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创建于1984年,2004年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培训中心。目前主要与OECD、SGATAR、IMF等国际组织联合承办国际税务培训项目,包括转让定价、税收协定、情报交换等培训项目。为适应国际税务培训事业发展需要,做好OECD政策研究中心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现拟在税务系统内选聘1位英语水平较高,具备税收政策研究能力的工作人员来校工作。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具有较为丰富的国际税务管理经验。
1.事业编制,在行政管理岗位工作。
2.依据国家和学院规定,享受学院同岗位人员相应的国家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收入待遇。
3.学院提供周转房,两年内免收房租,另提供工作餐。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门户网站(www.tax-edu.net)在线填报报名信息。
报考者网上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相关奖励、科研成果目录、简介及主要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电子件等。(3)来学院参加笔面试时提供以上相关证书、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合格者,由学院人事处通知应聘人员携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和专业知识测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英语测试成绩*6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40%。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在各单项测试合格(合格线为该项测试总分的60%)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根据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按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0514-87806706
传真:0514-87806392
联系人: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人事处袁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