刨去被动因素,不少人实际上是自愿加班。在主动型“要不要加班”问题上,我的看法是:取决于你加班的价值。
有的人所谓加班,压根是盲目导致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啊。
举个例子。
有个很勤奋上进的实习生小H,有一次领导让他部署服务器策略,小H二话没说,撸起袖子加班加点到晚上10点多,爬了上百台服务器逐一完成。
直到第4次,他才从同事口中得知:原来这类上策略的工作,他们一般是写好脚本,放在那自动批量执行就行了,好赖不过几分钟的事儿。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再举个例子。电视剧《欢乐颂1》有个挺有意思的角色:刘思明。40多岁上有老下有小,被上司开会指着鼻子骂,每晚加班,最后凌晨3点过劳猝死。
你想想,如果在微博上看到一则“员工每日高强度加班,凌晨过劳死在工作岗位”的新闻,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当然是公司老板没人性啊!血汗工厂哇!他这么努力,对吧?
事实上呢,几个亿的收购案因为刘思明弄错一个数据,导致所有人的工作推翻重做,几番修改屡屡出错,上班天天看股票,妥妥的混吃型中年病大叔。
资本家谭总说:“比起一味的刻苦努力,如何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才是根本”。恩,不然就是作死了。
还有一种伪加班带来的快感:我很忙,我很重要。
这类加班会让你产生一种错觉,认为团队缺你不可,进而感受到自己不可取代的价值。
先不说工作12小时无法获得8小时的1.5倍产出,就算真能如愿,其中的含金量并非总随着工作量水涨船高。
就像流水线上的工人,从普通工到熟练工,然后…恩,到头了,未来90%的日子做的就是不断重复同一件事,还是别人可以轻易胜任的同一件事。
决定工作价值的,是成果而非工作量。
在上家公司,一开始每周写工作记录,我总是洋洋洒洒列得一大堆,生怕体现不了工作量。没几周,主管告诉我:“你以后就写两样东西:哪些成果和对应数据。其他不用了。”周总结篇幅瞬间缩水,有时忙了一周连一件事都不见得做好。伪快感被敲打得支离破碎。
所以对待加班,能免则免,不能免,请考虑刚才提的第一点:明白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加班、带来的价值和对你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