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鲁中晨报
《鲁中晨报》是大众报业集团主办的一份面向城市居民的省级地域性生活类日报, 1999年7月1日创刊,为山东省第一张晨报,报纸发行范围覆盖淄博、东营、滨州、潍坊等城市,是鲁中地区新闻影响力最大,发行范围最广,广告效果最好的强势主流媒体。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2025年政府工作十大任务 ·  昨天  
德州晚报  ·  金价,大涨! ·  昨天  
鲁中晨报  ·  徐某(男),被淄博警方抓获 ·  2 天前  
鲁中晨报  ·  突发公告!董事长辞任 ·  2 天前  
山东教育电视台  ·  山东降雪持续!今明两天,5市有中到大雪,鲁西 ... ·  3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鲁中晨报

谁认识这4男2女?淄博两地公开悬赏

鲁中晨报  · 公众号  · 山东  · 2025-03-04 20:30

正文

3月4日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发布执行悬赏公告(2025年第14期)

悬赏公告




图片

张店区人民法院在 执行 申请执行人李玉琢与被执行人卢德、王继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张民初字第32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微信图片_20250304165348.jpg
被执行人: 卢德,男,1973年7月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7030619730709521X,原住址淄博市高新区盛世名苑19号楼2单元902号。
微信图片_20250304165408.jpg
被执行人: 王继霞,女,1975年2月4日生,汉族,身份证号:370304197502043164,原住址淄博市高新区盛世名苑19号楼2单元902号。
执行案号: (2014)张执字第260号、(2022)鲁0303执恢366号
执行依据: (2014)张民初字第327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 190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举报人提供的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在本案执行标的额范围内按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的3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 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 0533-2866706
联系人: 李法官
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


淄博高新区法院发布

执行悬赏公告(2025年第1期)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提供下列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由法院成功查扣、查封,对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


图片1.png
被执行人: 毕帅,男,1994年4月26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7233019940426****,住邹平市临池镇西永和村。
执行标的额: 92500元及债务利息
执行案号: (2024)鲁0391执1143号
悬赏金额: 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发放悬赏金
举报电话: 0533-3590597 (伊法官)


被执行人: 张希普,男,1991年01月03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7032119910103****,住淄博市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闫高村。
执行标的额: 4325元及债务利息
执行案号: (2024)鲁0391执1143号
悬赏金额: 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发放悬赏金
举报电话: 0533-3590597 (伊法官)


被执行人一: 杨凤梅,女,1983年2月12日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7030219830212****,住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南王村。
被执行人二: 孙成政,男,1982年12月27日,汉族,公民身份号码220625198212270713,住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南王村。
执行标的额: 238270.00元
执行案号: (2024)鲁0391执1338号
悬赏金额: 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0%发放悬赏金
举报电话: 0533-3590323 (王法官)


被执行人: 山东奥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临沂市平邑县黄金大道和工业大道交汇处。
执行标的额: 89388.56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执行案号: (2022)鲁0391执279号
悬赏金额: 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发放悬赏金
举报电话: 0533- 3585160 (荆法官)

悬赏办理

1.悬赏受理:本院安排专人受理举报人的举报,承诺维护举报者的利益,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2.悬赏登记: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线索的,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本院登记有关信息。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3.悬赏支付:对符合支付条件的举报人,申请执行人将在执行到位后10日内支付悬赏金给举报人(悬赏金通过本院支付)。
4.悬赏期限:本次公告悬赏有效期限为一年,从本公告公开发布之日起算;相关案件依法执行结案的,相应悬赏自然终结。
本院责令上述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债务,拒不履行的,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片

点击下方名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推荐文章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2025年政府工作十大任务
昨天
德州晚报  ·  金价,大涨!
昨天
鲁中晨报  ·  徐某(男),被淄博警方抓获
2 天前
鲁中晨报  ·  突发公告!董事长辞任
2 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