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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要注意,不要掉进非法集资的坑!

银保监微课堂  · 公众号  ·  · 2019-11-20 07:08

正文


背景

介绍

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占有,主要体现在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肆意挥霍集资款、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抽逃资金、隐匿、销毁账目、逃避返还资金等。

从保险行业发生的集资诈骗案件来看,犯罪手段主要表现为:假冒保险公司名义或者伪造虚假的保险产品,承诺收益或者虚假收益,向社会公众销售,从而骗取巨额资金。


保险领域集资诈骗犯罪的手段和特征

1.利用自身职务及身份便利,或者假冒保险公司名义向社会公众骗保。

业内人员实施犯罪,往往利用其为保险公司销售渠道负责人或是业务人员的身份,欺骗社会听众,非法占有其资金 ;业外人员犯罪,主要是假冒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名义,欺骗社会听众,非法占有其资金 。


2.私刻印章、伪造保险单证、保险合同或相关协议。

主要表现为不法人员通过私刻印章、伪造保险单证向受害人销售虚假的保险产品,或者伪造其他协议,收取所谓“保险费”,骗取群众钱财。


3.承诺虚假收益或者高额收益

即承诺高额回报等虚假收益,欺骗群众钱财。主要表现为向民众承诺给予高额利息或回报等虚假收益,欺骗民众“投保”,骗取钱财。部分犯罪中,违法人员除承诺保险利益外,还将保险产品夸大或虚构成投资理财产品,承诺给予远远高于正常水平的收益。为了避免罪行暴露,甚至还到期兑现一些承诺的较高收益,赢得受害人的信任,以便让其继续加大投入或者骗取更多的人。


4.犯罪嫌疑人个人收取“保费”

正规投保流程中,投保人只需在投保时指定自己的银行账户作为保费缴纳账户,并在投保人的账户内存入资金即可,保险公司和银行会根据投保人的授权自动划转保费。而非法集资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让受害人直接缴纳现金,或让受害人将资金转入他们控制的个人账户。


5.非法集资组织或人员利用保险公司名义进行宣传

非法集资组织或人员对外宣传与保险公司合作,为自身“产品”增信,欺骗消费者。


集资诈骗罪的定罪引用刑法原条款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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