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表可见,截至2024年底,11,020家私募机构合计有20,007条私募机构提示信息公示。在上述提示信息中,提示数量最多的前十事项依次为:①投资者定向披露账户开利率低;②注册地与办公地不在同一辖区;③存在长期处于清算状态基金;④全职从业人员少于5人;⑤存在预期未清算基金;⑥实缴资本低;⑦近一年在管基金规模小于200万;⑧关联机构数量超过5家;⑨最近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非标准无保留意见;⑩新登记无在管基金。
由此可见:
(1) 基金清算退出难。
有1423家私募机构存在逾期未清算的基金,有1598家机构存在长期处于清算状态基金,合计共有3021家私募机构存在基金清算的问题。考虑退出主要存在私募股权基金中,也即将近25%的私募股权、创投机构面临基金退出的困难。在当前的经济情况下,基金退出成为行业困境,但仍建议各管理人在基金到期3个月内启动基金清算和Ambers系统的填报,避免因“存在逾期未清算的情况”而被中基协提示。
(2) 截至目前,各管理人在信披系统中为投资者开立查询账号的意识仍较低。
建议各管理人应当注重账号开立,避免信息未能及时到达投资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能一定程度避免被中基协因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等带来的自律处分。
(3) 异地办公比例较大。
异地办公当前较为常见,《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2023年修订)》第5条明确,如存在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应当提交合理性说明材料。异地办公通常出于税率优惠、当地政策支持等考虑,但异地办公可能使得管理人员工实际工作地点与注册地不同,致使社保缴纳存在一定难度。各机构在实务中通常采用设立子公司或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来解决,但无疑提高了管理成本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