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作者被逮有的po文还可以卖影视版权,因为应然和实然是两回事。警察在刑事立案前只能初查,不能调取公民的银行流水,而淫秽物品牟利罪名想要定下来,先得有淫秽物品本品吧(所以海棠出事后让作者们锁文),其次得知道作者真名吧,然后要掌握作者的银行流水,把这些流水和淫秽物品一一对应,一个基本的证据链才形成。从目前信息来看,海棠采用了经销商付款方式,经销商因为其它问题被立案侦查,肯定会被调取银行流水,并对异常交易做出解释,作者就这样进入了警方视野(我猜测)此时这个案件已经是刑事案件了,警察就可以对作者采取强制措施。
那po呢,如果它用的是境外账户直接给作者打款,交易对手不被掌握,网站数据不被掌握,连立案线索都没有,作者自然是(暂时)安全的。所以我不理解为什么写纯黄的作者自己还要开内地社交媒体,属于自己把信息暴露,不被查只是因为现在没人想查。作者要卖影视版权属于人家民事交易,合同又不在警察手里,警察要查得师出有名。但我个人还是觉得不删原文是给自己徒增风险。不过卖版权的我看过一本,剧情还挺多的,也不是有黄=淫秽物品。
那po呢,如果它用的是境外账户直接给作者打款,交易对手不被掌握,网站数据不被掌握,连立案线索都没有,作者自然是(暂时)安全的。所以我不理解为什么写纯黄的作者自己还要开内地社交媒体,属于自己把信息暴露,不被查只是因为现在没人想查。作者要卖影视版权属于人家民事交易,合同又不在警察手里,警察要查得师出有名。但我个人还是觉得不删原文是给自己徒增风险。不过卖版权的我看过一本,剧情还挺多的,也不是有黄=淫秽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