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人社厅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发布通知,对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基准值、待遇计发基数确定前的业务办理作出暂行规定。
暂行期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暂定为7180元每月,作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用人单位需正常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及社保费,灵活就业人员可在4308元每月至21540元每月择档缴费,也可等基准值公布后再缴。国有农垦企业及其职工参照执行。
参保人员办理停保、转出,需确保应缴费期间正常申报缴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应及时办理手续并完成相应缴费。
待遇发放方面,202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病残津贴暂按2024年度养老金计发基数7618元每月,结合暂定缴费基数基准值预核预发;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等,待2025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公布后核定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涉及2024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暂按2024年核定基数7618元每月核发。
待2025年度缴费、待遇计发基数明确后,相关部门将及时结算缴费、核定待遇,对已办业务调整。在职职工缴费基数按新基准值统一调整缴费工资指数至0.6或3,并结算已缴社保费;已停保、转出或办理正式待遇领取手续人员,缴费基数、缴费不再调整结算;预核预发的养老保险待遇统一重新核定,按新标准发放结算,补足或扣回差额,工伤保险待遇也将依新基数相应调整。来源丨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