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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资产的融资(asset-backed financing,证券化,结构化融资)的一个核心思路是"风险隔离"
:融资方或面临各种经营风险,或者有纷繁的资产负债,让投资者无法放心。下图给出了一个典型的基于主体的融资的例子:发行主体(或者叫融资方、资产方)资产负债表的左侧持有各种不同的资产,右侧已经有了几个负债,现在要发行一个新负债筹集资金。投资者决定是否应该购买这个新负债时,既需要考虑主体现有的资产,还必须分析已有负债的影响,甚至说还必须要预估公司未来新增资产和负债的潜在影响。
于是有人想出这个偷懒的主意:既然整体风险太多太乱,能不能从里面"剥离"出一块,相对单一(都是同一类型),也相对简单(产生现金流的方式不涉及复杂的经营活动),便于分析。正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在ABS中才产生了破产隔离、真实出售、SPV等概念。
在下面的例子中,融资方利用SPV来发行新的负债。SPV只持有资产4,资产情况更好分析;同时SPV没有其他负债,投资者只需要考虑本次发行的负债;另外,SPV一般都约定不能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者新增资产负债。这样融资方,及其资产负债,经营情况,就与投资者关系很弱了:融资方只是受SPV的委托对资产做一些事务性管理(服务商)。有时候为了进一步降低融资方的影响,还会选定第三方机构作为备份服务商。一般投资者为了降低风险,会要求融资方提供劣后(比如100万的资产,投资者提供的金额仅为80万)。
以上是一个典型的(理想的)基于资产的融资(Asset Backed Financing)——即可以是一个公募ABS项目,也可以是一个私募的结构化融资项目。在这个典型结构中,资产方与SPV是破产隔离的:资产方破产,不会直接影响SPV的资产和负债;而反过来,SPV出现违约,也不会直接牵连资产方。
但在国内的实际操作中,往往习惯让资产方再对投资者持有的优先级做一个担保,提供"更多一层的安全保障",如下图所示。
而我不喜欢的,正是这个“锦上添花”的双保险。
融资方持有SPV的劣后级是一种"有限责任增信":基础资产上发生的损失先由劣后级承担,但是融资方会承受的最大损失只以劣后级的面额为限;而担保是一种"无限责任增信":无论优先级发生多少损失,融资方都得赔偿。
表面上看,无限责任增信的安全性更高,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
1. 优先劣后结构是一种内部增信,它完全是在SPV内部生效的。
这意味着它同样受到“风险隔离”的保护:负债发生以后优先劣后的规则就确定了,不得随意改变。这都是真金白银提前放进SPV的——比如20万的劣后级,意味着资产方实实在在拿出了20万,购买了额外的基础资产放进SPV给优先级提供担保(类似房贷中的首付)。劣后级能提供的保护,只与SPV内部的情况影响(主要是基础资产的表现影响);而担保作为一种外部增信,并没有提前把钱拿出来,只是一句承诺。这句承诺的可靠性受到很多因素影响:融资方的其他资产、负债、经营情况。这是非常讽刺的事情:辛辛苦苦的做结构化融资,就是为了实现风险隔离,结果因为这个担保存在,又得倒过来分析资产方各方面的情况,才能确定项目安全性。
2. 相关性噩梦,或者叫做Wrong Way Risk:这个担保在你不需要的时候看起来很美,而在你最需要它的时候离你而去。
当基础资产表现良好时,一般也是行业发展较好时,这时候资产方不但从资产中获益,其他经营活动,融资活动也往往较顺利。此时,如果优先级发生风险,资产方往往能够,并且愿意代偿。唯一可惜的是...此时优先级根本不需要代偿。
倒过来,基础资产表现较差,甚至已经完全击穿了劣后级的时候,肯定是行业非常困难的时候。资产方一般要承受资产上的损失,其他经营和融资活动多半也在最困难的时候。此时他们的代偿能力是非常弱的。
1.合同里的任何条款都是双方讨价还价谈出来的,这方面多要一点,其他地方就只得有所放弃。
这个担保虽然实际用处不大,却常常让资产方很为难(要价很高)。
这里面有经济上的原因,有监管的原因,也有心理上的原因。
首先从财务上讲,担保会产生一个大额的或有负债。而正如前面说的,这个或有负债还总是在企业最缺钱的时候变得更可能发生——这不只是投资者的噩梦,也是一个审慎的财务总监的噩梦。如果资产方有这样一个审慎的财务总监,那么恭喜你,他一定会极力阻止提供这个担保,为其开出很高的价码;当然,也可能资产方的财务总监比较浪,对此完全无所谓.....那么祝你好运,你的资金安全了。
在监管层面,如果资产方不担保,那么他可能可以将资产出表;如果做了担保,就只能完全放在表内了。对于某些受到杠杆率限制,或者希望压低负债率的资产方,可能会为担保开出更高的价码。
一开始我提到,在"理想的"结构化融资中,除了由资产方承担基础资产的日常管理,最好还能安排备用服务商。如果资产方由于任何原因无法再承担资产的日常管理,则由备用服务商接手贷后管理。但是国内消费金融还在发展早期,很多资产类别都是最近两年新出现的,不管是市场还是产品都还在快速的发展变化中。资产本身和资产的贷后管理方法都尚未形成标准。在这样的情况下,由第三方机构接管贷后管理存在较大的难度,就算勉强接管,恐怕也会对资产表现造成较大的影响。
因此,
服务商风险是目前消费金融市场环境下的一个特有风险。
为了降低资产方破产的可能性,重要的一步就是限制资产方承担资产风险,特别是用担保方式承担无限风险。这种担保造成的风险传染是非常可怕的:资金方在评估项目A时,认为资产质量可靠,资产方也有能力完成贷后任务,同意购买优先级;但是此后资产方被迫对项目E的优先级提供了担保,最后由于项目E资产出现问题,资产方代偿,影响了资产方的持续运营,项目A,B,C,D...的资产全部没人管了,所有投资者陪项目E一起倒霉----这不只是"分担"损失那么简单,而是因为资产方无法正常管理资产,造成本来能收回的资产都变得无法回收了——我常常将其类比为庞统献给曹操的连环计:
平时看起来很棒,出事儿的时候一死一大片。
当然,这种担保一开始的存在也有他背后的原因。并不能因为我不喜欢这个就无视他背后的因。因此我下面列举使用担保的一些原因,并且适合建议一些替换措施:
1.有些资金方看好消费金融市场,但是确实风险偏好较低,希望进一步降低风险。
这种情况我建议优先考虑内部增信,比如增加劣后级的比例。如果资产方确实难以提供足够的劣后,可以考虑引入夹层级。因为劣后级和夹层都是对应实际的抵押物的,能有效的且不可撤回的给优先级提供保护。
2.有些机构由于习惯或者惯例原因,无法完全认可结构化增信,习惯使用担保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