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7日,中国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工作组第五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在新西兰奥克兰举行,中方同智利、新西兰、新加坡、韩国等就中国加入谈判进程及相关议题深入交换意见。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于2021年1月生效,成员包括新加坡、新西兰和智利三个亚太区国家,是全球首个开放式、纯数字议题、结构模块化和覆盖领域广泛的数字经济协议。
DEPA主要由16个模块构成,包括:初始规定和一般定义、商业和贸易便利化、数字产品即相关问题的处理、数据问题、广泛的信任环境、商业和消费者信任、数字身份、新兴趋势和技术、创新与数字经济、中小企业合作、数字包容、联合委员会和联络点、透明度、争端解决、例外和最后条款。其中,商业和贸易便利化、数字产品即相关问题的处理、数据问题、新兴趋势和技术四个领域为核心模块。
作为全球首个正式生效的全新数字经济协定,DEPA有三个特点。一是具有开放性和示范性特点。模块化设计旨在为全球其他经济体参与数字经济规则的前沿条款领域提供规则模板,不同模块同样可以在自由贸易协定甚至当前WTO电子商务联合申明倡议谈判中单独使用,因而具有潜在的规则制定示范性作用。二是具有软约束与高效性特点。DEPA文本软约束的设计与WTO谈判相对僵化和低效的机制形成反差,从而更易吸引外部经济体迅速加入,具有高效性特点,为未来形成一套全球性的“无缝”“无边界”数字经济规则提供了可能。三是具有前瞻性和灵活性特点。协议设立了一个联合委员会,以审议进一步加强缔约方之间的数字经济伙伴关系的途径,并明确提出一种机制可以修改协议以适应新问题,从而具有较强灵活性,不排除纳入增材制造、3D打印和加密货币等不断涌现的新兴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