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晚报菌推送了第二期拆违拆临名单中
山师东路的拆除现场(回顾)
25日下午,济南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
公布了《市拆违拆临行动第三期(第一部分)拆除任务台账》。
台账显示,济南市三期一批共包含违法建设19270处,
总面积818.17万平方米;
违法户外广告5183处,总面积24.12万平方米。
第三期拆违拆临台账仍分三个批次公布。
4月、5月、6月的20日之前,
各区县要上报三期一批、二批、三批台账。
此次公布的三期一批台账,违法建设方面,
市内五区上报面积均超过100万平方米,
其他各区县也均达到各自上报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章丘区原定上报面积40万平方米以上,
实际上报面积高达150.4万平方米,总计10804处。
据了解,此次公布三期一批台账
要在5月底前拆除完毕,
其中铁路沿线和高架桥下的违法建设
于5月10日前拆除完毕。
相关负责人介绍:
“三期一批台账中仍包含了
部分主次干道两侧和重点场所周边的违建。
除此之外,另一个重点就是小区内违建,
仔细看的话,三期一批中的小区内违建比前两期要多很多。”
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
“小区内违建不像涉公类违建,多是居民个人建房。
因为牵扯到个人利益,情况又比较复杂,
矛盾比较突出,难度更大。”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
三期拆违中要更注重思想说服工作,
同时加大帮扶力度,如果拆除中牵扯到民生问题,
为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等帮扶手段要跟上。
而在《第三期(第一部分)拆除任务台账》中
历下区
共682处,包括芙蓉街多处板房、青年东路7号院内多处违建、县西巷泉乐坊多处违建、南门商城北侧沿街门头房、经十一路沿街门头房、和平路多处门头房等;
市中区
共637处,包括腊山北路部分砖混房屋、腊山西路多处砖木房屋、刘长山延长线南侧房屋、白马山南路多处砖木房屋、普利街违建房屋、郎茂山小区一区、二区违建、东方美郡又有17处违建等;
槐荫区
共702处,阳光花园小区内多处违建、北小辛庄东街多处违建、闫千户小区内违建、南辛庄西路多处违建、光明街临时棚屋、纬七路临时棚屋、小纬六路私搭乱建等;
天桥区
共779处,包括生产路南头高架桥下违章建筑物、堤口路110号万盛园小区东侧违建、堤口路金色阳光花园违建、东泺河西侧临建房屋、顺河高架桥下边庄临建房屋、纬六路道桥下违建等;
历城区
共1474处,包括旅游路北侧济南职业学院对面砖混、田庄村西南砖混房屋、郭东村东北钢管大棚、花园中区社区花洪路平房砖混、花园南区社区内违建等;
此外,长清区共1366处;高新区315处;南部山区136处;章丘区10804处;平阴县346处;济阳县1161处;商河县868处。
在户外广告拆违方面,记者获悉,
全市二期违法户外广告共计6002处,目前已拆除97%。
加上刚公布的三期一批5183处,
目前济南市已累计公布11821处违法户外广告。
业内人士分析,这一数字应该至少
能占到所有户外广告总数的一半以上。
25日,记者从济南市规划局获悉,
为加强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
济南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
《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
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规划中对户外广告采取从严的原则,
在主城区内除了城市中心的限设区域外,一律禁设广告。
禁止屋顶广告、桥体广告、车辆广告等多种户外广告类型,
并对户外广告的材料、颜色和内容等都作出规定。
城区内普遍禁设
城市中心限设
《规划》中提出,该规划适用于济南市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和高新区,其他县、区的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参考该规划执行。规划原则就是本着“严”为先,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分区、分类。
从区域上来讲,对户外广告设置了禁止设置区和限制设置区。禁设区包括山、泉、湖、河、城,历史文化街区和居住区、办公区、工业区等城市功能区。“主城区内一般地段,全部禁设广告。”
那么该如何理解主城区中的“一般地段”呢?该负责人称,除了限制设置区外,其他的地段都是禁止设置广告的一般地段。
限设区包括城市中心和城市窗口。具体是指济南的主中心、副中心、五个次中心、十二个地区中心、两个卫星城中心;遥墙机场、火车站、汽车站。
该负责人介绍,结合城市副中心、次中心、地区中心的建设进度,将分期、分步开展划定限设区。近期以“一主、一副”为重,划定限设区范围。“一主”是指老城中心的泉城路及泉城广场周边、大观园商圈,“一副”即新城中心的CBD、汉峪,“城市窗口”为遥墙机场、火车站、汽车站,这些都是限设区区域。
公交车体和桥体
都禁设户外广告
针对不同的广告类型,《规划》对建(构)筑物附着式广告、公共设施附着式广告、地面上的广告、移动式广告、新技术广告等五种类型的户外广告设施按照禁止类、控制类和鼓励类实施分类管理。
从分类来看,目前常见的户外广告类型大部分都将被禁止。比如建筑物附着式的屋顶广告、窗户广告,构筑物附着式的过街天桥、铁路桥、立交桥、过街连廊、人防出入口、围墙(栏),公共设施附着式的交通护栏、隔离栏,阅报栏、公示栏、宣传栏,红绿灯、庭院灯、路灯杆,公厕、售卖亭等各类棚亭设施,垃圾桶,路名牌,落地类的立杆式广告、底座式广告、大型落地式广告,移动式广告类的车辆广告(含公交车)、船舶广告、飞行类广告。
那未来什么样的户外广告将占据主流,成为城市中心常见的广告类型呢?《规划》中指出,将鼓励高品质、新媒体,有利于进行艺术化表现、鼓励创新创意、提升城市活力的广告设施类型。包括橱窗广告和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广告。
即便对于鼓励类的广告类型,也有明确规定。比如橱窗广告仅限商业建筑的3层以下区段设置,还应设置于橱窗内侧,距离橱窗玻璃大于0.5m。新技术和新媒体广告设置应该单项报审,单项评估,单项审批,单项监管。
楼宇标识禁设楼顶
要求“一楼一名”
除了划定区域、限制类别外,《规划》还对户外广告设置基本要求,以及照明、材料外观、色彩、内容等各专项都作出了规定。
济南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户外广告设置为例,可遵循“先分区、再分类、后通则”的查阅顺序。即首先查阅“分区控制”确定拟设置户外广告路段的规划分区,如处于限制设置区,则继续查阅“分类管理”,明确户外广告设施的类型及管理要求,最后查阅“通则规范”了解设置户外广告应遵守的其他要求。
除了户外广告,《规划》中对楼宇标识和店招牌匾设置的位置、尺度、内容等各项具体要求也作出了规定。其中,楼宇标识要求“一楼一名”,并且禁止在楼顶设置。对于店招牌匾应该“一店一招”,并且仅允许在一层门楣设置等。
另外,《规划》中提出,即使是临时性广告,也要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规范设置,且展览、赛事等活动结束后的3日内必须拆除。
据悉,4月25日至5月24日,规划方案在济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an.gov.cn)、济南市规划局网站(www.jnup.gov.cn)进行社会公示和征求意见,市民在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或12345热线提出意见和建议。
来源:齐鲁晚报记者 张阿凤 唐园园
编辑:jiuj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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