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剑,本名徐苏林,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现供职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五部。
我们为什么要创作检察题材的影视作品?
我们希望未来创作出怎样的检察题材的影视作品?
这是我们必须首先回答的问题。检察官题材,在当前电视荧屏上很是鲜见。而从情感角度切入,深入表现检察官的内心世界和工作的艰辛,更是在影视作品创作中较为罕见。应当说,这个创意恰逢其时,匠心独具,角度精巧。这样一部作品,不但会在当前的影视作品创作中卓然不群,更会因其特殊的神秘色彩、悬念风格和紧张节奏而推升收视率。这样的创作行为,实在是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的明智之举。这也正是我们制作这样一部主旋律影视作品的初衷和目的。既然是行业特点突出的影视作品,当然必须是以尊重行业规则和道德为首要原则。
因为必须通过必要的政治审查、行业审查,这就要求我们在对人物的评价、行为逻辑的叙述等诸方面符合宣传口径和定论。当然,这样的现实要求,绝对不是否定必要的艺术虚构与加工,恰恰相反的是,我们应当将行业特点和案例尽量推往背景,用作事件,增强戏剧情境。而在前台充分展开艺术想象,建构出完整缜密的故事形态和情节线索,塑造出完整生动的艺术形象。根据比较成功的公安题材影视作品的经验证明,这应当是此类题材电视连续剧创作的一般规律,也是我们必须肯定的又一重要原则。
我们希望未来创作完成的影视作品,行业厚重感与故事趣味性并重;应当具有专业的“检察官”视角和精致的生活真实再现;应该以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应该以独特的检察官情感感染观众;应该以强烈个性色彩的人物形象,赢得观众的喜爱。我们希望行业的真实质感与艺术化的情感过程完美融合,为检察官题材电视连续剧的创作独辟蹊径、别开洞天。
基于以上共识,我们就能够形成衡量评价一部作品的统一标准,于是,我们便可以开始谈论检察题材影视的剧本创作了。当下检察题材现有剧本存在的问题,基本上都是影视作品剧本创作中的常识性问题:
1、没有具有行动性的主题;
2、没有完整人物形象,不足以令观众喜爱;
3、对话苍白,矫揉造作;
4、事件游移,不足以构成冲击人物关系的能量;
5、情节推进没有必要的生活逻辑支撑,更没有节奏;
6、漠视人物内心情感的存在、变化与发展;
7、二度创作缺乏必要的语汇基础和物理美感,在人物内心动作外化、置景陈设、道具、服装化装等造型设计上缺乏必要的生活质感系统等等。
恕不赘述。
我们如何进行创作呢?
三、主题、样式与创作手法
主题词:责任、尊严、奉献。
我们确立的核心主题是:尊严。
为了维护每个人的尊严、职业的尊严和法律的尊严,检察官付出了常人难以做到的抉择和牺牲。
而为了私欲,一些官员贪污、渎职,背弃了道德、党纪国法,触犯了刑律,沦为贪官,最终丧失了做官、做人的尊严。
情感与法律,情感与职责之间的煎熬与涅槃,是一曲对检察官的赞歌。
对贪腐分子的憎恶、惩罚与挽救,彰显了检察官执法的法律与人性的力量。
铲除贪腐,捍卫法律,唤醒良知,警示世人,这就神圣的国徽赋予人民检察官的正义使命!以26集电视剧《正义使命》为例,该剧部分取材于真实案例,讲述了江州市检察院反贪局的检察官和侦查员们与形形色色贪腐分子做斗争并最终将他们一一绳之以法的故事。本剧力求将党的要求、国家的法律、政策和司法机关的职能融入剧情,以检查说社会,以社会说检查,生动的再现一个个精彩纷呈的案件,鞭辟入道的剖析出一段段洞察人性的启示……其创作样式是“单元故事,情感连续”的模式。
当然,无论是检察题材电影还是电视剧,检察题材影视作品创作样式是多元的。例如我们正在创作的30集系列连续剧《国家力量》,继续采取《正义使命》“单元故事,情感连续”的成功模式,每三集一个完整的案件侦破故事。用大约十个案例组成糖葫芦式剧作结构;但主要案件故事也有一定的关联,例如最后一起案件背后的最大的贪官是几起案件落马官员的后台等;以主要人物的情感关系发展变化形成贯穿行动线。不同的是,更多的借鉴了美剧悬疑、动作等市场化的元素,将更加紧张、刺激和精彩。
具体来说,在创作手法上:
1、以全新人物形象为统领,精准设计故事框架,在事件基础上,重新建构情节。
2、第一集需要特殊处理,主要完成小组成员的个性出场、人物关系交代和一个简单案例。
3、采用打通关模式,调整设置剧集中的重大事件。
4、用案件侦查叙述与情感故事相结合互相触动发展的叙述方法。
5、突出人物在抉择面前的表现。
6、突出人物内心情感的外化和渲染。
7、注重情节紧张与情绪舒缓形成强烈对比的叙述节奏。
8、时刻关注观赏视点。借鉴美剧风格,每集每8-10分钟一个悬念、一次高潮。
当然,要避开创作程式化的误区。老百姓爱看反贪题材的电视剧,为什么?看着解气!作为普通老百姓,他们亲身感受到腐败现象、腐败分子带给他们的痛苦,而面对这种痛苦往往很无奈——因为与腐败现象作斗争,个体付出的代价太大!所以,我们的老百姓在电视机前看到看到将腐败分子绳之以法时,总会站起来鼓掌欢呼。
遗憾的是,让老百姓看着解气的电视剧数量并不多,质量也不高。有的电视剧在表现正反两面人物方面甚至陷入了程式化的套路:
住房方面:贪官的住房一定豪华超标,几乎全是小洋楼,豪华的客厅、餐厅,大多是楼中楼,还有小花园、名贵花卉;客厅里,挂着名人字画。书房里,摆着各式古玩。而我们的反贪局侦查员或者纪委的干部一定是几代同堂,挤在筒子楼里。
吃饭方面:贪官几乎天天山珍海味,而我们的办案人员几乎全在吃方便面,甚至从家里带盒饭吃。
用车方面:贪官的车辆永远是好车——奔驰、宝马、奥迪……而办案人员用的永远是破车,老熄火(考虑到维护抵挡车的声誉,就不列出名字了)。
对立面的展现方面:“坏蛋”一方一般写至副市长、副省长,至多到副书记;正面人物一般是纪检书记、公安局长、检察长,双方旗鼓相当。当斗争白热化时,在难分胜负的关键时刻,往往是一把手省委书记回来了。他常常是:从党校学习回来、从医院养病回来、从国外考察回来,只要他一回来,马上表态,坚决要把问题弄清,因此“问题”就迎刃而解。
在突破案情方面:在审犯罪嫌疑人时,只要犯罪嫌疑人向办案人员讨一支香烟,就表示犯罪嫌疑人要投降了。办案人马上递一支烟给他,并为他点了火,犯罪嫌疑人就会把罪行全部交代,且戴罪立功。但这些犯罪嫌疑人一般不是主犯。
反面主要角色的社会关系方面:贪官的父母要么是老红军、老八路、老干部,甚至清白的老农民,家教也非常严格,以衬托儿子的堕落是如此让人痛心,不仅背叛了党,也背叛了光荣的“出身”。贪官的老婆通常是邪恶的帮凶,百分之百的“贪内助”,做了很多丈夫知道和不知道的坏事。贪官如果有个成年的儿子,一定是纨绔子弟,花天酒地,无恶不作。当司法机关查这位“衙内”时,一定有人站出来敲边鼓——你知道他爹是谁?当然,贪官的家庭不全是坏人,我们的编剧会给他安排好女儿,会劝爸爸去自首,或者大义灭亲,或者跟了一位好男朋友与家庭断绝关系;贪官的秘书、司机大多是坏人——譬如秘书总是油头粉面、西装笔挺,司机总是满脸横肉,凶相毕露。一些大贪官,一定有一个或者若干个情妇,这些情妇一定个个貌美如花,最终的结局一定是竹篮打水,身败名裂。
正面人物的社会关系方面:往往是一个事业心极强的男性/女性,其妻子/丈夫、孩子似乎都不理解他/她;再不就是,成功的男人/女人背后,始终有一个坚定支持他/她的贤内助。
表现犯罪分子的狡猾与凶残方面:犯罪集团或者主要的犯罪分子要腐蚀我国家工作人员,往往会使用美人计;而我方办案人员要打入敌方卧底,则自觉不自觉地成了美男计,因此常常有女人的帮助而化险为夷,最后出色完成任务……当正面女性角色或者男性角色超出两个以上时,一定会安排其中的一名被凶残的犯罪分子杀掉,最少也将他/她弄成植物人。
……
程式化的结果是剧情中的任何场景、任何细节、任何角色都可以复制,南方的故事换成北方也行,县城的故事换成市级、省级单位发生的也可,甚至发案单位都不重要了……这样的剧情已经很难给我们的观众带来新奇和惊喜。更重要的是,生活本身不是这个样子。现实生活本身远远比上述剧情鲜活、复杂得多。
出现上述种种现象,原因很复杂。有电视剧主创人员体验生活不深,表现生活不够的原因;更有官方审查机构方面的原因——比如,影视作品表现腐败现象过于严重、深刻吧,怕造成负面影响;表现底层群众勇于抗争最后获得胜利吧,又担心削弱表现党的领导……
当我们的影视制作机构被这种僵化的思想所主宰,被教条的审查机制所牵制,我们所表现的正义与非正义的对决就显得简单、苍白……
对于我们可怜的观众来说,你看到的就是想让你看到的!这样的电视剧不看也罢!
四、人物形象的塑造
(一)检察官是什么?——检察官形象塑造的法理学基础
法治社会是和谐社会的基础,而检察机关在促进法治社会的形成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一角色要求必须对行使检察权的检察官进行准确的职业定位。
中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是国家司法权的组成部分,是宪法授权,是国家设置的、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机制。从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由若干部分组成,主要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监督、刑事司法监督(广义)、民事行政司法监督,这些相关领域的监督的具体权能,共同构成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完整体系。根据检察官所行使上述法律监督权的具体权能不同,检察官在具体的职务活动中有几种具体的身份。在具体案件中,行使侦查权的检察官具有侦查员的身份;在刑事公诉案件中,行使相应职权的检察官是国家的公诉人;在民事、行政案件中,检察官或者以公益人的身份提起诉讼,或者以监督者的身份出现,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已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基于检察官是专门的护法官的这一职业性质,检察官在职权方式上有一个基本的特点,即主动性。检察官通常以积极、主动的方式来行使职权,以随时随地发现违法犯罪,侦破特定的犯罪案件,提起和支持公诉,甚至对特定的民事、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以维护法律秩序、保护人权、实现正义。
这一定位意味着:首先,检察官是国家官员,是行使一定国家权力的人,这一身份使得检察官区别于一般公民;其次,检察官是国家法律官员,是行使检察权处理法律案件的人,这一身份使得检察官区别于行政官员、立法官员;检察官为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以积极的方式(如侦查和提起诉讼)适用法律,是法律监督者,这一身份使得检察官不同于法官,法官以消极的方式(不告不理)运用法律裁决纠纷的人,是裁判官。当然,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检察官与法官、律师、法学家存在某些方面具有同质性,但他们之间在角色定位和职业特点上又有重要区别。检察官和法官是“官”,律师和法学家是“民”。有的学者从法律社会学的视角概括检察官的职业特点:法律性,公益性,主动性。这种概括无疑是正确的。
笔者认为,除此之外,检察官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业特点:客观性。德国学者包尔克在1982年曾经说,依实事求是的准则行事,同等考量正反观点的检察官,不是乌托邦,而是德国刑事诉讼程序的实况。多灵(Dǒhring)等人更直言:检察官是世界上最客观的官署。早在1845年,德国刑事诉讼法学者米德迈尔(Mittermaier)就强调:检察官应该力求真实和正义,因为他知道,显露他片面打击被告的狂热将减损他的效用和威信,他也知晓,只有公正合宜的刑罚才符合国家的利益。
(二)人物形象塑造的完整性与艺术性
在观众心目中,留下一个甚至几个有特点、有个性的人物形象,这是电视剧创作的中心任务和取胜法宝。我们希望主要人物形象因为他们的个性特征和魅力,以及他们在情感世界里的选择和取舍,为本剧争取到观众的认可和喜爱。诞生在剧本中的人物,带有一度创作的局限性,但是我们应该为角色人物找到合理的生活依据,并且能够让这个人物在生活场景中复活,通过完整的生活细节的表现,突出该人物的个性气质与情感外化,从而完成对该人物的形象塑造。
电视剧《正义使命》在注重案件紧张性与可看性的同时,重点刻画了以反贪局长赵杰、处长方正刚为主的一批个性突出、作风迥异的检察官。与以往检察官高、大、全的形象不同,剧中的每个检察官在工作之外都与普通人过着一样琐事繁多、柴米油盐的生活,甚至会把自己的职业病带进生活中……他们有为爱情烦恼的,有为住房所困的,有为亲情所感的。在接受饰演反贪局局长赵杰这样一个内心层次如此丰富的人物时,胡亚捷认为是对自己的一个挑战。他说:“这不是一个高大全的虚幻形象,而是一个有着性格缺陷的有血有肉的普通人。他稍稍自我封闭并时有焦虑症,但他追求工作上的完美,而且检察工作的特点不允许他有任何的差错。所以,这个反贪局长就必须时时刻刻在克服自己性格缺陷的同时去履行自己的正义使命。就我个人来说,这个戏演得很过瘾。”而事实上,很多反贪一线的领导和检察官都有很强的焦虑症,这是检察官职业使命感使然。
《正义使命》根据主演胡亚捷与吴卫东的形象,为他们量身打造了赵杰和方正刚两个反贪局一文一武的“双雄”。方正刚是个平常雷厉风行、说一不二的检察官,可又是一个整日为了女儿的调皮捣蛋束手无策的父亲;赵杰表面上是个不苟言笑、作风严谨可靠的局长,可谁也不知道,他因为童年阴影和工作压力患上抑郁症,而将自己的内心封闭起来,甚至拒绝了自己所爱的女孩儿……在看到这些鲜活人物的时候,观众会有这样一种感觉——这些被赋予了神圣使命的检察官,其实和生活在我们身边的每个人一样。
(三)人物关系的复杂性和基本人性
在看到检察院题材的时候,我们脑子里最突出的印象大概就是冰冷的审讯室和冗长的审讯过程。而在本剧中,在力求做到审讯斗智斗勇的过程之外,观众将会更多地看到检察官和侦查员们通过各种渠道艰难取证的过程,而在此过程中,翻供、串供、嫌疑人的负隅顽抗、四面八方的压力、证人的失踪甚至被害,会让案件更加错综复杂,扣人心弦。
在“尊严”的主题下,我们的出场人物,无论是检察官,还是家属,抑或是犯罪嫌疑人,都应该保持公民的尊严。有的人无视尊严的时候,是我们的检察官重新给予他们。
尊严将成为改变人物关系的事件主题,并且将贯穿在全剧人物关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