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的朋友,前段时间给我打电话,告诉我她的恋爱生病了,半死不活、病入膏肓的那种。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她了,但从认识她的第一秒开始,她在我心里就是朗姆酒一样的存在。声音很软,笑容很暖,外表温顺却酷到骨子里,闻起来甜,味道却很烈。
她和当时的男朋友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一个拿着画笔在帮人涂墙,另一个拿着相机对她喊了声回头,按下快门的瞬间,他们突然有了后来。
很长一段时间里,这段关系在整条大学路上都被标记成模范情侣,他们一起画画,一起拍照,一起开店,一起旅行,从早到晚地腻在一起,交换彼此的所有生活,包括家人和朋友。
每次去店里,几乎都能看到她在咖啡机前滋滋滋地打着奶泡,他骑着摩托车轰轰轰地去送外卖。
明明是天性散漫的人,却克制了对爱情所有的想象,选择困在这个地方,
一天做二十个三明治,遛十遍狗,爱一个人,做最乖巧平庸的情人。
只有在偶尔拍照的时候,眼睛里的野性会忍不住偷偷跑出来,但马上又会咔嚓一声地消失。
即使是这样,他们之间还是出现了摔碎的玻璃杯、用力的关门声、歇斯底里的吵架。
渐渐地,变成了没有关心、不会心动、毫无生气。
关系越来越亲密,感情却越来越差。
她的声音从远方传来,像第一次对我说那句“你的拿铁做好啦”一样软,但一点都不甜美。她疲惫地问我:恋爱原来是这样的吗。
我上一个爱过的人,给了我非常温柔的恋爱体验。
恋爱当中超过一半的日子,我们都吃着异地的糖,每天靠手机关心和参与对方的生活,保持每个月一次的频率去不同的地方见面。一起走过很多城市半夜的街边,生怕错过还能拥抱的一秒。
有一次我生病了,躺在寝室的床上,他点了一堆病人应该吃的东西,比我还委屈,说好羡慕能给我送粥的外卖小哥。
有一次我断片了,他整夜没合眼,坐在床边一遍一遍地帮我盖好踢掉的被子,在快天亮的时候,像个初中生一样写了一封长长的小情书。
有一次他喝多了,电话一接通就莫名其妙开始大哭,让平时觉得他是面瘫的同学都吓了一跳,赶紧抢过手机对我说,别骂他了。而他的初衷,只是想哽咽着说完整一句我好想你。
在终于能天天见面的时候,一个月不到,我们依然一起站在半夜的街边,却是在剑拔弩张地争论到底谁更混蛋一点,吼到整条街都能听见。
我也不知道恋爱为什么是这个样子的。
觉得被爱的时刻,可能是灯光昏暗下的误解,态度模糊里的乐观,心血来潮时的暧昧。但感受到的不爱,一定是百发百中的。
知道这件事只需要刚刚几秒的阅读时间,而承认消化他不爱你的事实,有人花了好几天,还有人等了好几年。
我就是没能及时收剑停战的那个人,没有踩在最好的时机挥手告别,完美退场。江湖中不乏有爱得轻松自如的聪明人,但抱歉我不是。
我不仅要把酒干完,还忍不住吃掉杯子,一定要看完最后一眼,坚持到最后一刻,无法控制地彻底用坏一段关系。
而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太想要一个为什么。像朋友反复问我的那句,怎么会变成这样。
一段关系坏掉的原因太多了,我喜欢清淡而你无辣不欢,我爱吃热干面而你讨厌麻酱,我受不了你尿尿忘记掀马桶盖,更受不了你手机里忘记删的聊天记录。
不断的眼泪、抱怨、争吵、憎恶。
而这些都不可怕,
因为爱是最管用的防腐剂,可以抵挡无数种的变质,磨合成无数次的原谅。
可怕的是什么呢。
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他来上海看展。我带他去喜欢的餐厅,桌椅是木马和秋千,从二楼到一楼是长长的滑梯,我说,你猜我为什么想和你一起来这里,他一脸不耐烦,说吃完了吗,走吧。
他自顾自地起身,我心里终于明白,一切都结束了。
他已经不是愿意站在滑梯终点伸手接我回家的人了。
最可怕的不是爱人远去,也不是日夜争吵,而是身体亲密,却彻底失去了好奇心的关系。
拥抱的力度再强烈也依然还是两个人,无声的默契变成了相对无言里千山万水的隔阂,一切的停顿都是因为漠然而不再是庸俗。
你们再也无法给彼此灵感,继续硬生生地揉成一团,只是一堆没有烈火而皱巴巴的干柴。
为了对抗厌倦,我曾经陷入不甘、质疑、反复无常,凶狠又陌生,最后除了扒一层皮的狼狈之外,什么都不剩,包括肮脏的自尊。
所以不要再找为什么,
爱不讲道理,不爱也是。
只需要尽情享受爱情这件愚蠢又危险的小事,在这一轮散场前,杀到底再说。
只有这样,走过的江湖,我们才不会在以后留有遗憾地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