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企业的专利数据中可以看出‘创新改变生活’理念的体现,尤其是许多新商业模式软件开始申请专利并进入应用阶段。”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说。
7月11日,2017(第十六届)中国互联网大会上,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与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联合发布《互联网技术创新专利观察报告(2016)》(以下简称“报告”)。
张平指出,该报告选取中国市场最为活跃的20家互联网和高新企业,通过专利数据观察互联网企业的创新情况。
结果发现:
新商业模式软件的专利申请开始增多,并逐步进入应用状态,比如社交网络(微信朋友圈)、粉丝产品研发(米粉)、共享经济模式(滴滴、共享单车)等新技术开始广泛运用于人们的生活。
互联网向物联网转型中,互联网企业的专利数量远远少于传统通信企业。
下一代个人终端设备的竞争将在显示屏领域更为激烈,新型的显示屏,如超薄、曲面、折叠、可卷曲等产品已经研发成熟并开始生产,这一领域的专利申请早已部署相当数量。
2016年互联网及通讯企业在中国的专利申请数量呈现迅速增长态势。
数据来源:互联网技术创新专利观察报告(2016)
报告指出,在数字时代环境下,企业规模的扩张与企业专利数量的增多呈正比。企业将创新融入产品设计和科技研发中,并对研发成果申请专利保护,以维持创新的可持续发展。
报告列举了腾讯、小米、乐视等互联网企业的专利增长和分布情况。其中,腾讯公司在信息检索、数据库结构等领域的研发一直保持着较好的持续性和前沿性,并在互联网几大领域均有一定规模的专利布局。
报告指出,腾讯公司的专利申请在互联网类的公司中表现活跃。在H04L领域下(数字信息传输),BAT中,腾讯的专利数量达6285件,远超百度903件、阿里巴巴2052件。
报告还指出,从2012年起,腾讯每年的专利申请维持在2000件以上,申请数量稳定增长;在海外布局上,腾讯着重加强对美国市场的开拓,而在欧盟、日本、韩国三大国家(地区)也有200件以上的专利申请。
小米公司则在商业版图积极拓展,包括电视、机顶盒、路由器、移动电源、空气净化器、平衡车和智能家居等在内的领域带来颠覆传统行业的革新。
而饱受资金困扰的乐视却在专利方面表现出快节奏。报告显示,自2014年开始专利申请量就一直保持积极上升的趋势,甚至专利申请量最高的10个IPC分类中有半数以上都在持续增长。
张平指出,腾讯在网络游戏和社交网络方面的多样化创新、小米“为发烧而生”的概念创新、乐视的生态创新、以及优酷的平台策略化创新,在给企业不断创造经济增长点的同时,也使得日常生活愈加便利化、多样化和高效化,终而惠益于消费者。
互联网产业在与其他传统产业融合的过程中,将面临软件与硬件结合的物联网时代的转型发展,从现有的专利数量观察,中国本土的互联网企业尚未做好充分的准备,其主要的原因在于通讯企业早期的积累。
报告发现,传统通讯企业早期在H04L(数字信息传输)领域积累了大量的专利,以华为为例,其现有专利中,属于H04L领域下的申请数量高达37616件。
相比之下,新兴互联网企业在该领域的专利积累则稍显逊色。作为互联网企业的“三巨头”,百度、腾讯、阿里巴巴在该领域下的专利积累也不过分别为903件、6285件、2052件,其中数量较高者都不及华为数量的六分之一,在“三巨头”之外的奇虎360公司的1827件更是远低于华为这样的传统通讯企业。
前述专利状况并非2016年的新趋势,在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于2015年发布的《中国互联网技术创新观察报告(2015)》中已然作出了相同态势的判断。尽管今年互联网企业的专利数量依然在增加,但通讯领域的专利数量从数量对比上看,短期之内难以被超越。
报告认为,数字信息传输领域的专利积累并非一朝可以完成,它需要时间和资金的投入,需要人才和技术的积累。
在以通信、协议等技术作为基础的物联网时代中,基础领域的专利积累薄弱,势必会令企业在日后的创新与发展中处于相对劣势地位。
报告指出,物联网时代,除了需要发展互联网软件技术,更不能忽视通信、协议等传统核心硬件技术。虽然通讯领域专利数量的积累需要耗费时间,但是为了把握住物联网转型的时机,新兴互联网企业仍应重视对通信、协议等核心技术的战略投入,牢固立足之根基,同时也要考虑应用端技术研发的投入。
此外,在“互联网+”持续推进的过程中,标准必要专利(简称“SEP”)以及非专利实施实体(简称“NPE”)的问题仍然不可忽视。
传统通讯企业经过长期的投入研发,已经积累了大量的互联网基础专利,特别是通讯与数据传输领域中的SEP,与此相较,目前中国互联网企业的专利数量则望尘莫及。
具有市场优势的传统通讯企业所掌握的SEP通常是几万件到几十万件,而互联网企业掌握的专利总数大部分不足万件,实践中在面对SEP权利人的侵权控诉时,互联网企业的专利积累常常难以成为对其有利的谈判资本。
对于NPE而言,有关数据显示,其倾向的最佳“猎物”仍然主要在互联网企业上,例如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智能制造等领域,由此引发的专利诉讼纠纷仍然多涉及软件专利和商业方法专利。
因此,互联网企业对关涉SEP和NPE的问题,仍需引起重视,保持警惕。
报告指出,下一代个人终端设备的竞争将在显示屏领域更为激烈,新型的显示屏,如超薄、曲面、折叠、可卷曲等产品已经研发成熟并开始生产,这一领域的专利申请早已部署相当数量。
日韩企业在液晶等物理元器件领域拥有传统优势地位,这种优势地位体现在其长期积累的庞大的专利数量。
尤其在可折叠液晶屏的手机--电脑一体机产品方面,专利的竞争将会异常激烈,我国近几年上马的手机厂商将面对新一轮的产业淘汰,互联网企业也会加盟终端产品制造,如无人驾驶等,加之SEP的因素以及NPE的活跃,终端设备制造商会面对频繁的专利诉讼。
例如,对于IPC分类为G02F 1/13(基于液晶的,例如单位液晶显示单元)领域的专利进行检索,该领域专利申请量最多的权利人,分别为LG、三星、夏普、索尼、松下、东芝、日立等日韩公司,表明这些公司在此领域中占有的市场份额之巨大。
夏普公司在该领域内的总申请量为12590件,LG公司为17307件,其申请量的峰值,大约均集中在2001年至2007年,之后申请逐年放缓,但每年均有三、四百件左右的稳定申请。
与日韩企业相较,我国企业在此领域内起步较晚,虽然京东方、华星光电作为后起之秀已经分别申请了6556、4786件专利,但其大量申请均是从2011年开始,前期积累较弱,目前得到授权的稳定专利也不多。
(编辑:何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