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
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本次报告明确将要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比重,提出要集中力量打造金融业“国家队”,并在服务实体经济和风险防控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建议给予关注
。
【正文】
2024年4月23日,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全人常会议上作《国务院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报告内容于4月24日早上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布,本次报告是对2023年11月22日全人常《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系列审议意见(详见
金融行业快被整抑郁了
)的回应,释放出相关信号。具体解读如下,
一、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比重
(一)针对银行业机构“一枝独大”、政策性金融功能近年来有所弱化等问题,本次报告提出将适时合理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比重,这意味着国有金融资本将会更加注重对保险、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支持,提高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国有金融资本比重,这点应该会在资本市场上有一定体现。
(二)同时本次报告还提出要实施政策性银行业务改革,严控其商业性业务,推动其聚焦主责主业,这实际上是《关于金融工作论述的摘编》中的原话,即后续政策性银行在业务边界上将会受到政策层面的更多约束。
(三)此外,与推动中央金融企业进一步做强做优相比,报告明确提出地方金融企业应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将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能力放在重要位置,这意味着地方性金融机构也将会受到相较于以前更严格的监管,特别是在跨区域经营方面。
二、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将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经营类机构剥离
(一)在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方面,除党的领导外,报告提出要加快出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研究修订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等部门规章以及研究起草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绩效评价办法,即要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定位。
(二)此外报告还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经营类机构剥离,相关国有金融资产划入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即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不再直接持有市场经营类机构股权,而是由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负责。
三、集中力量打造金融业“国家队”:银行、券商和交易所是重点
(一)针对我国金融业大而不强的问题,报告提出要集中力量打造金融业“国家队”,不过表述上看,银行、券商和交易所应该是重点,而保险和其它非银金融机构则需要在合规、风险等方面发力,即更加侧重于解决自身问题。具体看,推进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对标世界一流金融企业、推动头部证券公司做强做优、支持沪深交易所建设一流交易所,即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将是政策层面支持的重点,中小型金融机构则需要在规范发展、高质量发展方面发力。
为此,政策层面将通过出台《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行动方案》来推动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往做优做强的方向走,并会给予相应支持。
(二)在完善利润分配和资本补充机制方面,也有一些新内容,如报告提出要研究优化国有金融企业利润分配、增加资本补充机制、完善国有金融企业上交收益比例分类分档规则以及允许保险公司在银行间发行永续债,这意味着在内源和外源资本补充方面,政策层面均会给予相应支持。特别是和国外大型金融机构相比,目前我国大型金融机构的资本补充压力确实比较大、资本不足的情况较严重。
四、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将加强窗口指导
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有几个表述需要关注,
(一)提出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效益指标长周期考核,以发挥其市场稳定品和经济发展助推器的作用,这意味着鼓励保险资金加大权益市场配置力度、托底市场是政策鼓励方向。
(二)提出“引导交易所、市场经营机构树牢服务实体经济理念”,这应该是首次提出交易所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也要主动作为,即在发债、上市等方面给予实体经济支持,政策层面性比较明显,后续发债与上市主体的实体属性也会越发突出。
(三)提出“加强窗口指导,引导国有商业银行着力加强信贷均衡投放”,即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投放方面将会面临越来越多的政策引导,在开门红、冲时点方面会受到限制,使得信贷投放与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的周期特征保持基本一致。
五、强化国有金融资产风险防控:关注四个表述
这一块有几个表述值得关注。
(一)报告提出“筑牢金融与财政风险的防火墙”,这应该是吸取了华融等事件的经验,大概率也是金融AMC股权划转事件的背景,即避免金融风险进一步向财政领域传导,保护财政出资权益,通过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选择“进退”,以实现风险规避。
(二)在支持债务风险化解方面,提出“严防次生风险”,这意味着在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方面,并不是无底线的,不能因为化解风险本身而产生新的风险,既要防范金融风险向财政领域传导,也要避免财政风险传导至金融领域。
(三)报告提出“对存在负债增速过快、资本不足等问题的机构,及时作出预警提示”,这应该是首次把“负债增速过快”作为关注信号,本质应该是为了控制金融业杠杆。
(四)提出“研究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即要发挥风险控制指标的“指挥棒”作用,坚持风险为本的理念。
欢迎加入知识星球,有货有料有依靠,包含全部公众号文章的完整电子版(含被删文章)及其它有价值的观点与信息,且通常会早几天在星球发布、内容也会更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