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国际业务研究院
我们专注于跨业资管、外汇、跨境人民币、自贸区、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金融业牌照及业务资质等领域的研究。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低吸波段王  ·  3月14日 神行午盘 ·  5 小时前  
低吸波段王  ·  3月14日 神行午盘 ·  5 小时前  
圆圆说财实盘  ·  调仓布局!下午重点关注这个方向!!! ·  昨天  
圆圆说财实盘  ·  调仓布局!下午重点关注这个方向!!! ·  昨天  
大道无形我有型  ·  回复@结硬寨打呆仗V: ... ·  昨天  
心禅道  ·  投资#812 ... ·  2 天前  
心禅道  ·  投资#812 ... ·  2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国际业务研究院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便利银行开展贸易单证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汇发〔2017〕9号)政策问答

国际业务研究院  · 公众号  · 金融  · 2017-05-26 16:18

正文

法询精品

外汇系列报告| ¥400/套(第一轮预售)

外汇跨境政策合规班|上海 ·6月17-18日

点击上面蓝色标题,可以获取详细信息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便利银行开展贸易单证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汇发〔2017〕9号)政策问答


1.单笔等值 10 万美元以上的货物贸易付汇业务是否 需要逐笔核验?

答:根据汇发〔2017〕9 号文,单笔等值 10 万美元 以上的货物贸易付汇业务,属于非强制性核验,银行可 根据“展业三原则”办理。 综合考虑客户以往的信用记录和办理业务类型等因素,对于能确认交易真实合法的,银行可不核验;对于风险较大、难以判定交易真实合法的,如银行内部认定 的风险客户、风险业务,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内部操 作规程进行核验。同时银行也可通过当地自律机制,进 一步统一和细化核验标准。

2.对于电子口岸系统有进口报关信息,但在货物贸易 系统查询不到相应报关信息的情况,银行该如何办理核验?

答:出现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海关与外汇局数据传输存在一定的时间;二是由于货物贸易系统只提供已结关的报关电子信息,若企业进口的货物在电子口岸系统已申报但未完成结关手续,那么货物贸易系统将查询不到该报关信息。对于上述情况,银行可按照汇发[2017]9 号文第五条规定,确认交易真实后,先为企业办理付汇业务,事后补办理核验手续。


金融监管研究院评:

1、10万美元以上到底是否需要核验?

外管:看当地展业自律机制。


(部分地区的展业自律机制要求10万美元以上一律需要核验报关单)


2、系统中查不到报关单信息怎么办?

外管:确保真实性。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