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传播是乙型肝炎病毒(HBV)的重要传播途径,加强慢性HBV感染孕妇及其所分娩婴儿的规范化管理是切断母婴传播的有效途径。由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和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织感染病学、肝病学、免疫学与产科学专家参照国内外公认乙型肝炎防治指南和最新研究成果形成专家共识——《乙型肝炎母婴阻断临床管理流程》。
所有在门诊初次产检的孕妇,按要求筛查乙型肝炎、梅毒和艾滋病,其中乙型肝炎病毒血清标志物包括HBsAg、抗-HBs、HBeAg、抗-HBe和抗-HBc;若HBsAg阴性,提供检测结果咨询,并指导常规孕期保健;若HBsAg阳性,需继续评估乙型肝炎相关病情。
对于HBsAg阳性的孕妇,需进一步检测HBV DNA水平、肝功能生化指标和上腹部超声。
(1)若HBV DNA阳性,排除其他相关因素后,出现ALT显著异常,≥5×正常值上限(ULN),或诊断为肝硬化者,在充分沟通和知情同意的情况下,经感染科医生或肝病科医生评估后,建议给予替诺福韦酯(TDF)或替比夫定(LdT)进行抗病毒治疗;
(2)若HBV DNA阳性,ALT 在≥2×ULN~<5×ULN时可继续观察,如果观察期间ALT≥5×ULN,则按2(1)处理;如果ALT<2×ULN,则按2(3)处理;如果随访至妊娠24周ALT仍在≥2×ULN~<5×ULN,在充分沟通和知情同意的情况下,给予TDF或LdT进行抗病毒治疗;
(3)若HBV DNA阳性,ALT正常或仅轻度异常(ALT<2×ULN)、无肝硬化表现,建议暂不处理,继续随访观察。在随访期间,如果出现ALT持续升高(ALT≥2×ULN),则根据ALT水平按2(1)或2(2)处理,注意加查总胆红素(TBil)和凝血酶原活动度(PTA)。
肝功能正常或轻度异常的未服用抗病毒药物的孕妇,在妊娠中期检测HBV DNA水平(推荐用高灵敏试剂检测),根据HBV DNA水平,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以阻断母婴传播。
(1)若孕妇HBV DNA≥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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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U/ml,在充分沟通和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可于妊娠24~28周给予TDF或LdT进行抗病毒治疗。分娩前应复查HBV DNA,以了解抗病毒治疗效果及母婴传播的风险;
(2) 若孕妇HBV DNA<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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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U/ml,则不予干预,继续观察。
(1)分娩方式:分娩方式与母婴传播风险没有确切关系,根据产科指征决定分娩方式;
(2)新生儿处理:新生儿出生后立即移至复苏台,离开母血污染的环境;彻底清除体表的血液、黏液和羊水;处理脐带前,需再次清理、擦净脐带表面血液等污染物,按操作规程安全断脐。
以阻断母婴传播为目的而服用抗病毒药物的孕妇,产后即可停药;以治疗乙型肝炎为目的而服用抗病毒药物的孕妇,产后不建议停药,停药标准及时机可参照《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5年更新版)》中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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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生12 h内,在大腿前部外侧肌肉或上臂三角肌内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100 IU;
(2)同时在另一侧大腿前部外侧肌肉或上臂三角肌内注射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10 μg/0.5 ml,在婴儿1月龄和6月龄时分别注射第2和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各10 μg/0.5 ml);
(3)若婴儿第2针乙型肝炎疫苗延迟时间在3个月以内,则尽快补打第2针,第3针仍在6月龄时注射;若超过3个月,应尽快接种第2针疫苗,至少间隔2个月后可接种第3针;
(4)低体质量儿(<2000 g)或早产儿的免疫接种:低体质量儿(<2000 g)或早产儿于出生12 h内接种HBIG 100 IU+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10 μg/0.5 ml,并于1、2和7月龄各注射一针乙型肝炎疫苗10 μg/0.5 ml;如母亲HBsAg不详,则按母亲HBsAg阳性处理,即于出生12小时内接种HBIG 100 IU+乙型肝炎疫苗10 μg/0.5 ml,同时尽快检测母亲HBsAg,如母亲HBsAg阳性,婴儿于1、2和7月龄各注射一针乙型肝炎疫苗10 μg/0.5ml;如母亲HBsAg阴性,出院时或1月龄时接种乙型肝炎疫苗10 μg/0.5 ml,并在2和7月龄各注射一针乙型肝炎疫苗10 μg/0.5 ml。
注意在完成三针乙型肝炎疫苗注射后1个月,检测HBsAg和抗-HBs,了解免疫应答和HBV母婴阻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