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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转自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封面配图 《鹤城晚报》赵进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培养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2017年齐齐哈尔市招聘“名校优生”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协议、办理关系等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齐齐哈尔市委引进“名校优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齐齐哈尔市委“名校优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计划引进62名“名校优生”进入市直及局属事业单位,132名“名校优生”进入各县区事业单位,具体岗位名称及专业要求详见《2017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招聘对象
报考市直及局属事业单位人员需是国家“985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家“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要求本科和研究生均取得相应学位。研究生学历的,要求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就读于“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
报考县区事业单位人员需是国家“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条件可放宽为在本科或研究生有一个阶段就读于国家“211工程”院校。要求本科和研究生均取得相应学位。
以上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暑期毕业,不含预科生、“三表生”、艺体特招生和从高职高专考入等学生(报考市体育局游泳管理中心、市文广新局群众艺术馆岗位的条件可放宽到艺体特招生)。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服务基层。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良好,所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5、专业类别等其它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校、院(系)学生会等学生干部或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人员优先。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截止报名结束时已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2、曾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6、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其他不适宜聘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