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看看自己是否属于简易征收的范围
简易征收项目涵盖多个行业,具体范围如下:
1.建筑服务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
建筑业的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以
清包工方式
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为
甲供工程
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一般纳税人为
建筑工程老项目
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财税〔2017〕58号文: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
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
,适用
简易计税
方法计税。
2.出售不动产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
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
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
5%
的征收率
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
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
5%的征收率
计算应纳税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
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的征收率
计税。
3.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
收取的自来水水费
,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
3%的征收率
计算缴纳增值税。
4.不动产经营租赁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
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
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的征收率
计算应纳税额。
(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
3%的征收率
计算应纳税额。
(3)
个人出租住房
,应按照5%的征收率
减按1.5%
计算应纳税额。
5.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和财税〔2008〕170号文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
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
,依照3%征收率
减按2%
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
2008年12月31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
(未抵扣进项税额),依照3%征收率
减按2%
征收增值税。
6.劳务派遣
根据财税〔2016〕47号规定:
一般纳税人提供
劳务派遣服务
,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扣除
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
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7.转让土地使用权
纳税人转让
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
5%的征收率
计算缴纳增值税。
8.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一般纳税人
2016年4月30日前
签订的
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
融资租赁服务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的征收率
计算缴纳增值税。
9.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的征收率
计算缴纳增值税。
10.其他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况(按征收率3%)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2)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3)在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
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4)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
经营租赁服务
(5)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
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
(6)县级及县级以下
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7)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
砂、土、石料
(8)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9)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
生物制品
(10)
商品混凝土
(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11)寄售商店
代销寄售物品
(12)典当业
销售死当物品
(13)单采血浆站
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14)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
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15)药品经营企业(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
销售生物制品
。兽用药品经营企业(取得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兽用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
销售兽用生物制品
。
(16)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
,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征收率
计算缴纳增值税。
(17)自2019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
,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征收率
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