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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资讯 | 山东将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发行额度180亿元

结构金融研究  · 公众号  · 金融  · 2017-09-15 08:00

正文

         记者从上交所了解到,山东省将通过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公开招标发行264.41亿元政府债券,其中包括180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本次发行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共16期,期限均为5年期,覆盖十六个地级市。除土储债外,本次发行债券还包括84.41亿元10年期政府一般债券。前期,山东省财政厅已增补中信证券、招商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民生证券等12家证券公司为政府债券承销团一般成员。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算是一个新生事物,今年上半年,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推出地方债创新品种——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办法》明确了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规范地方政府土地储备融资行为的具体路径。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开展土地储备业务发行的,由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内土地储备机构使用,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土地出让收入还本付息的的地方政府债券。

        2014年以来,土地储备资金政策进入调整期,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要求各地政府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进行举债。 2016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委又出台了《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再次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

       与此同时,为保障土地储备等重点领域筹资方式调整后合理融资需求,按照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有关精神,财政部积极研究推动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加快按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分类发行专项债券步伐,着力发展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品种,并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特点和相关工作进展,2017年选择土地储备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

        根据《办法》,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简称——开篇明义,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也是地方债,归属于专项地方债,占用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是专项地方债的创新品种。两部委表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根据土地储备业务实际需要,在发行额度和期限、发行对象、项目管理、收益回报等方面“量身打造”,全面适应土地储备业务特点。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发行可谓意义重大。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利于土地开发整理的实施进度,有利于促进土地市场发育,为土地出让提供保障。通过成片土地的开发整理,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有利于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进一步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比如说,资金的短缺一直是制约老城区企业搬迁的最大问题。通过募集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可最大程度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化解政策调整带来的土地储备资金压力。企业的搬迁改造,进一步优化了企业生产结构,淘汰陈旧的生产技术,搬迁企业得到了进一步升级改造。

       此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发行还将促进城市更新改造。专项债券资金可用于旧城、旧村、城市棚户区、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必将加快城市改造升级,拓展城市发展的空间,优化百姓的生活环境,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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