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适时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更好发挥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一是
加大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用市场化法治化办法,促进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
二是
研究采取金融支持消费和有效投资的举措,提升对新市民的金融服务水平,优化保障性住房金融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投资,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较快增长。
三是
设立科技创新和普惠养老两项专项再贷款,人民银行对贷款本金分别提供再贷款支持,做好用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等工作,增强银行信贷能力。
第一,
经济判断更偏谨慎,坦诚“超出预期”。本次会议对经济判断的几个关键词是:“不确定性超出预期”、“市场主体困难增加”、“高度重视和警觉新挑战”,整体定调更偏谨慎。三重压力仍在,而新挑战在于:外部俄乌冲突等地缘政治冲击之下,全球大宗商品飙升,国内企业成本压力有所加大,美联储加息节奏有可能加快。内部国内疫情局部爆发,影响程度仅次于2020年,并向消费、投资、供应链等传导,全年实现增长目标难度大增。
第二,
明确了经济合理区间的内涵,释放政策信号。会议明确提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主要是就业和物价基本稳定。1-2月份失业率已经出现了上升苗头,三月份疫情冲击下预计更趋明显。就业压力也会向消费等领域进一步传导。文中释放政策信号,提出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举措,有的可提前实施。我们认为地方专项债剩余额度下达,水利工程等项目及时开工,城市更新等扩大试点,房地产因城施策框架下的放松都存在可能性。会议还提出,各部门要针对形势变化抓紧研究政策预案,及时出台有利于市场预期稳定的措施。
第三
,政策底强化,核心是主体纾困和就业兜底。会议提出,当前一些市场主体受到严重冲击,必须加大纾困和就业兜底等保障力度。我们认为,这是未来政策的重心,保市场主体就是保就业、保经济,与2020年疫情冲击时相似。
第四,
降准、降息可博弈,但谈不上确定,5-7月份美联储加息情况下概率更低。2019年以来,历次降准都由总理在国常会或其他场合明确“预告”,其表述通常比较直接,如“适时降准、综合运用降准、进一步实施降准”等等。而本次对货币政策的提法是“适时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更好发挥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可能意味着不局限于降准降息,还有MLF、再贷款、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银行资本补充等。当前经济面临的核心问题是三重压力并存,出现类似资产负债表衰退风险,短期存在疫情、俄乌冲突等冲击。最好的解决方案是旧经济稳得住,新经济做加法。这种情况下,财政政策和金融支持更直接,结构性政策更能兼顾短期和长期、结构与总量。
第五,
重提金融让利实体与专项债补充资本金。本次会议再次提出“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但强调“市场化、法治化化”,我们认为更多是指央行投放结构性工具→银行资金成本降低→实体贷款成本降低。此外还提出“做好用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等工作,增强银行信贷能力。”2020年国常会安排了2000亿专项债额度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今年社融信贷增速大概率回升,银行资本消耗可能增加,去年底以来多家银行扎堆发行资本补充工具,信贷投放的资本约束急需缓解,从而缓解金融支持实体的一个梗阻。
总之,债市方面, 3月份经济数据不佳,疫情、俄乌和地产下行对经济产生冲击,货币政策进入博弈期。但降息面临美联储加息等制约,市场已经反映了一定降息预期,中美利差局部倒挂,3月信贷可能不差,博弈空间有限。就算降准降息落实,市场大概率也会当做放松尾声来看待,甚至可能“买预期卖现实”。股市方面,政策底再次确认,静待市场底。
央行公布一季度调查报告显示,有
62.2%的银行家认为当前宏观经济“正常”,比上季减少3.7个百分点;
对二季度,银行家宏观经济热度预期指数为41.3%,高于一季度6.9个百分点。
30.6%的企业家认为一季度宏观经济“偏冷”,67.4%认为“正常”。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用好政府债券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补短板增后劲和经济稳定增长。会议指出,要抓紧下达剩余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去年提前下达的额度5月底前发行完毕,今年下达的额度9月底前发行完毕。合理扩大专项债使用范围,支持有一定收益的公共服务等项目。统筹把握国债、地方债发行,鼓励境外中长期资金购买国债,金融系统要加强配合,保障国债有序发行。会议决定新开工南水北调后续工程等一批条件成熟的水利工程,全年可完成水利投资约8000亿元。
中办、国办发布《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要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建立资本市场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建立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坚持“严监管、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案件,加大对侵占挪用基金财产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健全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依法严惩逃废债行为。加强网络借贷领域失信惩戒。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企业可依法破产重整或清算,探索建立企业强制退出制度。
国家发改委发文推动进一步做好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提出要加大盘活存量资产力度,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打通投资退出渠道,提升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