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诗杨短篇小说《红旗袍》发表于《当代》2024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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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婧婧
如果要为胡诗杨的短篇小说《红旗袍》提炼一个关键词,那么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隔膜”。小说从“我母亲”沈梅和“我父亲”毛峰拍摄婚纱照写起。那时沈梅和毛峰认识不到两个月,为了陪伴毛峰赴美留学,两人不得不匆匆领证结婚。沈梅身着白色婚纱,心里想的却是母亲送给她的红色旗袍。“如今后悔也是来不及,只是遗憾没有提前细细考察他一番,就轻易与他缔结了婚约。”这是1997年的沈梅。对于毛峰而言,沈梅是他的最优解。毛峰自小专心学业,从小镇来到上海,一路读到研究生,再到获取公派留学的名额,在求学之路可以稍微松一口气的三个月里,他给自己设定的目标是娶到一位心仪的女性,带她出国陪读。于是“理想妻子”沈梅进入他的视线。在社交舞会、美术馆,在沈梅的宿舍楼下,或者实验室的食堂,毛峰一步步靠近他的“猎物”,并最终获得了她的应允。尽管作者截取1997年的沈梅作为一个横断面,但我们仍然能从小说的细节中想象出她的前史。对于工作和生活,沈梅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没有生存的压力和内在的紧张感,因此,毛峰的一次次主动追求汇聚成一股无形的力量,推动沈梅完成一次次个体选择。恋爱、结婚、辞掉工作、去美国伴读,她的人生在毛峰的计划下顺利推进,三年之后,她将拥有一位出色的海归丈夫,在亲友眼中,这当然是令人骄傲的完美人生。然而,在“完美人生”的表象之下,情感的隔膜也在悄然生长。沈梅喜欢读小说,每逢双月她都要从工资中挪出一部分来买文学杂志,读到《我爱比尔》的沈梅“沉浸于小说里阿三对外国的痴恋,除了后半段的堕落以外,她完全把自己代入成了阿三本人”。那天下午沈梅无心工作,“只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电视和小说里的人”。就是这样一个热爱文学、对美国抱有幻想和期待的沈梅,实现她“美国梦”的毛峰,却是一个只看新闻、只读《平凡的世界》、带着奇怪苦涩味道的穷小子。这是1996年的沈梅。她在《我爱比尔》中勾勒了自己的“美国梦”,却没有读到这篇小说里的另一重深意——人和人之间的不可沟通性,性别的、文化的、国别的天堑。于是毛峰伸出手时,沈梅自然而然地握住了——握住了“完美”的人生轨迹,更握住了成为“阿三”和实现“美国梦”的可能。美国不再是停留在文学作品中的符号和想象,而变成了她脚下真切的土地。毛峰来到美国是为了获得学位,成为海归教授,可是对于沈梅而言,跟随毛峰来到美国无疑是一场精神漂泊。毛峰的生活围绕科研工作展开,沈梅的人生却彻底失去了支点。沈梅的美国生活过得十分无趣,她有大把的时间守在电脑桌前,等待好友阿青的电子邮件。后来她找了一份工作,做补习汉语的上门家教用以打发时间。于是沈梅认识了马修,一个纯正的美国小伙。为了一个昂贵的摄影镜头透支了信用卡,马修把富裕的日子过得无比拮据,这是沈梅无法理解的消费观;沈梅上门时,马修赤裸着上半身,沈梅不明白外国人是否都如此开放。不同文化之间的隔膜,让身处其中的沈梅不断地感受到冲击,而在跨文化适应的过程中,沈梅也在不断调试自己,努力让自己在新的社会语境中摆定位置。如果说沈梅和马修之间的隔膜来源于国家文化与观念之间的差异性,沈梅可以尝试去理解和接受,那么沈梅与毛峰之间的隔膜似乎更加坚固且难以打破。毛峰看不到妻子的精神需求,于他而言,沈梅是一个“理想妻子”的符号,是对外可见的漂亮摆件,他看不到她压在箱子里红旗袍、她钟爱的文学作品、她想看的《乱世佳人》和《廊桥遗梦》,沈梅的想法和欲望长期被忽视和遮蔽,这是一种细小的不适——甚至难以被称作痛感,如沙砾硌痛般隐秘,亦不足为外人道。日复一日,沈梅的内心变得荒芜。离散的情感碎片需要落点,失落的自我也需要一个精神的出口,于是马修在沈梅写给阿青的邮件中占据的比例越来越高。他学习中文的声调,想象自己是迈克尔·杰克逊,而她是麦当娜;他主动要求为她拍照,因此沈梅带来了那条未曾穿上的红色旗袍;他有时是汽车发动的声音,有时像一袋土豆的颜色……我们似乎不能将之看作沈梅的精神出轨,它更像是沈梅在婚姻中的一场游离,一段情感的模糊地带,一次失落的个体的自救。这段“关系”的终止,源于马修从汉语常用语中抄下的一句话。马修忘记这句话的意思,便在沈梅进门后着急地请教。沈梅念出了“我”和“你”,却在面对“爱”时,不敢看向马修的眼睛。写下这句话对于马修而言不过一个巧合,但对于沈梅而言,无疑一场人生的风暴。毛峰已经开始准备回国的答辩,追随他回国,意味着沈梅要放弃外人称羡的美国生活;离开他投入马修的怀抱,沈梅就会变成新闻中可耻的骗婚的女人。这句碰巧出现的“我爱你”,就像当初毛峰向她伸出的手,沈梅可以轻而易举地握住,继而开启别样的人生。但是这一次沈梅退缩了,她既不能面对道德的失衡,更无法想象和弥合与马修之间更为复杂的、更难以逾越的鸿沟。沈梅的内心经历了一场隐蔽而激烈的搏斗,搏斗的最后,她躲进汉语构筑而成的避难所里,也对马修藏匿了“我爱你”的意义。但沈梅与毛峰之间的隔膜并没有在两年的美国生活中被打破。坐在归国的飞机上,毛峰计划着他们迟来的婚礼,想象沈梅穿上他们拍摄结婚照时的白色婚纱,而沈梅仍然在想那件红色旗袍——“过膝长,右开衩,斜襟,元宝领”,马修口中东方贵族的华丽衣裙。可也是在这班飞机上,沈梅和毛峰第一次精神同频,他们共同期待着女儿的出生,思考她该叫什么名字才好。小说的最后,沈梅想送给女儿一份礼物,一份藏了很久、自己可能再也无法拥有的礼物,直至构想了女儿的一生。小说行至最后,这份礼物是否是那件红色旗袍已经不再重要,作者完成了她对情感关系的理解,写出了人和人之间精神层面的隔膜。这种隔膜是沉默的,它伴随着钝痛和阻塞感,一如《我爱比尔》中爱人之间难以言说的差异性。稍感遗憾的是,对于《红旗袍》中的沈梅和毛峰而言,现实生活是平顺到近乎光滑的,他们不必为生计感到忧虑,也不曾经历《北京人在纽约》中一地鸡毛的琐碎生活。如果再大胆一些,将笔触伸向更为广阔的现实层面,那么20世纪90年代前后,一代人的“美国梦”将得到更为立体、扎实地呈现。但值得欣喜的是,《红旗袍》让我们看到00后写作者不再沉溺在自己的小世界里,重复书写自我经验,而是将目光转向自己未曾亲历的年代,开始对于父辈母辈生活的书写尝试。这种勇敢的探索和尝试,表明了年轻一代写作者的写作姿态——他们开始面向有难度的写作。在《红旗袍》中,胡诗杨展示出她对于历史现实与时间纵深的认知、对于逝去的时代语境的心理探寻,小说最后,沈梅躲进汉字的堡垒回到中国,继续和毛峰的婚姻,也展现出胡诗杨对情感关系的感知力和理解力,以及对多重文化的历史思辨。这也让我们有理由相信,更为年轻的一代写作者正在逐渐显露他们的才华,他们未来的写作之路广阔而充满希望。李婧婧,文学硕士,北京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书评文章散见于报刊。现供职于出版社。
稿件终审:李红强
2.《当代长篇小说选刊》邮发代号/80-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