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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6名心理学辅导员

心理人文就业汇  · 公众号  ·  · 2024-06-29 12:16

正文

1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教学、教辅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届毕业生应聘的,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2、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济人社发〔2022〕5号)文件要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7月。

2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日9:00-7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1日11:00-7月4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市属高校公开招聘网站
(http://jnbm.ilingpin.com/jnbm.html)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学院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学院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4年7月3日16:00后,学院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1日11:00-7月4日16:00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学院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537-2299586、15553762960。

3

招聘流程

1、笔试

笔试时间: 2024年7月14日9:00—1 1:30

具体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方案在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由学院组织实施,工作方案于面试前一周,在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由学院组织加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学院统一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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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待遇

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学院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在学院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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