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端宏斌
从我第一次在校报发表文章以来,已经
20
年了,我也从一个懵懂少年,成长为一根老油条。多年来,我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走路不闯红灯、不乱丢垃圾、还经常喂食流浪猫。但是循规蹈矩的生活令人窒息,成天忙于赚钱再赚钱的我,生活是灰色的。
从小我就听老一辈的人说:收不到律师信的财经作家不是好投资人。而今天,我终于收获了人生第一封律师信,这种激动之情,是溢于言表的。
此时此刻,只有一首《好运来》才能表达我的心情。
以下就是律师信全文:
看完律师信,我简直是毫无头绪,因为在我印象中根本就不记得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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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这个人,怎么想都想不起来。
《孔令辉要被叠码仔坑死了》
这篇文章确实是我写的,点击量
10
万
+
,发表时间是今年
5
月
30
日,全文也没有出现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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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的名字。
我再仔细一看,发现原来是配图用了他的照片,可我怎么会用他的照片做配图呢?于是我就百度图片搜索关键词
“叠码仔”,第一页第一行就是张某人的照片,这下终于搞清楚了,原来是我搜索叠码仔配图的时候,恰好搜到了他的照片。那么接下来的关键问题就是,此人是不是叠码仔呢?
我继续搜索,发现这张照片来自
“人物”的文章《「叠码仔」的赌局:难以翻盘的人性》,作者叫刘璐,摄影师叫尹夕远。文中明明白白写着: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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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属于做得好的叠码仔,手里资金丰厚,跟赌场包下了整个赌厅,手下有一帮小弟去叠码,自己就做了厅主。
由此可见,张某人不仅是叠码仔,而且还是叠码仔的头目,已经升级成了厅主,听上去好厉害的感觉,就像古代的岛主、洞主差不多。这样看来,我用他的照片做叠码仔的配图,是非常合适的。
有些人可能还不知道什么是叠码仔,简单地说,叠码仔实质就是赌场的中介,他们把内地无知的暴发户骗去澳门赌钱,最终大部分人都会输个精光。输掉的钱,大头都归叠码仔。
某赌场老板说过一番话:澳门博彩业纯收入的分配比例如下,
40%
的收入缴纳政府税,
40%
的收入付给叠码仔,其余
20%
归公司所有。而缴纳政府的税金中,
70%
来自叠码仔的贡献。
可是,在我收到的律师信中,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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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号称自己是知名作家,我认为这个称谓不符合实际,起码我就不知道他,你知道他么?连我这个微信大号都不敢自称“知名作家”,他又哪里来的迷之自信呢?
无良律师说我利用了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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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的照片,侵犯了他的肖像权和名誉权。我研究了一下相关的司法解释,结论很简单:
如果
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如果
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我写
《孔令辉要被叠码仔坑死了》
一文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大家警惕叠码仔,不要被骗去澳门赌钱,文章并不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公益性质,我认为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