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无异议通过,这是韩国宪法法院对韩国现任总统朴槿惠弹劾案的表决结果。这是一场由最高立法机关发起,经最高司法机关确认,最终成功弹劾现任国家元首兼最高行政长官的经典案例。即使贵为一国总统,也无论她有多么不情愿,但这都是朴槿惠所必须接受的一个结果。
纵观这次审判,审理程序公开,判决认定依法有据,审理结果符合民意,毫无疑问,这是韩国法律的胜利。
在此前四年的总统任期中,朴槿惠与其身边的关联人所做的事情,仅仅从已公开的信息看,就已经令人触目惊心。宪法法院这次主要确认了朴槿惠的三项指控构成违宪违法,分别是:滥用总统地位及职权;直接或间接地帮助崔顺实获取利益;泄露国家机密文件等行为。相信上述所确认的事实,只不过是冰山的一角。
根据独立检察组之前所公布的信息,朴槿惠共涉嫌滥用职权、强迫、强迫未遂、泄露公务机密、收受贿赂、滥用职权(三项)和违反医疗法等13项罪名,之所以其中大部分的指控没有在本次判决中确定,一方面是由于朴槿惠的特殊身份,独检组在调查取证中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目前证据还不够充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本次审判的主体是宪法法院,而真正确定是否构成定罪,需要由刑事法院来审定。
贵为一国的在任的总统,朴槿惠在韩国几乎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就其行为而言,无疑是不胜任这个岗位的,且不说个人操守方面的问题,但就“闺蜜门”事件暴露后其所采取诸如拒绝主动辞职退位、不愿配合检察官调查,一意孤行部署萨德,违背民意与日本就慰安妇问题达成和解,炮轰中国渔船刺激中国等一系列动作看,她是将个人的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为了保全自己不惜将国家安全置于极其危险的境地。事实上,也正是她的这些举动,一次次地激怒了韩国民众,以至于抗议和示威浪潮此起彼伏,很快席卷全国。
因此,在这样的一个危急关头,宪法法院的这样一个判决,堪称及时,尽管朴槿惠至今仍然矢口否认对其的各项指控,但韩国检方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肯定不是空穴来风。因为他们之前已经在外围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将与此案有关的政商高层人士三十余人抓捕收监。所以,要逐一坐实朴槿惠的上述罪名,应该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法律的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这句话,用在位高权重的朴槿惠身上,应该是恰当的。由此,也可以看到,在现代社会,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
8:0,一个看似法律“完胜”的结果,如果考虑到其所付出高昂的社会成本,也堪堪只能算是法律的“惨胜”罢了。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了解到韩国的法律不可谓不完备,见识到独立检察组不可谓不尽职,关注到宪法法院不可谓不权威。
但是,我们也同时看到,这个案例暴露出韩国在社会治理方面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惩罚犯罪,只是法律作为一种救济手段的最后适用,法律的根本目的,还是预防犯罪事实的发生,至少从朴槿惠的案例看,法律在韩国这方面的作用并不突出。更可怕的是,朴槿惠案并非孤例,她的前任总统们也大都被牵涉到这类指控中,得以善终者鲜有其人。
算上朴槿惠,韩国历史上11位总统,几乎没有一个能做到全身而退,这是一个略显残酷的事实,至于原因,当然和韩国现行的体制有关,具体而言,大致有以下这么几个方面:
韩国政治体制的最大特点,就是总统的高度集权。可以说,韩国国内政治体制,基本上是以总统为核心进行制度设计的:
如通过对国会和司法系统重要人员的事实提名权和预算编制权,事实上凌驾于国会和司法机构之上;
又如在行政体系中无论是内政还是外交,经济还是国防,总统大权独揽,而国务总理基本上只是摆设,或者是出现问题时成为“背锅侠”。
这种制度设计,还有一个后遗症,就是总统的家人和亲信,可以绕开现有的决策行政体系进行干政和操弄。韩国的历任总统中,其实部分总统自身的政治操守还是不错的,但其家族和亲信就良莠不齐了,因此,历届总统亲属贪腐丑闻也不绝于耳。
朴槿惠当年之所以能够胜选,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其无父母、无丈夫、无子女的“三无”身份,让韩国民众对其廉洁从政有所期许,如今,随着“闺蜜门”事件的发酵,看来要通过特定候选人的个人身份来弥补制度性的缺陷,几无可能。
韩国在制度设计时,并非没有考虑到对总统权力的限制。为预防出现独裁领袖,韩国规定总统一届为五年,不得连选连任。这就引发了另一个问题,由于政权更迭频繁,使得韩国领导人很容易在决策追求一些急功近利的行为,政策延续性不足。
韩国的财阀,与政治家的关系,在韩国政治生态中天然存在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韩国法律规定各党派及候选人的选举费用主要由国家财政拨款,但法律也不禁止企业的政治捐款,由于财政给的钱远远满足不了竞选的需要,不少财阀通过各种方式为政客提供超过限额的非法政治献金,以期获得回报。
那么,为什么韩国财阀会对总统等高官趋之若鹜,俯首听命呢?除了政府掌握大量的行政资源之外,韩国政府还掌握大量的金融资源,这就形成了对产业性大财阀的绝对控制,使其对政府形成高度依赖的关系。
前不久被收押的三星集团副会长李在镕,面对检察官的调查,反复强调: 总统强迫我出资,谁能拒绝总统的要求? 我是受害者!三星的李在镕没法拒绝总统,同样没法拒绝的,还有乐天集团的辛东彬,作为一个在中国拥有巨大商业利益的精明商人,辛东彬不可能不知道向萨德提供部署场地对其商业帝国将会带来的冲击,但是,除了服从,他还能有更多的选择吗?
朝鲜半岛,历来是各种政治力量斗法的场所。从近年来半岛动荡的局势看,各国在韩国的角力,已经越来越严重地影响到韩国国内的政局,也极其考验韩国领导人的政治智慧。
在很长一段时间,由于半岛南北分治且对立的形态,使得韩国在军事上高度依赖于美国的军事保护,严格意义上讲,对于一个存在外国驻军的国家,韩国的主权并不独立完整。没有完整主权的国家,哪怕内部的法制建设再完善,外部的风吹草动或许可以承受,但如果山崩海啸时常发生,就难以抵挡了。
综上,总统权力过大、政商勾结、外力干预,构成了韩国历任总统履职的魔咒,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
不少韩国人至今仍保留吃狗肉的习惯,主张禁止城市养狗;但也有部分韩国人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已经将宠物狗视为家庭成员,主张允许城市养狗。如果韩国由持上述不同观点的两派人轮流执政管理,且不管哪一派主政,都将拥有很大的“权力”,那就会形成这样一种现象,韩国在“养狗派”当政阶段允许养狗,而“禁狗派”当政阶段却大力捕杀宠物狗,这样政策不断反复的体制,尽管也打着“法治”的旗号,但无疑是需要付出极高的社会成本,甚至会激化社会的尖锐矛盾;如果在养狗和杀狗的行为背后还交织着不同的产业利益链(如宠物店和狗肉店),其情形就更危险了;再假定上述不同的产业利益链还牵涉到境外的其他势力,且这些势力通过资本或其它手段可以对其中的某一派进行影响甚至控制,那就可以用“可怕”来形容了。
法律是社会治理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也不是万能的。
3月13日,参与朴槿惠总统弹劾案审判的李贞美代院长卸任退休,韩国宪法法院为其举办了欢送会。李贞美在发表离职演说时称,宪法法院判决罢免朴槿惠总统职务,是遵从宪法和法律公正进行的。她还称韩国目前经历的政治体制危机和社会矛盾,都是在巩固民主法治等宪法价值过程中所经历的阵痛。
作为一名泰斗级的法律人士,李贞美的话既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又点出了问题的实质,那就是韩国当前的政治体制和社会矛盾,才是朴槿惠案以及韩国当前一系列法律事件的根本原因。不过,李法官可能并没有完全切中要害,因为韩国当前所面临的这些问题和矛盾,是内外部多种因素交错影响的结果,单凭韩国的一己之力,可能很难改变。
我们可以重点讨论一下韩国社会的基本矛盾,事实上,韩国社会不同阶层,对于很多问题的观点,还是存在重大分歧的,有些甚至是尖锐对立的,比如:
上述这些重大分歧,如果用我们熟悉的话语来解释,对于韩国人民而言,都是些“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每一项都可能诱发巨大的民意对立和社会撕裂,而韩国现行的政治体制,却恰恰放任了尖锐对立的各方,进行所谓的“互相制衡”,其后果必然是伴随着政党轮替不断演化成为“相互制裁”的政治恶斗,形成巨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毫无疑问, “法治”是社会的长治久安以及进步发展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但要真正实现上述目标,还需要不断建立致力于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将社会各阶层目标趋于一致的机制,社会才能稳定,国家才不会陷于内斗,也不会卷入外战。至于安居、乐业,自然也就是题中之义了。
其实,不但是韩国,就连号称“法治”鼻祖的西方国家,随着美国特朗普的上台,以及欧洲右翼势力的崛起,社会各界“目标趋同”的机制越来越弱化,导致社会共识基础大大削弱,甚至已经出现民意裂痕甚至尖锐对立的迹象,可以想象,一旦这些国家传统的共识破裂,而新的共识又不能尽快形成,他们所引以为傲的整个社会治理体系,也将面临十分重大的考验。因为即使法制再完善、再严密、再精巧,失去了“社会共识”这个充分条件,将无法实现“长治久安”的理想。
作为韩国,在各国的夹击之下求生存,是不容易的;唯其如此,才更需要促进能够形成并凝结全民共识的政治体制,而不是跟在个别大国后面亦步亦趋,任由国内民意的不断撕裂。如今,朴槿惠已经离开青瓦台,接下来进监狱,恐怕也是大概率事件。从法律上讲,她是罪有应得;但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她也应该算是韩国当前政治体制受害者。
李贞美代院长在离任致辞时,还引用中国古代思想家韩非子的名言“法之为道,前苦而长利”,相信这是她本人,以及所有真正法律人的信仰。不过,如果社会上不同的人群都秉持“道不同,不相与谋”的观念,那么,“法之为道”,就只能陷于“苦斗而无利”的恶性循环了。
在经历了上世纪末的亚洲金融风暴之后,在金大中和卢武铉两位总统的推动下,韩国广泛形成对朝鲜缓和,以及扩大与中国经济交往的共识,韩国经济也在不算太长的时间里走出了低谷。虽然此后金大中和卢武铉在卸任后受到了一些清算,但民间对他们的评价,却是越来越正面。因此,朴槿惠的继任者们,要跳出韩国总统没有好下场这一政治怪圈,恐怕,当务之急,就是要着力于推动韩国政治体制的变革,尽快建立抛弃政治恶斗,凝聚社会共识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