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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前行 法润万家

最高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2-18 12:25

正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制定专门矫治教育规定。近年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审判原则和以家庭为本位的裁判理念,深入推进“少年审判﹢家事审判”融合发展,实现了少年健康成长、家庭和谐、基层社会稳定“多赢”局面。


护航“依法带娃”,督促做好“合格家长”


因感情不和,喻某与缪某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由缪某抚养,但离婚后缪某未按约定履行抚养义务,孩子实际一直跟着喻某生活。双方无法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喻某遂诉至南昌法院,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由其抚养,缪某支付抚养费用。


审理过程中,南昌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发现,因二人婚姻中存在的矛盾冲突,导致双方未能理性、客观地处理孩子抚养问题。而且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存在认识误区,双方都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去做自认为对孩子“好”的事情,而忽略了孩子的真实意愿。


“你们是孩子的父母,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父母任何一方都不能违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即使你们现在离婚了,也应该多多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为切实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承办法官向双方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手册,并就提示手册上的内容向双方进行了重点提示和说明,希望双方妥善处理抚养、探望等相关事宜,督促双方当好合格家长。


“冷静下来想想,确实是我的问题。为了争一口气,而忽略了我们的争执才是对孩子最大的伤害。”缪某认真看完提示手册后不由感叹道。经过这一特殊的“家庭教育指导”,双方决定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尊重孩子长期跟随喻某生活,已形成了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意愿,决定变更孩子抚养权归喻某抚养。


南昌法院对一起涉及子女抚养纠纷发出首份《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函》。


在涉未成年人的离婚等家事纠纷中,感情破裂的双方当事人因为生活情绪等压力、传统的教育理念等因素,有时会忽略未成年子女的感受。为了促进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来,南昌法院共计发出《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函》51份,做实做细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工作,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进行早期预防、关口前移,护航“依法带娃”。


南昌法院法官在家庭教育指导课上为16名家长现场授课。


家庭教育不仅是家事,更是国事。为进一步落深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自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以来,南昌法院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创新“法院﹢妇联”联动工作模式,成立了全省首个市县两级法院、妇联联合共建的爱心家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并以此为依托对失职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法治教育,助其营造良好家庭环境。该工作站自成立以来,该院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成功举办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班7期,为179名家长提供了专业指导。


做实定分止争,积极主动履职尽责


“法官,我们已经分居一年半了,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但我坚决要离婚!我现在日日夜夜不停地打工,自己也没有住房,所以两个孩子我实在是没有能力抚养。”龚某某与熊某某自由恋爱后结婚,婚后二人生育了两个小孩。因感情不和,龚某某多次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熊某某离婚。


接到案件后,少年家事审判庭的承办法官发现,此案有调解的可能,于是委托南昌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调解员一同进行家事调查。在调查过程中,熊某某明确表示:“对于离不离婚,我无所谓。但是龚某某走了之后大概也不会再回来了,所以她也得和我一起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承办法官与调解员分析发现,因多次诉讼、常年分居,龚某某与熊某某的夫妻感情已逐渐淡漠,熊某某的心态也从一开始的坚决不同意离婚逐渐转变为同意离婚,但双方对于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迟迟达不成共识。


为此,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积极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最终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初步调解合意。


本以为该案已接近尾声,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此后熊某某却以各种借口拖延,不愿签署调解协议,这让该案陷入了僵局。


为了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以及两个孩子的真实意愿和成长环境,承办法官和调解员来到熊某某的住所地进行走访调查。


虽然未能见到熊某某本人,但承办法官和调解员见到了熊某某的父亲,并且了解到两个孩子平时随熊某某的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本案的转机来了!”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熊某某的父母也许就是推动该案进展的关键,于是承办法官以熊某某的父亲作为切入口开展调解工作。


“一开始,老人家非常抗拒法院介入小两口的感情问题,希望儿子和儿媳不要离婚。”但经过二十多个的电话沟通,在承办法官苦口婆心、以情动人的释法说理下,熊某某的父亲终于同意让两个孩子接受询问,以孩子本人意愿为优先。


“法官阿姨,妈妈已经一年多没回家了,我们很想念她。但是如果爸爸妈妈要分开,妈妈独自生活已经很辛苦了,爷爷奶奶对我们也很好,我们还是想像现在这样,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孩子年纪虽小,但却已经有自己的想法和观点,这贴心懂事的话语让承办法官拿定了主意。


在家事调查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充分尊重孩子本人的意愿,结合未成年人生活稳定性、教育环境、心理需求等因素,兼顾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抚养意愿,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判定抚养权。最终判决两个孩子均由熊某某抚养,龚某某每月支付1400元抚养费。事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作为少审家事法官,我们不仅要做到找准焦点问题、兼顾法理情依法判案,还要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做实定分止争。”南昌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程婷表示,少年家事民事纠纷,大多涉及地缘关系、亲缘关系以及侵权现场的还原和重塑。因此在日常办案过程中,南昌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的法官们坚持多跑腿,走到老百姓身边去。通过一线办案、现场调处纠纷,少年家事审判庭的法官们能够更直观地了解矛盾纠纷的症结所在。


近三年来,南昌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共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38件,涉未成年人民事家事案件841件,所撰写的裁判文书曾获得“全国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秀裁判文书”。


协同合力保护,法治教育预防在先


南昌法院法官在莲塘四中讲授秋季“开学第一课”。


“孩子们,让我们自觉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一起做文明用网小卫士!”2024年8月4日,南昌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走进南昌县莲塘四中,为学生们讲授以“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临近课程结束前,法官带领近200名师生大声诵读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让文明用网、依法用网的意识入脑入心。这堂课获评“江西法院首届法治副校长最佳法治课”。


南昌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全体工作人员到银三角银苑社区开展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


近年来,南昌法院致力于在法治框架下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选派57名少年家事法官、少年家事法官助理赴辖区161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在开学季常态化开展法治融合教育活动,结合各学校的实际需求,提供防性侵、防学生欺凌、防电信诈骗、杜绝不良行为等多样化法治课程,深入浅出地解读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止网络沉迷等热点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不断推动未成年人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南昌法院联合县关工委在蒋巷镇山尾小学开展“六一走进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法治宣教活动。


2024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教体局、团省委印发《大学生求职就业涉罪刑事风险防控指引》,该指引针对近年来大学生求职就业领域易发高发的刑事案件涉案罪名进行释明和提示,法治护航大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2024年9月,南昌法院联合县教体局、团委开展大学生求职就业刑事风险防范“法院开放日”活动,通过旁听观摩庭审、发放防范风险提示手册、举办交流座谈等多种形式,引导大学生树立理性就业、依法求职,提升大学生主动识别、规避刑事犯罪风险的能力,筑牢大学生依法就业、权益保护的社会防线。


“小章最近怎么样?在学校有遇到什么困难吗?上次提到的竞赛结果怎么样?”在每季度一次的帮教回访中,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致电小章询问近况。


当初,小章因“哥们义气”参与了一起抢劫案件,因而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判决生效后,南昌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联合学校、社区开展了对小章的持续跟踪帮教。


“一开始,小章因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感到非常的颓废迷茫,觉得自己的人生和前途都没有了希望。”但法官通过了解发现,小章的学习基础并不差,于是便常赠送书籍给小章,并鼓励小章好好学习。不知不觉中,小章逐渐变得更加开朗,在回访时也会向法官主动讲述学习生活中的趣事。


“有一天,小章在电话里告诉我们他决定继续深造,这让我们所有人都替他高兴,甚至忍不住兴奋地跳起来。”少年家事审判庭的法官们都为小章的改头换面、发奋图强而动容。经过努力学习,现如今小章已成功考上了大学,成为了一名大学生,在校期间还获得了不少荣誉。


回想起过往,小章不禁发出感慨:“我真的很后悔自己曾经的一时冲动、年少无知。没想到我这样的人也有走进大学校园读书的机会。特别感谢法院的阿姨、姐姐们一直关心、鼓励我,让我慢慢明确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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