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将全面深化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之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将持续做好“三个动作”:一是“完善”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工作机制,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二是“推动”药品集采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继续提质扩围,加快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市场;三是“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行业发展健康,生态风清气正。笔者判断,我国药品集采2025年的发展趋势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持续性推进
,进入到巩固和提高的发展阶段。集采从2018年探索至今已经实践六年,以问题为导向不断解决和完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了显著效果,实现了医保基金使用的“腾笼换鸟”。现阶段,基本的路径和方法已经非常明确,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二是提质扩围
,从化学药向中成药、中药饮片、生物药领域延伸。从数据上分析,国家和地方将会把更多品种纳入带量采购,中药类将成为重点,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生物制品的数量也会不断增加。同时,更多医药机构将纳入集采系统管理,如村卫生室、零售药店、民营医院等。
三是省际联盟扩展成全国采购
,形成相对稳定的省际采购组织。并将承担起越来越多的全国性采购项目, 区域性的集中采购中心格局即将形成。
四是深化价格管理
,保持企业内和企业间同通用名产品的合理差价。全国医保信息化系统打通后,产品价格愈加透明,全国药品挂网价格最低价联动机制已普遍使用,限价机制中采用最高有效申报价格和全国最低价被各地方案广泛采纳。2024年,企业内挂网产品区域间歧视高价整治已经告一段落,未来将陆续过渡到对企业间产品的价格比对,规范企业间同通用名产品不同区域的挂网规则。医疗市场与零售市场价格联动的范围也会逐步扩大。
五是信用评价制度和医保结余留用政策成为集采的两个重要抓手
。做好价格和招采的信用管理一直是近年来集采的重点,在国家和各省地市的集采方案中,这方面的要求越来越细化,已经成为企业合规经营遵循的标准。结余留用政策对医疗机构集采产品的报量、采购和使用、结算等起到了正向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六是综合评价、竞价询价、议价成为各省市药品集采的主要方式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综合评议。目前各省地市方案普遍将医疗机构覆盖率、采购量占比、市场占有率作为重要指标,将供应保障、品牌、研发等纳入技术评价因素。虽然因素和权重不同,但已经形成初步的共识。在综合评议中,价格分比例差异加大,其中占比50%~60%最为常见。
七是加速化学仿制药的国产替代,临床产品市场格局不断变化
。国产仿制药企业竞争激烈,临床上中选的国产仿制药市场份额逐年保持增加趋势,临床产品的结构正在不断变化,国产替代速度加快。
八是规范集采产品进院、采购和使用,扩大医保直接结算范围,提高回款效率
。驱动医疗机构按照集中采购的要求选择、采购和使用集采产品,经过六年的集采实践证明,效果不断显现。虽然仍面临一些问题,但在政策的推动下,会逐渐得到解决。
九是药店统筹、“双通道”“三进”等政策助推行业医药分开
。自2021年国家医保局推出门诊共济保障制度以来,目前已有27省建立了统筹药店,统筹药店数量超过14万家;医保谈判产品的“双通道”政策也大大促进了产品的使用,解决了国谈产品进院难的问题。2024年,国家医保局又推出鼓励集采产品“三进”政策,江西、陕西、山东、河南、湖南等省率先实施;广东、浙江、海南、内蒙古、新疆等地也以地级市为单位开始试点,预计2025年将会覆盖全国。医药分开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十是信息化手段和数字化技术广泛应用,大大提高医药价格治理现代化水平和集采的专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国家及各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提升平台间价格、信用评价、供应等数据联通共享水平,协同联动机制已经形成,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2025年也将实现,推进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集中采购市场。
编辑:陈慧君
来源:《医药经济报》2025年第5期
版式编辑:香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