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把之前搬家忙的时候想写的闲话写了。
《春娇救志明》上映之后,纽约也有放,我跟朋友还去时代广场的电影院看了。这个系列是从第一部就开始看,原因很简单,我从初中起就挺喜欢杨千嬅。
电影上映之前各大公众号都在诟病张志明长不大,甚至有人说他很渣,很没救的样子。于是看的时候就很期待,这新的一部到底有多不堪呢,之前两部都没觉得,反正就是正常都市人谈谈恋爱分手和好、纠结来缠绵去的。
看的时候和朋友全程在笑,反正我是没有看哭或者想哭的情节。除了张志明买的艺术品都特别丑(但那个拍大便的艺术家友人黑某些当代艺术还是恶心得到位),我觉得他作为男友的表现已经算是正常了,说不上多好,也坏不到哪里去。地震时候的反应也是理性正常人,去让女友躲开,女友不躲,是女的自己胆小造作罢了。难道真的要用身体掩护房子垮了一块水泥板两条命吗。女主角能这么作,我其实挺佩服的,拉着行李箱就走,装得好像很潇洒的样子,还要拿着个塑料袋子包头感受濒死一刻想到谁,太过了吧。
后来想想,其实很多人都这样作,有的人可能小时候比较作,大了就好了,有的人可能是反着来。电影写成这样,自然是要符合观众需要和观众设定的----一定要终成眷属一定要大型求婚,还要感激女人让自己成长的环节,皆大欢喜万众期待那种结局。流行文化映射到人的生活,人的生活又影像流行文化,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可以讨论很久。不能总怪外部原因,越活越窄,越同质化,世界可以探索,自己可以探索的地方明明很多,除非你懒。
张志明余春娇结了婚还可以离,说是张志明长大了就可以不忧虑了么,说得比唱得好听的多了去了。所以我觉得这部剧一直拍下去是可行的,告诉大家哪怕是真爱,现实也多有如鲠在喉。所以,我这种写过我不是中国女朋友这种自白文的人,自然是无法感同身受。
无法感动的环节,是张志明拉了一帮朋友电影结尾搞的草台班子乐队表演求婚,相当Kitchy, 没想到电影的无厘头情节最后也要归于这样的俗套和平凡(这里不是说生活的平凡)。
张志明求婚成功,还有友人补充一句:“女人就爱大场面。” 我当时心想,谁说的,就凭你就可以概括女人全部了吗。说得不好听,大概要得罪大批经历盛大求婚的人。我甚至觉得张志明开着车说的,小孩那么好玩,要不结婚生一个?这样求婚,或者这样送个大礼物就是足够轻描淡写和不经意。
多年来我一直不太理解的一件事就是那些大张旗鼓的求婚仪式,满足的大概都是女人甚至男女双方的虚荣心吧,是社会风尚和流行文化绑架人的枷锁。两个人在一起觉得还行,决定结婚,不就是商量着商量着决定的,为什么要求啊,还要等着求,精心安排一番,还要跪。何苦呢?我还见过有人都决定结婚领证半年了,还要搞个送大把玫瑰拍照炫耀的求婚仪式,天哪,这样愿打愿挨的估计也是完美一对了。
说到底,婚礼求婚生日派对之类可能就是追求仪式感,在这个 “消费主义” 成为网络流行词,各种事儿,在家插个干花点根蜡烛都能扯上仪式感的年代,操办真正的仪式大概算是仪式感的金字塔尖了。但算我作我high maintenance,我最讨厌任何以我 为 主 角 的大场面,以及大场面营造的仪式感,虽然我喜欢收礼物,也喜欢五六个人吃吃饭,也当过几次伴娘,只要不我当主角,我就特别享受过程。
maybe all kinds of parties over 10
我自己害怕人数超过五人以上或40人以下生日派对(为什么文末说),觉得求婚仪式甚至婚礼都很没有必要,最害怕surprise party之类,总觉得在这样的场合自己一定要放上表演型人格,表达感动展示恩爱,或者迸发出惊喜的表情,而我又最是无法及时哭出来哭点奇怪那种人。瞬间都是短暂的,短暂就是难以捉摸抓不住,但又一定能记住的。为了某个瞬间的完美刻意准备那么久,为了记住它让它耀眼去筹备就显得有些费劲。而往往大家记住的瞬间或者时刻,都在日常之中。
记得以前在美国南方读书,研究生同学里的女生好多都是本科毕业就结婚的,把个人问题解决了再追求学术上的造诣这在我那些同学那里是被认可的想法。我们那一年加上上下两年,只有三个单身的女生。已婚的女生会在讨论班短暂的课间讨论自己的婚礼,每个人会把求婚戒指和婚戒套在同一个指头上戴着,发言和打字的时就在眼前晃得十分耀眼。第一次讨论的时候,我们单身的女生都还好奇听得兴致勃勃,后来发现,她们时不时就会讨论这些,之后还进化到各种家常派对纪念日,再后来,我们这些想课间清静一会的人,只好躲到教学楼外面去抽烟翻白眼。
大概是那时候留下的阴影,我一直很反感将婚礼描绘推销成人生最重要最美时刻的说法。那顶多就是人生比较美的时刻,结婚就是人生巅峰时刻么,肯定不是。还有那么多各式各样的时刻记得收藏记住,最好的可以有很多种形式,之后甚至可以有更好的,和结婚甚至感情都毫无关系。这种营销和美化,对女生的影响想必是最大的,直接影响就是不去想别的可能性。
以上大概是我对《春娇救志明》最反感之处,看到后来不免觉得等来这种结局,这版太过冗长。我从来不觉得这是谁在救谁,抱着谁救谁,而不是俩人在一起要更开心更好的心态去对待男女关系,未免太悲壮了一点。
虽然反感刻意营造仪式感,但只要主角不是我,或者人数少到符合私密性,我还是可以开心投入的。记忆里人数最多的生日派对是12岁时候,一群小孩在我爸办公室疯玩了一个下午然后出去吃饭。记得那时候最尴尬的便是吃蛋糕吹蜡烛,自己一下子变了主角。后来就再也没有生日派对这一说,虽然礼物和蛋糕都喜欢。
但成年后最开心的一次生日是四年之前在斯里兰卡。给好友作伴娘的旅行,凑巧赶上自己生日,不用担心怎么过了,这就是最好的过法。生日那天是第二日婚礼的预演,吃得差不多了,同去参加婚礼的张一帆竟跟朋友们抱出一个蛋糕,然后所有人大概四十来个,一起唱了生日歌。我竟然不太尴尬,还特别开心。想想大概因为那是在月黑风高的海边山顶,人们在月光下的草坪上四散坐着喝得微醺,我也喝得有点微醺,唱生日歌,除了端蛋糕的人们,反正看不到我有点惊喜和不知所措的脸,非常满意,刚刚好。
而且那次朋友的婚礼,还有放烟花,别的不说,放烟花一直是我喜欢的,喜欢烟花胜过喜欢花,大概就是喜欢它真正转瞬既逝的美咯。
Be careful what you wish for.
写完没发,去录播客,得到了人肉速递的生日礼物,巨蟹月没到,就拿到了狮子月的礼物,有点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