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亲爱的外贸货代企业们
现在先把塞港、罢工、斋月、运费上涨放一放!
7月之前,把报送企业年度报告和抓紧境外汇款这两件事搞好才是重点!
6月30日前,还未报送企业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的企业们一定要抓紧时间报送啦,超期可能影响通关哦!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含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特殊监管区双重身份企业)、无进出口经营权加工企业。
根据海关总署221号令,报关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2017年新注册企业于第二年开始报送。
6月30日-7月31日期间,尚未报送年报的企业虽仍可办理报关手续,但也属于逾期报送,除需在“关企合作平台”报送电子数据外,还需向注册地海关提交纸本材料。逾期超过30天,即7月31日后未报送年报(包括企业委托报送但未向海关报送纸本)的,海关不再接受其办理海关业务,并对该企业进行通关锁定。
1.自行报送: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网页-"关企合作平台"-自行录入。
2.委托报送:企业委托预录入机构代理录入并报送年报。
遇到系统提示“未在稽查系统查询到该企业注册信息”的企业只需联系注册地主管海关进行数据同步操作即可。
1.报关企业: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地址
2.报关企业分支机构:企业名称match、企业性质、企业住所、负责人等
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
未报送《企业年度报告》的企业们赶快抓紧时间吧!
2016年底,中国央行曾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所以近期有大额跨境交易的货代和外贸企业千万要注意了!
《管理办法》核心内容就是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对跨境资金交易,金融机构应当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大额交易报告标准为:
1.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额现金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2.非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
3.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跨境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据报道,为了落实“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实际执行标准十分严格。一位外资银行界人士透露,银行内部规定若境内个人每月向境外转帐额度超过1万美元,需向银行出示具体的消费证明,否则银行可能会关闭个人帐户,并将相关资讯汇报给国家外汇管理局。
企业的大额转账报告标准则是200万人民币,或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
而个人购汇方面同样受到限制,原本每人每年有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每天有1万美元取现额度,额满即止。
该办法出台后,每年的总额度不变,但每天只能换等额5万人民币的美元和其他外币,按照当前汇率约为7100美元,超过这个额度就要申报。
在现金交易方面,企业的大额交易报告标准与个人一致。
因此,想将资金转到国外的朋友们,尽量于6月前完成大额交易,否则以后资金出境只会变得更加麻烦。
深圳外贸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