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肄业
开发微博刷量APP
违
法所得625万余元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公布的判决书显示,“星援”APP的开发者为
蔡某某
,其于1995年5月30日出生于福建省泉州市,大学肄业,系泉州市星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间,
蔡某某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自行开发名为“星援”的App,有偿为他人提供无需登录新浪微博客户端即可转发微博及自动批量转发微博的“刷流量”服务。
大量用户通过向上述App充值的方式有偿使用该软件。经鉴定,此App通过截取新浪微博服务器中对应账号的相关数据,再使用与截取数据相同的网络数据格式向该服务器提交数据,并完成与该服务器的交互,从而实现“刷流量”。
经统计,截至案发,
该软件已有用户使用19万余个控制端账号登录,前述控制端账号绑定微博账号5000余万个,
蔡某某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625万余元。
判决书内容显示,微博代理律师张俏睿表示,被告人蔡某某的行为给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其中应急人工支出45986.2元、2018年第四季度因“星援”APP投入10376934元。
一名证人李某向法庭介绍,“星援”APP功能主要是刷微博转发量和评论量,
该APP每绑定一个账号收费0.3元人民币。
使用方法是登录大量的微博小号,绑定到软件中,设置完信息后,大量的转发或评论同一条微博。
“我用这个APP登录的时候,系统会提示购买小号,我觉得部分账号是从网上购买的,我不知道具体什么情况。我们对该APP进行审计追踪,该APP通过黑客技术分析伪造微博技术参数、算法破解正常业务功能的请求,然后进行转发、评论等操作。我们把这个APP下载下来后,通过逆向分析该软件源代码、日志分析等技术手段,发现该软件破解了微博服务器通信加密算法以非法请求服务器。”证人李某说。
据澎湃新闻消息,蔡坤苗供述称,
他将犯罪所得主要用于买房和公司开销了,
“我在泉州城东中骏世界城买了一处住宅,目前还在建设没有交房,费用大约100余万元。
我还在泉州城东中骏世界城买了两个底商登记在我父亲蔡某名下,费用大约300万到400万之间,具体多少钱记不清了。
其余资金用于日常开销、员工工资支出等。
公司人事是陈某,每月工资7000元。
UI设计是苏某和一个男孩,每月工资7000元。
”
因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蔡某某一审获刑五年
2019年11月,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蔡某某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提起公诉。蔡某某对指控事实无异议,
但称“星援”App不是专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
因此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法院审理认为,依照法律规定,蔡某某设计开发并提供有偿使用的某App,
具有避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功能,属于“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的情节。
故蔡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2020年12月31日,丰台法院一审以蔡某某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继续追缴蔡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625万余元。该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