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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造好“农业+”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模式

中农农业研究院  · 公众号  ·  · 2024-09-12 18:00

正文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之一是产业兴旺,农业发展是乡村振兴中产业兴旺的根基。农业农村现代化对传统农业模式的变更提出了要求,新时代亟需创新和完善农村的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一、 提出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七大战略”之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则直接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农业农村的优先发展是战略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的指导下,采取各类相关措施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体系,推进城乡融合、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产业兴旺”被放在第一个要求的位置,凸显其对于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目标指出产业融合发展对于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的助推作用,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出现了许多不同的新型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新模式依旧强调以农业为基础,但其“新”在跨产业、多功能、多业态的综合运营,通过“加法”的逻辑提升农业价值和改变农村产业形态。学习到多样的农村产业融合的表述,了解其“加法”的内涵和逻辑,在参照“互联网+”的概念含义之后,将农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或相互作用概括为“农业+”模式。现将“农业+”的定义整理归纳出较为清晰的描述。即“农业+”代表着一种新的农业经济形态,中心词是农业,它指的是依托各类新兴产业技术实现农业与多种产业的联合,通过农业发展业态的优化、更新和模式的重构来完成新型农业的升级转型。“农业+”这一概念有两个层面的内涵: 一是直译的“农业”与符号“+”,代表着农业“添加”其他多种产业, 并且形成联合的状态,针对的是不同产业间融合发展的创新性模式; 二是将“农业+”作为整体概念的理解, 代表着以农业产业多样化的发展完成新农村的产业升级。


“农业+”的表现形式多元且极具地方特色,可与多种产业构筑融合结构,如: 农业+电子商务、农业+旅游、农业+文创、农业+康养、农业+服务等 ,对于提升农村发展水平和实现乡村振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拥有以上认识的同时,我们需要探索出新时代农村产业融合,即“农业+”的创新模式与实践经验。

通过分析当地“农业+”的发展过程与现状,以利益相关者为研究调查的切入口,比较不同主体与“农业+”的关系,进而探究其意义和效果, 深挖山区的新农村“农业+”发展经验,总结凝练出有效的“农业+”模式 ,为其他的农村地区提供实现乡村振兴的有益启示和有效探索路径。

二、治理理论

01

理论内涵

利益相关者理论,主张要实现组织目标需进行合理协调各方利益主体间的资源、利益问题。在分析问题时,主张应当根据涉及利益的各个主体展开调查研究,找出其利害关系和存在的缺陷,通过多个主体的分析进行问题的总结与归纳,以完善研究对象的发展方向。新型“农业+”的综合发展模式,涉及利益相关者众多,已出现利益相关者多元化趋势,不同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也有所差异。因此,以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视角进行剖析是较为现实且有效的,通过对政府部门、当地企业、体验者、当地村民和参与集体等多个主体进行质性访谈收集有效信息并分析信息。

多元中心治理理论,主张公共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手段的多样化 。在“农业+”模式的发展中,有多个利益相关者的存在,也就意味着应当有多个参与建设的主体发挥作用,使“农业+”的模式多元化、建设多元化、支持多元化等。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把共享发展作为五大新发展理念之一。到了党的十九大,习近平进一步把包括共享在内的五大新发展理念升华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并在论及社会治理时正式明确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概念,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其中的“共建共治共享”正是多元中心治理的现实体现,也是“农业+”模式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方法手段。

02

分析“农业+”模式的必要性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证明,党中央制定的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乡村发展的内在动力,这亦成为新农村新农业发展的方向,其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总要求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为“农业+”模式的发展提出了方向和要求,也为其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政策驱动力。农业产业融合是一个由多方利益相关者参与的纵横关系交织作用形成的网络组织,研究基于两大理论的视角进行探索,是在政策引导下进行的较为科学合理的方式。

三、“农业+”模式研究



1、五大模式



“农业+”模式是基于五大利益相关者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其缘起和优势是基于不同主体已产生的成效和收益得出的。与此同时,当地的“农业+”多种多样,作为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单位,建宁县积极将传统农业与其他产业如农产品深加工、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社会化服务、“双创”等进行新型融合的探索,利用多种主体和多元产业的共同作用来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01.“农业+农产品深加工”模式

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发展理念和习近平在闽工作期间对建宁作出的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作为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发展战略来抓,现已形成莲子、种子、果子、无患子、铙纸“五子登科”的产业发展格局,“一竹(笋竹)、一菌(食用菌)、一叶(烟叶)”传统特色产业也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



据政府部门的文件数据显示,全县新一轮(2016-2018年度)农业产业化县级以上的重点龙头企业已经有51家,其中省级9家、市级29家。龙头企业实现年产值20亿元以上,带动18000多户农户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实现人均年增收600多元,企业建立产业基地12万多亩。多年来,围绕政策核心内容,积极合理地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做大做强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将“农业+农产品深加工”模式落地落实。

02.“农业+电子商务”模式

电子时代的到来,为农产品销售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在“农业+电子商务”模式中, 注重农贸市场建设和开展农产品产销相衔接,着力构建多元销售网络,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 有力助推了当地的农产品销售健康发展。

服务平台方面,紧紧围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一个中心、五大体系”建设目标,着力提升闽赣省际电商产业园集聚功能,通过与电商平台合作,多举措推动乡、村两级公共服务站点的建设。

电商销售方面,启动 “互联网+”区域化链条化试点工作。

创业就业方面,注重开展常态化多形式的电商人才培训孵化。通过营造良好的电商发展环境,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

融合宣传方面,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打造里心镇、均口镇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为农产品上行打造多渠道、多平台。与此同时,与各地政府、企业合作,积极组织开展展会、展览促销,开拓国内外市场,充分发挥当地贸促会组展优势,取得很好的实效。

03.“农业+乡村旅游”模式

利用特色产业资源禀赋,通过“农业+旅游”,充分挖掘农特产品的观赏和文化内涵,精心打造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发展的典型样板。

04.“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2018年8月出台的《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作出在全国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决策部署,要求统筹用好农村各类资源,以志愿者为主体力量,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在农业产业融合逐渐成型之后,注重构建农业发展服务体系。这是因为社会化的服务体系能够为当地农业发展提供极大的助推力,也正是社会治理格局中社会协同的一大要点。

通过政策扶持,支持涉农企业组建专业服务公司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经营性服务,为农业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科技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示范平台基地全程信息化。

社会化的服务具有民众基础,容易获得舆论支持,可以用组织化的行动影响社会和政府关于“农业+”问题的政策和决定,发挥作为参与者和监督者的作用。

05.“农业+双创”模式

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是农民,同时也需要政府的引导。政府是农业发展中的总舵手,指引着农民在发展农业中的前进方向。农民的发展离不开就业,新时代的农村农业发展也需要创新,通过农业的发展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和拉动创业就业。

通过政策引导和示范点(基地)建设,同时利用好当地与各组织、单位形成的技术合作关系推动农村的双创工作。在创业方面,注重开展常态化多形式的电商人才培训孵化,通过营造良好的电商发展环境,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

在创新方面,积极与合作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展开产业创新、技术创新、程序创新的合作工作。

“农业+双创”模式的初步试行效果喜人。




2、“农业+”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01.“农业+”模式存在的问题

(1)三产融合程度不高 。总体上仍然存在着一产基础薄弱、二产不强、三产比重偏低的问题,尤其是农产品加工业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偏低,转型升级任务繁重,带动“三农”发展的力度不够强。服务业中,生产性服务业主要集中于城区、镇区,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和力度还需加大。

(2)农业产业化水平仍有待提高 。大量的农业土地资源仍由农户分散经营,规模小、利用率低。农民与企业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够完善,龙头企业与农业基地对接不够,带动本地农民增收的作用不明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众多,但真正实力强、影响力大的较少,加上对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政策不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化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对促进三产融合发展的主体作用不够明显。

(3)资源要素存在瓶颈制约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涉农公共服务供给存在短板,乡村旅游道路卡脖子等现象依然存在;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用地报批难,供需矛盾凸显;欠缺针对性强的人才,资本、技术等较为成熟的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渗入的速度慢。

(4)试点示范缺乏专项政策资金扶持。 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涉及的点多面广,投资需求大,在国家未安排专项扶持资金、未出台具体可操作的政策的情况下,要协调整合各部门既有扶持政策和资金难度极大,特别是农民与合作社、企业要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没有专项政策资金的支持引导难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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