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去上学」是 go to school,而不是 go to the school?
为什么「在……前面」是 in front of,而不是 in the front of ?
为什么「去市场」是 go to market, 而不是 go to the market?
……
不是说 the 是特指吗?明明我去的是
那所
学校,我说的是
XX
的
前面,我去的是
那个
商场,这不是明显的特指吗?为什么不能加 the,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很多中学老师会说:可数名词前面一定要用冠词。
这句话是错的。上面的例子就是证明。
首先你自己想一个问题:定冠词 the 在句子里究竟有什么用?
定冠词 the 的作用是表明说话的人的说的名词,究竟指某一类的东西 (A),还是指一个具体对象(B)?如果是指一个具体对象 (B),那么这个对象是对方知道的那一个呢(BC),还是对方不知道 (BD)?
这么说来,用定冠词 the 的情况就很清晰了,用上面的排列组合总结一下:
BC. 具体对象,我知道你也知道
I bought the book. 我买了那一本书。(咱俩都知道是那一本书)
I bought the books. 我买了那些书。(咱俩都知道是那几本书)
BD. 具体对象,我知道你不知道
I bought a book. 我买了一本书。(我知道你不知道)
I bought books. 我买了一些书。(我知道你不知道)
A. 某一类
I want to buy a book. 我想买本书。(说话的人没有指具体对象,是要去买一本书,但不知道是哪一本)
总结一下,
只有当一个名词可以「具体化」的时候,前面才有加定冠词 the 的必要。
啥意思?比如school这个词是可以「具体化」的,因为我可以指出一个具体对象,比如成都七中,这个时候一般就要加上 the 在
语法上注明
「我说的是那个学校哦」。但是一个词能不能「具体化」是根据情景而言的,比如 go to school 中 school 这个词已经由具体的「学校」上升为一个抽象概念上的「学校」,也就不能「具体化」了。看例句:
I go to school everyday. 我每天都上学。
(是说每天都上学上课,和具体的学校没有关系,school是抽象意义上的上学的意思)
I went to the school this morning. 我早上回了趟学校。
(特意强调是回学校这个地方,所以前面要加 the 在语法上表明去的是具体那个学校)
类似这种将名词抽象化的情况还有很多,学校的老师一般会告诉你这是「固定搭配」,但是我希望你知道背后的原因:
go to bed (不是指具体的bed,而是抽象意义上的「睡觉」)
go to market (抽象意义上的去市场买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