款”
日前,广东省消委会发布了2018年度餐饮场所收取最低消费及相关问题调查报告。结果显示,餐饮业长期以来就存在的“最低消费”这一霸王条款,目前仍然相当普遍。广东省消委会共抽查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汕头、潮州、茂名和清远等10个地市的100家餐饮企业,调查显示设置最低消费的有47家,占比接近五成。
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2014年11月1日联合发布实施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该办法在第二十一条给出具体的违规处罚措施: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违规设“最低消费”
有饭店张口要价8800
空中一号会所,是广州较有名气的高档粤菜餐馆之一,位于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信合大厦顶部的28至31楼。
记者发现,这家餐厅的包间绝大多数可容纳10人以上,包间设置的最低消费也相当可观。
记者:这包间消费有限制吗?
空中一号会所前台服务员:消费是3500起的。大包间,最多15个人。
高档写字楼里的餐馆要收取最低消费,本是给消费者提供食宿服务的高档饭店里开设的餐馆也不例外。位于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西路5号广州四季酒店71层的愉粤轩,专营各式精致美点和正宗粤菜。当记者提出预定包间时,服务人员报出的最低消费限额却不低。
愉粤轩餐馆服务员:这边最低消费是6800,不含服务费。
一个最多仅能容纳10人的包间,最低消费限额却高达6800元。见记者迟疑,服务
人员马上推荐隔壁一个稍大的包间。
愉粤轩餐馆服务员:这边包间是8800,这个桌子大一点,能坐12个人。
记者:8800是最低消费吗?
服务员:是的。
记者:如果坐10位也是8800吗?
服务员:对,都一样的,我们按房间算,就不按人数算。
连锁餐饮、小众餐馆也不例外
侨美食家是广州一家知名的粤菜连锁企业,也是许多美食爱好者青睐的聚餐场所之一。在广东省消委会,当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电话预定该店位于广州天河区兴盛路10号店的包间时,服务人员明确告知,预订包间就餐,人均消费额度必须达到200元。按一个包间10个人就餐计算,这样一顿饭下来,最低消费就要达到2000元。
相对于中餐馆,日式餐馆松月自慢料理显得相对小众。这家餐馆位于广州珠江新城附近一座大厦的4楼,主营刺身、手卷等。当记者询问这里的包间有无设置消费限制时,服务人员向记者强调,10人包间有最低消费3000元起步的限制。
调查发现,餐饮企业设置包间最低消费的现象非常普遍:
东莞市石竹路尚书银座的圣高餐吧,包间最低收费1000元;
深圳市深南大道锦绣中华东门附近的日本料理四叶寿司,中等包间4000元,大包间要5000元一间;
茂名市西粤路东信时代广场的印象南洋泰国餐厅,包间最低消费500元。
巧立名目 五成餐馆设“茶位费”
除了收取最低消费,一些餐饮企业甚至还要在最低消费的基础上,巧立名目,另外收取其它包间费用。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茶位费”。
在四季酒店71层的愉粤轩,服务人员表示,他们的包间的茶位费为35块钱一位。就餐者即使不喝茶水只喝白开水,也要依照饭店内部规定,按茶水收费。
在广东省消委会开展的这次调查中,100家餐饮企业,有多达49家都在“茶位费”上打起消费者的算盘。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新闻部副主任 凌远昌:
收取更高的茶位费,如果是八九个朋友一起去,其实就加重消费者的负担。
三成商家加收“服务费” 最高达15%
调查发现,餐馆加收服务费,基本都是根据客人的实际消费金额,按照一定比例收取。在抽查的100家商家中,有32家收取“服务费”,普遍标准是消费者消费总额的10%,最高的达到了15%。
收取高达15%服务费的餐厅有3家,分别是:
深圳市福华三路上四季酒店里的卓粤轩餐厅;
深圳市吉祥中路上友和国际酒店3楼的金航中餐厅;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西路上四季酒店71层的愉粤轩餐厅。
32家加收服务费的餐饮企业中,有14家实际上已经设置了最低消费门槛。调查发现,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的情况非常普遍,并不限于广东,北京、上海、重庆、浙江等全国各地均有餐馆设置最低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