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6年涉校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9.6个百分点,已连续4年下降,且为近几年下降幅度最大的一年。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就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学校安全各相关主体的责任。发布会上介绍了《意见》相关内容。
建事故风险多元分担机制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表示,安全问题仍是基层教育部门、学校面临的难点问题,有的因为安全问题因噎废食,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甚至取消了体育课中有风险的教学项目,减少了校外活动。《意见》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进行了全面的顶层设计和系统的制度整合、机制创新,“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切实为学校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松绑’”。
《意见》提到,要以法治方式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既依法严肃追责,对学校无责任的,又要澄清事实、及时说明,避免由学校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引导通过法治途径和方式处理事故纠纷。”
正制订防治欺凌指导手册
针对校园欺凌、暴力问题,王大泉介绍,《意见》将构建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有效机制纳入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整体范畴。
《意见》要求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早期发现、预防以及应对的指导手册,建立专项报告和统计分析机制。为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意见》还提出,对有不良行为、暴力行为的学生,探索建立由校园警务室民警或者担任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民警实施训诫的制度。
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在发布会上介绍,目前,教育部正在研究制订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指导各地各校系统开展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